(2025年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
1-10月份全区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2025年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1-10月份,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各项部署安排,聚精会神抓发展、拼经济,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区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工业生产稳中加快,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消费品市场增势良好。一、工业生产稳中加快,新兴产业增势较好1-10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分三大门类看,规模以上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制造业增长8.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4%。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增势较快,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6%,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16.4%,稀土产业增加值增长24.5%。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股份制企业增长6.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6.3%。从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看,规模以上原煤产量10.5亿吨,同比下降1.2%;发电量6929.9亿千瓦时,增长3.6%。其中,新能源发电量1990.1亿千瓦时,增长28.2%。风力发电机组553.7万千瓦,增长1.2倍;太阳能电池3031.7万千瓦,增长36.7%。1-9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146.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126.5亿元。二、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民间投资稳中回升1-10月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3.2%。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8.6%,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1.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6.0%,其中工业投资增长6.0%;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5%。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5%;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11.0%。三、市场销售规模扩大,以旧换新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1-10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1.1亿元,同比增长6.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6%。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3.9%,商品零售增长6.4%。以旧换新类商品销售保持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3%、33.7%和83.4%。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6.4%。四、核心CPI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1-10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3%;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上涨0.7%。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1.6%,衣着价格上涨1.0%,居住价格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9%,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9.4%。1-10月份,全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7.3%。其中,10月份同比下降6.9%。1-10月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7.2%。总的看,前10个月,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保持了“稳”的势头和“韧”的特性。但也要看到,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部分领域结构调整压力较大,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企业生产经营仍面临不少困难。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统筹好短期增长和中长期发展,积极主动、精准有效发挥政策效能,持续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不断增强内生增长动能,推动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5年10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
前三季度全区经济顶住压力、稳定前行, (2025年10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前三季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加码加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有力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全区经济顶住压力、稳定前行,生产供给稳定增长,新产业新动能加快培育,经济发展的韧性充分显现。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8471.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902.9亿元,同比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8290.2亿元,增长4.4%;第三产业增加值9278.9亿元,增长4.5%。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畜牧业保持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全区上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强降雨、洪涝等不利天气影响,各地区秋粮收获有序推进。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两个一千”行动,加快高标准农田及现代设施农牧业建设。畜牧业生产平稳增长,猪牛羊禽肉产量209.3万吨,同比增长5.0%。其中,猪肉、牛肉产量分别增长3.8%、11.6%,羊肉产量下降0.4%。牛奶产量增长2.2%。牛存栏1041.1万头,增长9.8%;牛出栏354.5万头,增长12.6%。二、工业生产平稳运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前三季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分三大门类看,规模以上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制造业增长8.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3%。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增势强劲,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5%,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17.1%,现代煤化工产业增加值增长44.6%。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股份制企业增长5.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7.2%。从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看,原煤产量9.4亿吨,同比下降0.8%;发电量6250.3亿千瓦时,增长3.9%。其中,新能源发电量1832.4亿千瓦时,增长34.1%;风力发电机组476.2万千瓦,增长1.4倍;太阳能电池2708.2万千瓦,增长49.8%。1-8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646.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877.0亿元。三、服务业保持稳步增长,现代服务业彰显活力前三季度,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5.9%,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2.4%。从企业经营状况看,1-8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1%。规模以上服务业10个行业门类中,8个行业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部分现代服务业行业表现活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8.3%。四、投资规模持续扩大,“两重”“两新”项目贡献显著前三季度,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3.7%。“两重”“两新”政策持续显效,带动风电光伏工程项目、设备购置投资较快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8.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14.8%,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17.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8.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6.0%;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3%。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5.0%。民间投资同比增长4.4%;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8%。五、市场销售较快增长,“以旧换新”商品销售形势较好前三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0.5亿元,同比增长7.2%。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力推动下,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9.6%、45.8%和91.2%,均呈现较快增势。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55.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9%。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3.7%,商品零售增长7.7%。六、核心CPI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降幅收窄前三季度,全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3%。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1.6%,衣着价格上涨0.9%,居住价格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0%,交通通信价格下降3.1%,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0%,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8.7%。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上涨0.6%。前三季度,全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7.3%。其中,9月份同比下降6.9%,降幅比上月收窄0.5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7.1%。七、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前三季度,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09元,同比名义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602元,同比名义增长3.9%;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83元,同比名义增长5.6%。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61,比上年同期缩小0.04。总的看,前三季度全区经济顶住压力,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也要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稳增长压力依然不小。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稳增长、抓改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新旧动能平稳接续转换,以更加积极有为的政策举措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附注(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指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包含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4)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统计范围: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调查方式: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5)商品房销售额: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7)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修订。(8)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10)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包括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roducer Price Index for Industrial Products,简称PPI)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作为中间投入产品的购进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11)猪牛羊禽肉产量、牛奶产量、猪牛羊禽存栏出栏、价格指数、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1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2025年前三季度全区主要指标数据指标名称绝对量同比增长(%)地区生产总值(亿元)18471.9 4.5 第一产业增加值902.9 5.3 第二产业增加值8290.2 4.4 第三产业增加值9278.9 4.5 农牧业猪牛羊禽肉产量(万吨)209.3 5.0 猪肉产量61.2 3.8 牛肉产量57.5 11.6 羊肉产量72.9 -0.4 禽肉产量17.7 12.8 牛奶产量(万吨)476.4 2.2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9 按三大门类分采矿业-3.5 制造业-8.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3 按经济类型分其中:国有控股企业-5.8其中:股份制企业-5.8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7.2按主要行业分煤炭开采和洗选业-4.0 农副食品加工业-15.6 食品制造业-2.4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9.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7.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6.8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原煤(万吨)94327.8 -0.8 焦炭(万吨)3845.3 3.6 发电量(亿千瓦时)6250.3 3.9 #火力发电4393.2 -5.0 风力发电1435.9 28.8 太阳能发电384.3 60.4 乳制品(万吨)354.9 4.1 液体乳(万吨)324.0 3.1 农用氮磷钾化肥(折纯)(万吨)394.5 13.7 精甲醇(万吨)2195.3 54.0 化学品原药(万吨)11.8 3.1 单晶硅(万千克)76899.2 18.1 多晶硅(万千克)88563.7 44.9 石墨及碳素材料(万吨)261.5 6.6 平板玻璃(万重量箱)795.5 -1.1 生铁(万吨)1565.5 -4.0 粗钢(万吨)2403.8 1.1 钢材(万吨)2735.61 7.2 汽车(辆)7.0 -1.2 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96.2 -0.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7 #基础设施投资-8.1分产业第一产业-18.8第二产业-6.0第三产业--2.3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5.0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957.0 -1.0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597.7 -6.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3850.5 7.2 按经营地分城镇7.1 乡村7.9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3.7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2.4 商品零售-7.7 其中:限额以上商品零售-12.3 #粮油食品类-6.8 饮料类--2.7 化妆品类--4.5 金银珠宝类--16.4 日用品类-5.8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45.8 中西药品类--3.3 石油及制品类-0.8 汽车类-19.6 居民消费价格--0.3 其中:城市--0.3 农村--0.5 分类别食品烟酒--1.6 衣着-0.9 居住-0.1 生活用品及服务-1.0 交通通信--3.1 教育文化娱乐-0.3 医疗保健-1.0 其他用品及服务-8.7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7.3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7.1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31109 4.7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602 3.9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83 5.6 附图
据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显示,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全社会R&D经...
2024年全区R&D经费投入呈现向好向优发展态势, 据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显示,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全社会R&D经费投入249.6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0.95%,全区研发投入稳中有升、稳中向优。研发创新步伐加快。2024年全区R&D经费逼近250亿元,比2023年增加21.5亿元,增长9.4%,增速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已连续4年跑赢全国平均水平,R&D经费总量及R&D经费增速分别位列全国第21位和第14位,均较上年提高1位。R&D经费投入强度(0.95%)比2023年提高0.04个百分点,提升较为明显,列全国第27位,与上年持平。三大投入主体全面向好。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三大投入主体齐头并进,带动三种类型经费全部呈现增长态势,创新发展基本面整体向好。各类企业R&D经费投入216.3亿元,较上年增加15.2亿元,同比增长7.5%;政府属研究机构R&D经费投入14.2亿元,较上年增加2.3亿元,同比增长19.3%;高等学校R&D经费投入13.8亿元,较上年增加3.0亿元,同比增长27.8%。受益于研究机构及高等学校投入的大幅增长,全区倚重企业研发投入的状况有所改观,研发投入结构趋于改善。各类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R&D经费投入在全社会R&D经费总量的占比分别为86.7%、5.7%和5.5%(2023年为88.2%、5.2%和4.7%),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经费投入占比合计提升1.3个百分点。投入结构更趋优化。分活动类型看,基础研究经费9.2亿元,较上年增加1.6亿元,同比增长21.0%;应用研究经费23.0亿元,较上年增加6.0亿元,同比增长35.3%;试验发展经费217.5亿元,较上年增加14.0亿元,同比增长6.9%。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投入明显增长,反映出全区研发活动更趋多元、更具活力。2024年,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占全区R&D经费的比重分别为3.7%、9.2%和87.1%(2023年为3.3%、7.4%和89.3%),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经费占比合计提高2.2个百分点。新兴产业动能强劲。2024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R&D经费投入26.5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9.1%,R&D经费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14%,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R&D经费投入50.2亿元,比上年增加12.0亿元,增长31.5%,投入强度为3.25%,比上年提高0.76个百分点。
(2025年8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
1-7月份全区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保持韧性, (2025年8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1-7月份,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接续实施“六个工程”、深入开展“六个行动”,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极端天气等不利影响,加紧加力释放政策效能,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区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保持韧性,生产需求稳定增长,新动能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一、工业生产平稳增长,新能源产业保持较好增势1-7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制造业增长9.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9%。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股份制企业增长6.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8.1%。新能源产业增势较好,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18.7%。其中,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0.7%。从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看,原煤产量7.4亿吨;发电量4807.4亿千瓦时,其中风力发电1173.1亿千瓦时,增长28.3%;风力发电机组269.0万千瓦,增长106.6%。上半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869.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17.6亿元。二、固定资产投资继续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增长较快1-7月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8.7%。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8.3%,工业投资增长10.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6.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0.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6%。民间投资同比增长6.0%;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8.6%。三、市场销售保持活跃,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1-7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5.5亿元,同比增长8.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9.5%。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3.9%,商品零售增长9.6%。以旧换新相关商品销售形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4.3%、52.0%和97.5%。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92.8%。四、居民消费价格低位运行,工业生产者价格下降 1-7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3%。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1.1%,衣着价格上涨0.8%,居住价格与同期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8%,交通通信价格下降3.3%,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8%,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8.2%。1-7月份,全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7.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6.7%。总的看,随着各项宏观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全区经济克服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极端天气等不利影响,保持稳定良好发展态势。但也要看到,外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有效需求不足制约犹存,经济内生动力仍需增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上下更大功夫,全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量质齐升。
截至6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546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375...
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同比增长10.4%, 截至6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546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375个,增长10.4%,增速突破两位数增长。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415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581个,增长16.3%,拉动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增长4.4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最大;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970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66个,增长20.6%,增速最快;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2113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26个,增长12.0%;规模以上工业单位4229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94个,增长7.5%;有资质的建筑业单位148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40个,增长10.4%;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1594个,较上年同期减少32个,下降2.0%。 注释:[1]“四上”单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上半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上半年全区经济顶压前行、稳步增长, 上半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接续实施“六个工程”、深入开展“六个行动”,突出做好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工作,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紧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全区经济顶住压力、稳步前行,呈现稳中有进、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生产需求持续增长,新产业新动能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2077.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06.0亿元,同比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5537.2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6134.5亿元,增长4.6%。一、农业基本盘坚实稳固,畜牧业生产稳中有进上半年,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单产提升工程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及设施农业建设稳步推进。猪牛羊禽肉产量108.8万吨,同比增长6.5%。其中,牛肉、羊肉、猪肉产量分别增长9.7%、3.8%和4.9%。牛奶产量增长3.6%。上半年末,全区牛存栏1032.1万头,增长6.3%;羊存栏6440.7万只,下降5.2%;生猪存栏688.9万头,增长7.4%。二、工业生产保持平稳,新能源产业增势较好上半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2%,制造业增长10.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9%。新能源产业增势较好,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18.8%。其中,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2.1%。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股份制企业增长7.0%,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10.3%。从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看,原煤产量6.4亿吨,同比增长0.7%;发电量4052.7亿千瓦时,增长2.6%,其中风力发电1063.0亿千瓦时,增长27.9%;风力发电机组207.6万千瓦,增长85.0%;汽车产量4.9万辆,增长17.7%。1-5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539.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68.4亿元。三、服务业稳步增长,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上半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4.7%,住宿和餐饮业增长3.0%。1-5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8%。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10个行业门类中,8个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1.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13.1%。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扩大,三次产业投资增势良好上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4.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27.4%,工业投资增长15.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0.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47.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9.1%。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6%;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10.7%。五、市场销售持续回升,以旧换新相关商品销售形势较好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08.1亿元,同比增长7.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5%。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4.0%,商品零售增长8.2%。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5.1%、39.7%和82.2%。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69.8%。六、居民消费价格低位运行,工业生产者价格下降上半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1.2%,衣着价格上涨0.7%,居住价格与同期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7%,交通通信价格下降3.2%,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6%,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8.0%。上半年,全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6.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6.1%。七、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上半年,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2元,同比名义增长5.2%。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26元,同比名义增长4.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36元,同比名义增长5.6%。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81,比上年同期缩小0.03。总的看,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全区上下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上半年全区经济顶压前行、稳步增长,实属不易。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激发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自治区统计局采取全面...
2024年内蒙古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根据《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自治区统计局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近5万户法人单位开展统计调查,推算确定全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显示,2024年全区城镇单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一、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工资水平稳步提高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抓好“六个工程”,全区经济增速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经济总量突破2.6万亿元,在全国排名上升至第20位,时隔5年重回全国中游行列,闯新路进中游迈出实质性步伐,带动全区城镇单位平均工资进一步提高。2024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172元,比上年增长4.0%,增速快于全国1.2个百分点;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9217元,比上年增长3.1%,增速快于全国1.4个百分点。二、新动能培育加快,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工资较快增长2024年,内蒙古持续加快培育新动能,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区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平均工资保持较快增长。非私营单位中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居前3位,分别达到215638元、149607元和147616元,且工资增速分别快于全区平均增速5.9个、9.7个和3.2个百分点;私营单位中金融业、采矿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居前3位,分别达到93873元、91567元和7226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居第5位,工资增速为10.3%,快于全区私营单位工资增速7.2个百分点。三、市场销售持续回升,传统服务业工资平稳增长 2024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9%,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5.5%,住宿和餐饮业增长4.0%。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5.3亿元,比上年增长4.5%。一系列促消费举措及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发力显效,带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接触型服务业工资水平继续保持增长。其中批发零售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分别达到6.0%和5.2%;住宿餐饮业分别为9.7%和4.8%,均高于全区整体水平;文体娱乐业工资增速实现较大跨越,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由2023年的-0.2%和3.1%,分别提高至3.2%和16.0%。 四、平均工资数据需理性看待平均工资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行业、岗位总体工资情况和变化的重要统计指标。平均工资的增长变化受多重因素影响,既有宏观政策、社会经济大环境等外部因素,也有单位改制、用工结构变化等内部因素。具体到个人的工资水平和增速,可能与地区平均水平和增速差别较大,这需要从行业、地区、单位类型、岗位以及单位经营状况和个人具体情况出发进行全面分析,理性看待。一是平均工资反映的是税前工资而非实发工资。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际工资统计的通常做法,工资包括了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公积金以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基金等个人缴纳部分。所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要比多数人实际拿到手的工资要高。二是平均工资反映的是城镇法人单位工资而非全部就业人员工资。当前,统计部门发布的平均工资主要有两个口径,分别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等非私营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私营单位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等。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属于统计调查对象,乡村企业就业人员工资收入也不在数据发布范畴,因而不论是城镇非私营单位还是城镇私营单位,均不能涵盖所有就业群体,暂无“社平工资”统计数据。三是平均工资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政策和市场双向作用的结果,客观上有增有降。在宏观政策调控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不同地区、行业、岗位平均工资在不同时期发展变化趋势也不相同。2024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调查的19个行业中17增2降,城镇私营单位调查的18个行业中14增4降,城镇单位工资下降行业占全部调查行业的16.2%。其中,受市场竞争和薪酬改革等因素影响,金融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增速比上年回落12.1个百分点,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同比下降2.2%;城镇非私营单位房地产业和居民服务业受市场环境影响,平均工资同比分别下降0.3%和3.6%;城镇私营单位中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的平均工资也有不同程度下降。
2024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
2024年内蒙古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4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13172元和59217元;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525元,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210610元,专业技术人员129060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88686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74695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116058元。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2024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3172元,比上年增加4316元,名义增长[1]4.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5589元,比上年增加3987元,名义增长3.6%。按区域、行业门类、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1、表2、表3。表1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区域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区 域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1131721088564.0东部地区102500 986233.9 中部地区120107 1158253.7 西部地区110058 1043375.5 表2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单位:元,%行 业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1131721088564.0农、林、牧、渔业85341829182.9采矿业2156381961829.9制造业1120321108191.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76161377537.2建筑业83795785736.6批发和零售业100957952126.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27091172444.7住宿和餐饮业57919527979.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960713158013.7金融业1360201296094.9房地产业5642356585-0.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2035765187.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60581119813.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717539893.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210454045-3.6教育1154661102364.7卫生和社会工作1147901105653.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9303962223.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866981031.8 表3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登记注册统计类别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1131721088564.0 内资 1129761087423.9 港、澳、台商投资 91515102868-11.0 外商投资 13631612170612.0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2024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9217元,比上年增加1807元,名义增长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按区域、行业门类分组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4、表5。表4 2024年城镇私营单位分区域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单位:元,%区 域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59217574103.1东部地区52021495744.9 中部地区62124612041.5 西部地区63945610954.7 表5 2024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单位:元,%行 业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59217 57410 3.1农、林、牧、渔业59735 56484 5.8采矿业91567 93909 -2.5制造业67881 67337 0.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2260 66352 8.9建筑业61737 58362 5.8批发和零售业57288 54452 5.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158 60605 2.6住宿和餐饮业49879 47591 4.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536 59407 10.3金融业93873 95985 -2.2房地产业43916 43634 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3160 61925 2.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9625 59700 -0.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707 41476 0.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5169 44927 0.5教育48178 40973 17.6卫生和社会工作58819 62370 -5.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7638 41053 16.0三、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525元,比上年增加6028元,名义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210610元,增长2.4%;专业技术人员129060元,增长3.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88686元,增长3.7%;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74695元,下降6.1%;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116058元,增长9.1%。按区域、行业门类、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6、表7、表8。表6 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分区域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区 域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合 计113525 210610 129060 88686 74695 116058 东部地区105826 191484 113909 85476 65130 110343 中部地区118773 224200 137355 90227 79449 122805 西部地区103620 198782 118557 87870 65989 100077 表7 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分行业门类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行 业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合 计113525 210610 129060 88686 74695 116058 采矿业188548 355632 238684 148341 154288 171112 制造业106940 223372 127485 89013 151151 9318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0394 272220 195306 108469 86287 146229 建筑业77229 125243 74383 58825 65278 73480 批发和零售业85649 152161 81774 81531 66840 8978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9601 199157 135313 90860 83416 142980 住宿和餐饮业55212 99611 59167 48650 49041 5497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8724 276624 133499 115236 150372 151513 房地产业54694 118783 79517 61043 39596 5360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8724 163752 92054 78412 63238 11639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6380 210714 109089 87359 66244 1291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063 175259 86117 56137 30956 6651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574 102791 64130 57141 39388 38304 教育110653 168226 92850 126063 51068 96446 卫生和社会工作87276 163841 84564 62133 64057 939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8978 171357 101244 114888 49337 66308 表8 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合 计113525 210610 129060 88686 74695 116058 内资单位113152 206826 128038 88088 72761 117233 港澳台投资单位102059 269797 148988 94606 73334 89767 外商投资单位136786 372794 150555 112219 151194 94673 注:[1] 文中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1.指标解释(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4)五类岗位划分依据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监察、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和仲裁、安全保卫、消防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住宿和餐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以及金融、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技术辅助、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和教育服务人员、健康、体育和休闲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指从事产品生产及设备制造、矿产开采、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农副产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2.统计范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共计4.9万家。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具体是指:规模以上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共16个行业门类的企业法人单位。3.调查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4.地区划分方法东部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中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西部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5.行业分类标准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6.登记注册划分标准劳动工资统计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
1-5月份,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1-5月份全区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1-5月份,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办好“两件大事”,聚焦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力落实各项宏观政策,全区经济运行总体稳定,延续平稳增长态势。一、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先进制造业引领增长1-5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1%,制造业增长9.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5%。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5%。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股份制企业增长6.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8.2%;私营企业增长3.0%。从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看,原煤产量5.3亿吨,同比增长0.9%;发电量3352.8亿千瓦时,增长2.2%。其中,风力发电量925.7亿千瓦时,增长31.1%;铁合金719.1万吨,增长14.7%;钢材产量1466.9万吨,增长4.2%;汽车产量4.5万辆,增长33.7%。1-4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9223.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31.4亿元。二、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增长较快1-5月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5.6%。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33.2%,工业投资增长15.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0.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4.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3.3%。民间投资同比增长5.0%。三、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以旧换新相关商品增势强劲1-5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3.2亿元,同比增长7.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9%。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4.1%,商品零售增长7.6%。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0.9%、30.1%和89.3%。其中,新能源汽车商品零售额增长65.8%。四、居民消费价格降幅收窄,工业生产者价格仍处低位5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2%,降幅较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2%,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3%,衣着价格上涨1.1%,居住价格与同期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4.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7%,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8.5%。1-5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5%,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6.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3%。总的来看,1-5月份,全区经济延续了今年以来稳定运行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持续稳进向好。
今年以来,面对困难挑战增多的复杂局面,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
1-4月份全区经济平稳运行, 今年以来,面对困难挑战增多的复杂局面,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加力释放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效应,紧抓快干做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振消费等各项工作,全区经济保持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势头良好。一、工业生产平稳增长,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势较好1-4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制造业增长8.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6%。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3%,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3.0%。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股份制企业增长5.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7.8%;私营企业增长2.6%。从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看,原煤产量4.3亿吨,同比增长0.6%;发电量2676.6亿千瓦时,增长1.4%。其中,风力发电量748.8亿千瓦时,增长33.6%;铁合金584.6万吨,增长17.2%;钢材产量1176.9万吨,增长5.2%;汽车产量3.9万辆,增长39.8%。1-3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6908.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14.6亿元。二、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增势强劲1-4月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8.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36.2%,工业投资增长16.8%,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0.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1.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6.8%,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8.0%。民间投资同比增长6.3%;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9%。三、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以旧换新相关商品增长较快1-4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8.8亿元,同比增长6.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5%。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3.7%,商品零售增长7.4%。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0.5%、30.4%和86.3%。其中,新能源汽车商品零售额增长68.4%。四、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工业生产者价格降幅收窄4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4%,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5%,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9%,衣着价格上涨0.9%,居住价格与同期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9%,交通通信价格下降4.3%,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1%,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0%,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8.1%。1-4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5%,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5.5%,较一季度收窄0.2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4.8%。总的来看,随着各项宏观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全区经济继续保持稳定良好发展势头。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经济持续回升仍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既定部署,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积极应变、主动求变,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