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31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273个,增长9.8%。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407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543个,增长15.4%,拉动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增长4.2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最大;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94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52个,增长19.1%,增速最快;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211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31个,增长12.3%;规模以上工业单位416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86个,增长7.4%;有资质的建筑业单位1461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44个,增长10.9%;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1548个,较上年同期减少83个,下降5.1%。
注释:[1]“四上”单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