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29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254个,增长9.6%。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4084个,较上年同期增加554个,增长15.7%,拉动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增长4.2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最大;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951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55个,增长19.5%,增速最快;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2114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30个,增长12.2%;规模以上工业单位4174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76个,增长7.1%;有资质的建筑业单位142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01个,增长7.6%;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1550个,较上年同期减少62个,下降3.8%。
注释:[1]“四上”单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