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要求,深刻查摆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切实解决“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推进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现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一、征求内容1.对局党组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意见建议,如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2.对局党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如何使学习教育更加入脑入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3.对局党组在服务地方、服务社会、服务企业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4.其他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二、征求方式1.电话反馈:15598243999,工作日全时接听。2.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nmgtjjjgdw@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三、时间安排自本函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反馈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委员会2025年5月15日
各盟市、旗县(市、区)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为...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市、区)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是诚信诚实的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践行以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为主要内容的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3〕1032号)等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盟市、旗县(市、区)统计局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对申报企业的数据质量和涉法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并于每年6月底前向自治区统计局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上报材料需加盖旗县(市、区)统计局、盟市统计局公章,以PDF和WPS格式报至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FTP39/执法监督局/公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文件夹下。联系人:毅茹,联系电话:0471-6610779。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5月23日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是诚信诚实的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六个工程”的诚信建设工程要求,结合自治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统计领域的守信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统计信用的引导作用,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积极营造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基本原则坚持自愿与公平公正相结合,做到企业自愿承诺、统计部门引导推动,信用进入渠道与退出机制动态衔接。三、申报条件和认定流程(一)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为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属于信用中国(内蒙古)认定的诚信达标企业及以上,承担法定统计资料报送义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简称“四上”企业,下同)。2.企业截至申报日期一年内(即:上年6月1日-本年5月31日)所报统计资料全表种全指标无差错,按要求及时建立并完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能够积极配合统计机构探索适用引领统计工作技术的新举措。3.企业递交申请之日3年内未因统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且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调研入户等工作。 (二)认定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XX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打印10日内“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企业所在旗县(市、区)统计局核验。2.审核认定。旗县(市、区)统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对企业报表数据质量认真核查检查,核实企业属于信用中国(内蒙古)的“诚信达标企业”及以上的,确定满足申报条件后,向盟市统计局报送申报材料。数据质量核查检查及相关佐证资料由企业所在旗县(市、区)统计局审核建档留存。盟市统计局对上报的企业进行复核复审,按当年度辖区“四上”企业不超过1%的数量报自治区统计局(附件2、3)。自治区统计局对盟市统计局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各专业处室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核定,审核通过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名单。 四、信息发布和激励(一)信息公示自治区统计局在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名单20个工作日内通过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内蒙古统计微讯”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期满无异议的企业,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二)联合激励1.公示期满后,自治区统计局20个工作日内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名单推送至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推荐名单,各盟市统计局应告知推荐企业入选信息。2.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的需自行登录“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诚信典型选树”专栏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内蒙古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3〕1032号)程序进行认定发布。(三)动态管理企业在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过程中出现其他领域的失信行为,取消其认定资格。已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的,出现统计造假或数据质量差异及其他领域违法行为等,不再符合统计诚信企业标准的,撤销其“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及相关激励措施,及时告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移出“信用中国(内蒙古)”平台“内蒙古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名单。五、保障措施(一)组织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处室、单位配合。(二)强化工作监督各盟市统计局要按照推荐条件和认定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认定的企业应符合相关要求。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将在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对认定的企业进行事后监管和实地复核,对组织不力、未按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三)发挥典型引领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对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并成为“信用中国(内蒙古)”平台“内蒙古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的,应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弘扬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的统计职业道德,多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附件:1.XX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申报表2.XX盟市统计局XX年度统计诚信企业认定报告3.XX年度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名单 附件1、2、3.docx
2025年度内蒙古统计科研课题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
关于开展2025年度统计科研课题申请工作的公告, 2025年度内蒙古统计科研课题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课题类别2025年度内蒙古统计科研课题类别分为重大类课题、重点类课题和一般类课题。三、课题经费对重大类课题(用☆标注)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重点类课题单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类课题经费自筹。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四、申请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在申请通知发布之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有未结内蒙古统计科研课题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新的项目。重点类课题和重大类课题研究方向需按照《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中选择。一般类课题旨在引导关注前沿、重视基础、突出应用,并能较好地促进统计理论研究与统计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项目,申报人可申请拟定《指南》以外的选题。申报的选题需要明确研究地域范围,不能以单个区县、单个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或案例分析对象。五、申请方式申请课题需认真填写《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和《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信息表》(见附件4),其中课题论证不超过5000字,并于6月10日前填写完成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me@nmgtjj.cn,邮件命名“内蒙古统计科研+申请人姓名”,同时将填写好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宣教中心。请课题申请人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材料一致。 六、联系方式联 系 人:塔米尔 王新宇联系电话:0471-6610051 694448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统计科研宣教中心 邮政编码:010055 附件:附件1: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_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研究论证活页.doc 附件4_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研究信息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宣教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学会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经综合评审专家鉴定,同意...
2024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结项公告, 2024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经综合评审专家鉴定,同意结项10个研究课题,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结项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5月19日 附件: 2024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结项名单 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所在单位结项时间结项情况TJXHKT202401薛 阳新发展格局下内蒙古黄河流域产业升级的政策效应与机制研究内蒙古工业大学2025年5月合格TJXHKT202402郭春娜内蒙古新质生产力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内蒙古师范大学2025年5月合格TJXHKT202403崔新蕾内蒙古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的时空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内蒙古大学2025年5月合格TJXHKT202404张巍巍内蒙古现代化发展水平时空演变及障碍因子分析内蒙古农业大学2025年5月合格TJXHKT202405马富萍内蒙古自治区人口性别红利研究内蒙古大学2025年5月合格TJXHKT202406梁英子内蒙古边境贸易与边境旅游耦合发展水平评价及空间效应研究内蒙古大学2025年5月合格TJXHKT202407侯国庆内蒙古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强区建设的路径研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5年5月合格TJXHKT202408张 蕾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基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分析内蒙古师范大学2025年5月合格TJXHKT202409焦志强“北疆”文化与内蒙古文化产业转型发展的融合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院2025年5月合格TJXHKT202410董进文大数据在政府数据治理中的应用研究报告内蒙古财经大学2025年5月合格
经公示,《内蒙古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第二批)立项公告, 经公示,《内蒙古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等课题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开招标第二批立项课题。现予公告。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开招标第二批立项课题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5月12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开招标第二批立项课题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NMJJPC21内蒙古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张 娟呼伦贝尔学院NMJJPC22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水平测度、结构特征与趋势研究胡玉琴浙江财经大学NMJJPC23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用能结构分析韩丽萍内蒙古工业大学NMJJPC24内蒙古商贸企业区域分布特征、空间集聚效应和市场集中度研究崔新蕾内蒙古大学NMJJPC25区域异质性与动态激励背景下第五经济普查中内蒙古“两员”补助机制研究贾子君内蒙古农业大学NMJJPC26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和应对策略研究薛继亮内蒙古大学NMJJPC27内蒙古建筑业企业生产与效益:现状剖析、影响因素及发展路径探索孙佳秋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NMJJPC28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内蒙古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吕 倩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公 告 〔2025...
转发国家统计局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的公告,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公 告 〔2025〕1号 2024年9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决定于202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本次调查旨在掌握202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国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提升社会各界对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支持配合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现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调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内容要求 宣传标语和口号须为原创作品,要紧扣时代主题,贴近人民群众,生动反映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性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美好生活的密切联系;要求语言简洁凝炼、表意准确、易于传播,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 三、活动时间 2025年5月6日—5月16日。 四、征集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线上征集,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投稿(二维码附后),参与线上投票。 五、相关说明 报送作品将经过严格评选,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每个投稿账号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条。最终评选结果会进行公布,将对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将用于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具有发布、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结集出版等公益使用权,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主办方上述规定。 感谢您对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支持。 扫码参与征集活动: 更多信息,请扫码关注“中国信息报”: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25年5月6日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第二批)经选题发...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第二批)立项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第二批)经选题发布、申请受理、资格审查、严格评审等程序产生,现予公示。公示期:5月6日至5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塔米尔联系电话:0471-6610051 邮箱:tme@nmgtjj.cn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4月30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第二批)公开招标立项课题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第二批)公开招标立项课题序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1内蒙古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张 娟呼伦贝尔学院2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水平测度、结构特征与趋势研究胡玉琴浙江财经大学3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用能结构分析韩丽萍内蒙古工业大学4内蒙古商贸企业区域分布特征、空间集聚效应和市场集中度研究崔新蕾内蒙古大学5区域异质性与动态激励背景下第五经济普查中内蒙古“两员”补助机制研究贾子君内蒙古农业大学6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和应对策略研究薛继亮内蒙古大学7内蒙古建筑业企业生产与效益:现状剖析、影响因素及发展路径探索孙佳秋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8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内蒙古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吕 倩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由中国统计学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承办的第二十三次全国统计...
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第二十三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征文通知, 由中国统计学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承办的第二十三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拟于年内在浙江杭州召开。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会议主题与议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人工智能+中国特色统计学科建设”。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论文,欢迎统计系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司企业提交参会论文。 会议重点关注以下议题: 1.中国特色统计学科建设研究; 2.统计与数据科学前沿理论与应用研究; 3.新时代统计理论与方法创新研究; 4.人工智能背景下统计学科建设、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相关研究; 5.机器学习、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府统计中的应用研究; 6.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中的统计理论、方法和应用; 7.多源数据融合、复杂或非结构化数据的统计建模与分析; 8.大数据背景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9.统计执法监督与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理论、方法、制度研究; 10.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与提升研究; 11.国民经济核算相关问题研究; 12.国家安全风险统计监测与预警体系研究; 13.中国式现代化统计测度研究; 14.新质生产力的统计监测研究; 15.高质量发展统计测度研究; 16.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相关统计问题研究; 17.共同富裕与收入分配统计监测研究; 18.超越GDP的思路与方法研究; 19.城乡融合与区域协调发展统计测度研究; 20.社会民生领域统计监测研究; 21.经济运行中重要问题统计研究; 对统计现代化改革与统计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其他选题。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标题、摘要、关键词;②正文;③参考文献;④作者简介(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研究方向等);⑤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 2.论文格式请参照《统计研究》《调研世界》或国际统计学期刊投稿版式,作者简介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请单独放置到首页; 3.投稿论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 4.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 三、论文评选 本次统计科学讨论会将在论文征集的基础上开展论文评选,入选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将受邀参会。优秀论文将向《统计研究》和《调研世界》推荐。 四、联系方式 请将论文的word文档和pdf文档两种版本一并发送至zhuhetongji@126.com,邮件标题为“第二十三次科讨会论文投稿+作者单位+作者姓名”。 联系人:朱 贺 15268182141 王江峰 13805708780 中国统计学会2025年4月8日
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拟通过统计类专业技术任...
关于统计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评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拟通过统计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评定)人员进行公示。一、公示名单6人拟通过正高级统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评审(按姓氏笔画排序):申治国、刘洋、李志强、李清华、张利珍、崔利刚(详见附件1)。107人拟通过副高级统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评审(按姓氏笔画排序):丁慧芬、于瑾、才慧岚、马莉、马韬、王飞、王芳、王丽国、王欣宇、王修茹、王勇、王智慧、王强、王瑞华、王静、乌日格木兰、孔祥鹏、艾丽娅、田英辉、史轩、代秀琴、白建军、白锐锋、包永红、边志强、邢春宇、戎瑞哲、成雅志、朱玛、刘永绪、刘伊斌、刘志勇、刘芳、刘利霞、刘尚礼、刘宗文、刘美霞、刘晓东、刘晶晶、刘燕兵、祁鹏、孙丽娜、孙社平、孙岩、苏彦江、苏海斌、苏雅、杜勇慧、李玉龙、李丽、李建梅、李响论、李继斌、李梅、李毅鑫、李霞、杨卫彦、杨泽、时培良、何莹、辛悦、张宇栋、张红艳、张玮、张金梅、张福霞、武文丽、苗先亮、范兰、范莉蕾、季晓君、庞红娥、孟沛辰、孟和、赵永亮、赵伟、赵红伟、赵利兵、赵瑞旺、胡玉玲、柳青、娜荷芽、贺承信、贺瑛瑛、秦文彬、晓红、钱进、高云骥、高志强、高拥军、高海燕、郭峰、曹永忠、曹利剑、常铖、彭瑞霞、韩存良、景岩、程旭嵘、焦中、温延博、雷越、翟瑞霞、樊树公、潘萌、燕晓琴、薛强(详见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12人拟通过中级统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评定(按姓氏笔画排序):艾晓燕、安园、李雅静、初卓耕、张丰林、阿如罕、陈婧、郑凌兰、赵鹍、夏敏、曹洋、嘎陆(详见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11人拟通过初级统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评定(按姓氏笔画排序):卜小珂、王东君、王塔娜、王雅楠、计涛、刘金钊、李爱迪、钟丽君、黄雅璇、谢宇欣、魏赫(详见附件4)。二、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5日。三、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驻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组505房间,电话:6659229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302房间,电话:6610085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331房间,电话:6945534信访电话:6944514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全区统计系统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t 附件2全区统计系统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et 附件3全区统计系统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t.xlsx 附件4全区统计系统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t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