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分析内蒙古城乡融合状况,探索研究适应于内蒙古的发展路径,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内蒙古城乡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
三、课题题目
《内蒙古城乡融合发展研究》。
四、课题经费
研究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
五、申请条件
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课题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六、成果要求
1.内蒙古城乡融合发展的现状,其中包括:内蒙古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依据、发展水平、各盟市状况等内容,要求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2.完成相关数据资料的采集、整理。根据具体的指标,收集整理至少近五年(2019年-2023年)自治区本级、各盟市相关数据,确定相对指标计算公式,基础指标计算方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运用统计学、数学建模等相关专业知识,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相关分析。充分论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体现城乡融合发展情况,确保指标体系符合内蒙古实际,指标权重合理。
4.分析研究城乡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发展路径。按照不同地区的差异,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5.提交内蒙古城乡融合发展研究报告。
七、时间安排
(一)各投标单位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请,可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http://tj.nmg.gov.cn)下载并填写《内蒙古城乡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24年8月18日前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电子邮箱nmgctzx@nmgtjj.cn,邮件命名为“内蒙古城乡融合发展研究+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书加盖公章)报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
(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组织区内外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投标单位的研究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单位,并于2024年8月28日前下达研究课题中标通知书。
(三)课题分为两个阶段,课题负责人需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召开一次成果验收会,课题负责人需汇报课题。
联系人:李清华 0471-6933313 田英辉 0471-693388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统计局街人口普查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10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