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统计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张小龙: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2023-12-15 15:24: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字体: 】     打印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小龙

    2023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统计法》作为我国唯一的统计法律,是统计工作最坚强最根本的保障,也是统计部门行使统计调查行政管理权的根本依据。40年来,在《统计法》的规范、引导、保障下,统计工作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和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主旋律,统计法治建设走上了快车道,实现了从发展到成熟的巨大跨越,为统计事业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统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作为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巴彦淖尔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化进程,为全市统计现代化事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突出政治引领,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使命。统计数据表面是数字,反映的是政策执行,影响的是科学决策,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要厚植对党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在我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坚决捍卫统计数据质量,以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铸牢宗旨意识。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民生领域调查监测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正面发声、回应关切,让统计成果更好更广地惠及人民群众。

加强普法教育,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行动的先导,必须全面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要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委、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召开全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要抓住“大多数”。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统计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每年对市县乡三级统计人员进行全覆盖再学习再教育,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统计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抓住“绝大多数”。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数据核查、业务培训等多种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推进全民守法,让依法报数、依法用数蔚然成风。

加大执法力度,发挥以案明纪、威慑震慑的利剑作用。统计法不是摆设,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是否拿起来、用起来、用得好。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统计执法检查高压态势,每年对旗县区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对统计造假“露头就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提升执法能力。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做好统计执法资格证考前培训,配齐补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通过市县联合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要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坚持统计违法反面警示和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举,积极选树诚信企业,通报曝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实现普法与执法的有机结合。

提升监督效能,构筑“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坚实堤坝。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统计领域去疴除弊的职责使命,必须不断提升效能、有效发挥作用。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落实“五大任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重点措施,重点监测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实施情况。要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督。建立完善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在旗县区绩效考核中的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要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作用。认真落实市委监督贯通各项部署要求,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巡察、审计监督协作会商联络机制,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在《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之际,巴彦淖尔市统计系统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市委“五高五区”目标定位、“两个基地、四个集群”主攻方向,进一步明责尽责、高效履职,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不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发挥好统计咨政作用,以争一流、创示范的工作劲头,在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过程中展现统计担当和作为。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关闭
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法治宣传

张小龙: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发布时间:2023-12-15 15: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朗读

张小龙: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小龙    2023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统计法》作为我国唯一的统计法律,是统计工作最坚强最根本的保障,也是统计部门行使统计调查行政管理权的根本依据。40年来,在《统计法》的规范、引导、保障下,统计工作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和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主旋律,统计法治建设走上了快车道,实现了从发展到成熟的巨大跨越,为统计事业蓬勃发展保驾护航。统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作为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巴彦淖尔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化进程,为全市统计现代化事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突出政治引领,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使命。统计数据表面是数字,反映的是政策执行,影响的是科学决策,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要厚植对党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在我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坚决捍卫统计数据质量,以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铸牢宗旨意识。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民生领域调查监测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正面发声、回应关切,让统计成果更好更广地惠及人民群众。加强普法教育,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行动的先导,必须全面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要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委、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召开全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要抓住“大多数”。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统计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每年对市县乡三级统计人员进行全覆盖再学习再教育,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统计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抓住“绝大多数”。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数据核查、业务培训等多种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推进全民守法,让依法报数、依法用数蔚然成风。加大执法力度,发挥以案明纪、威慑震慑的利剑作用。统计法不是摆设,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是否拿起来、用起来、用得好。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统计执法检查高压态势,每年对旗县区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对统计造假“露头就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提升执法能力。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做好统计执法资格证考前培训,配齐补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通过市县联合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要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坚持统计违法反面警示和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举,积极选树诚信企业,通报曝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实现普法与执法的有机结合。提升监督效能,构筑“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坚实堤坝。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统计领域去疴除弊的职责使命,必须不断提升效能、有效发挥作用。要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落实“五大任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重点措施,重点监测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实施情况。要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督。建立完善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在旗县区绩效考核中的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要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作用。认真落实市委监督贯通各项部署要求,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巡察、审计监督协作会商联络机制,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在《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之际,巴彦淖尔市统计系统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市委“五高五区”目标定位、“两个基地、四个集群”主攻方向,进一步明责尽责、高效履职,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不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发挥好统计咨政作用,以争一流、创示范的工作劲头,在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过程中展现统计担当和作为。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小龙

    2023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统计法》作为我国唯一的统计法律,是统计工作最坚强最根本的保障,也是统计部门行使统计调查行政管理权的根本依据。40年来,在《统计法》的规范、引导、保障下,统计工作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和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主旋律,统计法治建设走上了快车道,实现了从发展到成熟的巨大跨越,为统计事业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统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作为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巴彦淖尔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化进程,为全市统计现代化事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突出政治引领,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使命。统计数据表面是数字,反映的是政策执行,影响的是科学决策,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要厚植对党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在我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坚决捍卫统计数据质量,以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铸牢宗旨意识。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民生领域调查监测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正面发声、回应关切,让统计成果更好更广地惠及人民群众。

加强普法教育,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行动的先导,必须全面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要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委、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召开全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要抓住“大多数”。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统计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每年对市县乡三级统计人员进行全覆盖再学习再教育,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统计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抓住“绝大多数”。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数据核查、业务培训等多种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推进全民守法,让依法报数、依法用数蔚然成风。

加大执法力度,发挥以案明纪、威慑震慑的利剑作用。统计法不是摆设,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是否拿起来、用起来、用得好。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统计执法检查高压态势,每年对旗县区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对统计造假“露头就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提升执法能力。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做好统计执法资格证考前培训,配齐补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通过市县联合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要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坚持统计违法反面警示和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举,积极选树诚信企业,通报曝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实现普法与执法的有机结合。

提升监督效能,构筑“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坚实堤坝。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统计领域去疴除弊的职责使命,必须不断提升效能、有效发挥作用。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落实“五大任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重点措施,重点监测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实施情况。要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督。建立完善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在旗县区绩效考核中的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要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作用。认真落实市委监督贯通各项部署要求,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巡察、审计监督协作会商联络机制,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在《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之际,巴彦淖尔市统计系统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市委“五高五区”目标定位、“两个基地、四个集群”主攻方向,进一步明责尽责、高效履职,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不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发挥好统计咨政作用,以争一流、创示范的工作劲头,在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过程中展现统计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