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核算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各地区应配合国务院经普办完成数据查询反馈等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经普办按照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务院经普办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国家审核验收工作。
严格按照要求配合审核查询。国务院经普办采用“分批次、分行业、分步骤”的方式开展投入产出数据国家审核验收工作。内蒙古按照初步审核、地区确认、批量返回、核实修改的工作步骤,组织各盟市对国家反馈的12批、24次、29个行业进行了逐一核实,并严格按工作要求向国务院经普办报送核实结果,及时对错误数据进行了修正,配合国务院经普办顺利完成了本阶段的审核工作。
进一步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按照国务院经普办要求,对部分异常数据进行核实,一是根据国家下发的工业和建筑业问题清单进行查询核实;二是针对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存在的“一致性”问题进行全面筛查,生成问题清单,同时组织盟市对清单中的问题进行核实,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正,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
下一步,内蒙古经普办将紧盯关键环节,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国家审核验收、数据汇总、数据处理等后续工作,确保五经普投入产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