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的采集者、政策宣传者、活动组织者,是普查工作的主力军。“两员”补助是普查工作质量和人员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保障。兴安盟高度重视普查“两员”补助工作,普查之初,盟经普办就及时与财政、人社、统计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全盟普查“两员”发放范围和标准,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普查启动以来,各旗县市经普办根据发放范围和标准,结合每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登记户数和工作质量认真核定补助经费,并及时纳入财政预算。
为保证普查登记阶段“两员”权益,近段时间,兴安盟经普办切实加强了普查登记阶段普查“两员”补助发放调度、督导工作,与各旗县市逐一敲定发放时间、发放方式、发放标准、发放人数等。
全盟全力保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补助经费落实。确保单位清查阶段“两员”补助的及时到位发放,极大地调动了普查“两员”对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定了普查“两员”的工作信心和决心,为促进普查工作质量提升、高效完成“五经普”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