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定不移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全区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24年内蒙古常住人口有所减少,出生人口同比增加,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人口规模同比减少,出生人口有所回升
2024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388万人,比上年减少8万人,下降0.33%。其中,人口自然减少6.8万人,是总人口减少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影响下,2024年全区死亡人口达到20.0万人,死亡率8.36‰。但是在疫情后生育意愿释放和龙年生肖偏好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全区出生人口同比增加1.2万人,结束了自2017年以来出生人口持续下降的趋势。2024年全区出生人口13.2万人,出生率5.52‰,同比回升0.52个千分点。
二、城镇化进程显著加快,七成以上人口居住在城镇
随着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口持续快速地向城市群、都市圈聚集,人口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24年末,全区城镇常住人口1689万人,比上年增加21.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699万人,比上年减少29.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突破70%,达到70.73%,比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73个百分点,增速快于全国0.31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居全国第10位。在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居第1位。
三、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劳动力资源仍较丰富
自2022年内蒙古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以来,全区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少子化老龄化问题逐步凸显。2024年末,全区0-14岁人口298万人,占12.48%;15-64岁人口1707万人,占71.48%;65岁及以上人口383万人,占16.04%。与2023年相比,0-14岁和15-64岁人口占比分别下降0.4个和0.1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上升0.59个百分点。尽管人口年龄结构呈现“两少一多”的趋势,但我区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仍超7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6位,劳动年龄人口红利仍较为充裕。
四、全区人口小幅净流出,区内人口向呼包鄂集聚
2024年,全区常住人口净流出1.2万人,未延续2021年以来全区人口回流趋势。长期看,人口向经济更发达、就业机会多、环境宜居地区流动的趋势仍将延续。从区内人口分布看,2024年全区东部地区、呼包鄂乌地区和西部地区人口占比分别为47.45%、42.85%和9.7%,与2023年相比,东部和西部地区人口占比分别下降0.3个和0.02个百分点,呼包鄂乌人口占比提高0.32个百分点。其中,呼包鄂3盟市常住人口同比增加6.59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较上年提高近0.39个百分点,人口向资源要素集中地区流动趋势进一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