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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2025-03-18 18:06:49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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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3 月18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0.9万个,比2018年末增加11.1万个,增长37.5%;产业活动单位46.2万个,增加11.2万个,增长32.1%;个体经营户165.2万个,增加47.3万个,增长40.1%(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个)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408562

100.0

企业法人

342538

83.8

机关、事业法人

25178

6.2

社会团体

6004

1.5

其他法人

34842

8.5

二、产业活动单位

461647

100.0

第二产业

81492

17.7

第三产业

380155

82.3

三、个体经营户

1652463

100.0

第二产业

130079

7.9

第三产业

1522384

92.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11.7万个,占28.6%;租赁和商务服务5.6万个,占13.8%;建筑4.7万个,占11.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9.0万个,占41.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28.9万个,占17.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19.8万个,占12.0%(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个)

比重

%)

数量

(个)

比重

%)

合 计

408562

100.0

1652463

100.0

农、林、牧、渔业*

4858

1.2

16318

1.0

采矿业

3001

0.7

28

0.002

制造业

24943

6.1

51751

3.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560

0.9

45

0.003

建筑业

46994

11.5

84090

5.1

批发和零售业

116851

28.6

690377

41.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446

4.0

289061

17.5

住宿和餐饮业

5693

1.4

197179

11.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753

3.4

7777

0.5

金融业

1236

0.3

--

--

房地产业

15909

3.9

9303

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6244

13.8

51502

3.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984

5.4

7793

0.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11

1.2

1658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716

2.6

198381

12.0

教育

12796

3.1

8453

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5374

1.3

18370

1.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517

1.8

20377

1.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5976

8.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9.0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71.5万人,增长15.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12.5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68.4万人,增加22.8万人,增长15.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80.6万人,增加48.7万人,增长14.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62.0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1.4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83.1万人,占15.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6.1万人,占13.9%;批发和零售50.8万人,占9.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4.9万人,占40.0%;住宿和餐饮45.0万人,占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32.7万人,占12.5%(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万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万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549.0

212.5

262.0

121.4

农、林、牧、渔业*

2.4

0.5

3.0

0.5

采矿业

25.8

3.3

0.03

0.002

制造业

83.1

20.9

10.9

3.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3

4.8

0.008

0.002

建筑业

42.6

9.8

12.5

1.6

批发和零售业

50.8

22.1

104.9

56.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1

7.8

27.1

3.9

住宿和餐饮业

8.3

4.8

45.0

26.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8

4.1

1.3

0.5

金融业

26.6

15.4

--

--

房地产业

23.9

11.8

2.2

1.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8

12.7

9.1

2.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5

6.6

2.5

0.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8

4.2

0.2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2

2.8

32.7

17.6

教育

46.2

31.8

1.7

1.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9

17.6

4.3

2.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7

2.8

4.4

2.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6.1

28.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4050.1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55237.4亿元,增长39.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156.6亿元,增加20957.5亿元,增长49.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893.6亿元,增加34279.9亿元,增长35.5%。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2334.2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1063.6亿元,增长34.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199.0亿元,增加11955.5亿元,增长47.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5135.2亿元,增加9108.1亿元,增长25.3%。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7833.1亿元,比2018年增加25807.4亿元,增长80.6%。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4288.6亿元,增加16258.1亿元,增长90.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3544.5亿元,增加9549.3亿元,增长68.2%(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4050.1

82334.2

57833.1

农、林、牧、渔业*

290.1

135.8

71.8

采矿业

17334.1

8337.9

7601.0

制造业

25535.6

15462.5

18703.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045.4

9818.5

4954.4

建筑业

5376.2

3673.4

3107.6

批发和零售业

11889.1

8147.0

14998.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99.9

6191.9

2274.3

住宿和餐饮业

363.3

303.9

151.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60.6

826.1

551.4

金融业

48947.9

--

1575.3

房地产业

15551.4

13097.4

1919.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135.4

9844.4

97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29.2

1417.3

493.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785.6

1223.3

183.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8.5

108.6

92.0

教育

1728.7

273.6

46.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90.2

538.8

71.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0.7

179.7

65.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2198.3

2754.2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金融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无分省份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3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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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5-03-18 18:06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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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 3 月18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0.9万个,比2018年末增加11.1万个,增长37.5%;产业活动单位46.2万个,增加11.2万个,增长32.1%;个体经营户165.2万个,增加47.3万个,增长40.1%(详见表2-1)。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单位数(个)比重(%)一、法人单位408562100.0  企业法人34253883.8  机关、事业法人251786.2  社会团体60041.5其他法人348428.5二、产业活动单位461647100.0第二产业8149217.7第三产业38015582.3三、个体经营户1652463100.0第二产业1300797.9第三产业152238492.1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7万个,占28.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6万个,占13.8%;建筑业4.7万个,占11.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9.0万个,占41.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8.9万个,占17.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9.8万个,占12.0%(详见表2-2)。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数量(个)比重(%)数量(个)比重(%)合 计408562100.01652463100.0农、林、牧、渔业*48581.2163181.0采矿业30010.7280.002制造业249436.1517513.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5600.9450.003建筑业4699411.5840905.1批发和零售业11685128.669037741.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4464.028906117.5住宿和餐饮业56931.419717911.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7533.477770.5金融业12360.3----房地产业159093.99303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624413.8515023.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19845.477930.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7111.216580.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7162.619838112.0教育127963.184530.5卫生和社会工作53741.3183701.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5171.8203771.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59768.8----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二、从业人员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9.0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71.5万人,增长15.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12.5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68.4万人,增加22.8万人,增长15.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80.6万人,增加48.7万人,增长14.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62.0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1.4万人。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83.1万人,占15.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6.1万人,占13.9%;批发和零售业50.8万人,占9.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4.9万人,占40.0%;住宿和餐饮业45.0万人,占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2.7万人,占12.5%(详见表2-3)。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万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万人)其中:女性其中:女性合 计549.0212.5262.0121.4农、林、牧、渔业*2.40.53.00.5采矿业25.83.30.030.002制造业83.120.910.93.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34.80.0080.002建筑业42.69.812.51.6批发和零售业50.822.1104.956.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2.17.827.13.9住宿和餐饮业8.34.845.026.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84.11.30.5金融业26.615.4----房地产业23.911.82.2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4.812.79.12.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8.56.62.50.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84.20.20.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22.832.717.6教育46.231.81.71.2卫生和社会工作25.917.64.32.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72.84.42.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6.128.8----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4050.1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55237.4亿元,增长39.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156.6亿元,增加20957.5亿元,增长49.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893.6亿元,增加34279.9亿元,增长35.5%。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2334.2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1063.6亿元,增长34.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199.0亿元,增加11955.5亿元,增长47.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5135.2亿元,增加9108.1亿元,增长25.3%。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7833.1亿元,比2018年增加25807.4亿元,增长80.6%。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4288.6亿元,增加16258.1亿元,增长90.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3544.5亿元,增加9549.3亿元,增长68.2%(详见表2-4)。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亿元)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亿元)合 计194050.182334.257833.1农、林、牧、渔业*290.1135.871.8采矿业17334.18337.97601.0制造业25535.615462.518703.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045.49818.54954.4建筑业5376.23673.43107.6批发和零售业11889.18147.014998.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199.96191.92274.3住宿和餐饮业363.3303.9151.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60.6826.1551.4金融业48947.9--1575.3房地产业15551.413097.41919.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135.49844.4972.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629.21417.3493.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785.61223.3183.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98.5108.692.0教育1728.7273.646.7卫生和社会工作1190.2538.871.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90.7179.765.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2198.32754.2--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金融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无分省份数据。注释:[1]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2]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3位小数。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3 月18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0.9万个,比2018年末增加11.1万个,增长37.5%;产业活动单位46.2万个,增加11.2万个,增长32.1%;个体经营户165.2万个,增加47.3万个,增长40.1%(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个)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408562

100.0

企业法人

342538

83.8

机关、事业法人

25178

6.2

社会团体

6004

1.5

其他法人

34842

8.5

二、产业活动单位

461647

100.0

第二产业

81492

17.7

第三产业

380155

82.3

三、个体经营户

1652463

100.0

第二产业

130079

7.9

第三产业

1522384

92.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11.7万个,占28.6%;租赁和商务服务5.6万个,占13.8%;建筑4.7万个,占11.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9.0万个,占41.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28.9万个,占17.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19.8万个,占12.0%(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个)

比重

%)

数量

(个)

比重

%)

合 计

408562

100.0

1652463

100.0

农、林、牧、渔业*

4858

1.2

16318

1.0

采矿业

3001

0.7

28

0.002

制造业

24943

6.1

51751

3.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560

0.9

45

0.003

建筑业

46994

11.5

84090

5.1

批发和零售业

116851

28.6

690377

41.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446

4.0

289061

17.5

住宿和餐饮业

5693

1.4

197179

11.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753

3.4

7777

0.5

金融业

1236

0.3

--

--

房地产业

15909

3.9

9303

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6244

13.8

51502

3.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984

5.4

7793

0.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11

1.2

1658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716

2.6

198381

12.0

教育

12796

3.1

8453

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5374

1.3

18370

1.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517

1.8

20377

1.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5976

8.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9.0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71.5万人,增长15.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12.5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68.4万人,增加22.8万人,增长15.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80.6万人,增加48.7万人,增长14.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62.0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1.4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83.1万人,占15.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6.1万人,占13.9%;批发和零售50.8万人,占9.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4.9万人,占40.0%;住宿和餐饮45.0万人,占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32.7万人,占12.5%(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万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万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549.0

212.5

262.0

121.4

农、林、牧、渔业*

2.4

0.5

3.0

0.5

采矿业

25.8

3.3

0.03

0.002

制造业

83.1

20.9

10.9

3.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3

4.8

0.008

0.002

建筑业

42.6

9.8

12.5

1.6

批发和零售业

50.8

22.1

104.9

56.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1

7.8

27.1

3.9

住宿和餐饮业

8.3

4.8

45.0

26.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8

4.1

1.3

0.5

金融业

26.6

15.4

--

--

房地产业

23.9

11.8

2.2

1.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8

12.7

9.1

2.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5

6.6

2.5

0.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8

4.2

0.2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2

2.8

32.7

17.6

教育

46.2

31.8

1.7

1.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9

17.6

4.3

2.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7

2.8

4.4

2.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6.1

28.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4050.1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55237.4亿元,增长39.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156.6亿元,增加20957.5亿元,增长49.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893.6亿元,增加34279.9亿元,增长35.5%。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2334.2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1063.6亿元,增长34.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199.0亿元,增加11955.5亿元,增长47.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5135.2亿元,增加9108.1亿元,增长25.3%。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7833.1亿元,比2018年增加25807.4亿元,增长80.6%。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4288.6亿元,增加16258.1亿元,增长90.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3544.5亿元,增加9549.3亿元,增长68.2%(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4050.1

82334.2

57833.1

农、林、牧、渔业*

290.1

135.8

71.8

采矿业

17334.1

8337.9

7601.0

制造业

25535.6

15462.5

18703.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045.4

9818.5

4954.4

建筑业

5376.2

3673.4

3107.6

批发和零售业

11889.1

8147.0

14998.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99.9

6191.9

2274.3

住宿和餐饮业

363.3

303.9

151.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60.6

826.1

551.4

金融业

48947.9

--

1575.3

房地产业

15551.4

13097.4

1919.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135.4

9844.4

97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29.2

1417.3

493.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785.6

1223.3

183.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8.5

108.6

92.0

教育

1728.7

273.6

46.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90.2

538.8

71.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0.7

179.7

65.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2198.3

2754.2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金融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无分省份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3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