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下,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本次调查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区共抽取862个村级样本,调查登记住户4.6万户。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396.0万人,比2022年减少5.17万人,减幅0.22%。
二、城乡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1667.14万人,比2022年增加19.94万人;乡村人口为728.85万人,比2022年减少25.1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9.58%,比2022年提高了0.98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331.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3.82%;16-59岁人口为1518.54万人,占63.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546.38万人,占22.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0.29万人,占15.45%。与2022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12.06万人,比重下降0.47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24.45万人,比重下降0.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1.33万人,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7.34万人,比重上升0.75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7.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51.21%;女性人口1168.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8.79%。性别比为104.97,比2022年上升0.86。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2.0万人,比2022年减少1.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0‰,比2022年下降0.5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2万人,比2022年增加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42‰,比2022年上升0.5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2‰,比2022年下降1.17个千分点。
六、地区分布
地区 |
年末常住人口(万人) |
同比增长(%) |
城镇化率(%) |
全区 |
2396.0 |
-0.22 |
69.58 |
呼和浩特市 |
360.41 |
1.49 |
80.72 |
包头市 |
276.17 |
0.78 |
87.56 |
呼伦贝尔市 |
216.63 |
-1.11 |
75.76 |
兴安盟 |
138.49 |
-0.80 |
54.87 |
通辽市 |
280.66 |
-0.99 |
51.89 |
赤峰市 |
396.67 |
-0.86 |
55.57 |
锡林郭勒盟 |
111.65 |
-0.25 |
75.48 |
乌兰察布市 |
160.48 |
-1.61 |
61.94 |
鄂尔多斯市 |
222.03 |
0.89 |
79.19 |
巴彦淖尔市 |
150.34 |
-0.94 |
61.65 |
乌海市 |
55.62 |
-0.71 |
96.38 |
阿拉善盟 |
26.84 |
-0.22 |
83.63 |
注释: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常住人口 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