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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2024-03-25 11:02:21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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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下,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本次调查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区抽取862个村级样本,调查登记住户4.6万户。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396.0万人,比2022年减少5.17万人,减幅0.22%。

二、城乡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1667.14万人,比2022年增加19.94万人;乡村人口为728.85万人,比2022年减少25.1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9.58%,比2022年提高了0.98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331.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3.82%;16-59岁人口为1518.54万人,占63.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546.38万人,占22.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0.29万人,占15.45%。与2022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12.06万人,比重下降0.47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24.45万人,比重下降0.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1.33万人,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7.34万人,比重上升0.75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7.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51.21%;女性人口1168.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8.79%。性别比为104.97,比2022年上升0.86。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2.0万人,比2022年减少1.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0‰,比2022年下降0.5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2万人,比2022年增加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42‰,比2022年上升0.5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2‰,比2022年下降1.17个千分点。

六、地区分布

年末常住人口(万人)

同比增长(%)

城镇化率(%)

全区

2396.0

-0.22

69.58

呼和浩特市

360.41

1.49

80.72

包头市

276.17

0.78

87.56

呼伦贝尔市

216.63

-1.11

75.76

兴安盟

138.49

-0.80

54.87

通辽市

280.66

-0.99

51.89

赤峰市

396.67

-0.86

55.57

锡林郭勒盟

111.65

-0.25

75.48

乌兰察布市

160.48

-1.61

61.94

鄂尔多斯市

222.03

0.89

79.19

巴彦淖尔市

150.34

-0.94

61.65

乌海市

55.62

-0.71

96.38

阿拉善盟

26.84

-0.22

83.63

注释: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常住人口  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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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4-03-25 11:02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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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2023年内蒙古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下,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本次调查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区共抽取862个村级样本,调查登记住户4.6万户。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总量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396.0万人,比2022年减少5.17万人,减幅0.22%。二、城乡构成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1667.14万人,比2022年增加19.94万人;乡村人口为728.85万人,比2022年减少25.1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9.58%,比2022年提高了0.98个百分点。三、年龄构成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331.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3.82%;16-59岁人口为1518.54万人,占63.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546.38万人,占22.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0.29万人,占15.45%。与2022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12.06万人,比重下降0.47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24.45万人,比重下降0.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1.33万人,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7.34万人,比重上升0.75个百分点。四、性别构成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7.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51.21%;女性人口1168.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8.79%。性别比为104.97,比2022年上升0.86。五、人口自然增长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2.0万人,比2022年减少1.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0‰,比2022年下降0.5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2万人,比2022年增加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42‰,比2022年上升0.5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2‰,比2022年下降1.17个千分点。六、地区分布地   区年末常住人口(万人)同比增长(%)城镇化率(%)全区2396.0-0.2269.58呼和浩特市360.411.4980.72包头市276.170.7887.56呼伦贝尔市216.63-1.1175.76兴安盟138.49-0.8054.87通辽市280.66-0.9951.89赤峰市396.67-0.8655.57锡林郭勒盟111.65-0.2575.48乌兰察布市160.48-1.6161.94鄂尔多斯市222.030.8979.19巴彦淖尔市150.34-0.9461.65乌海市55.62-0.7196.38阿拉善盟26.84-0.2283.63注释: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常住人口  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2023年内蒙古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下,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本次调查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区抽取862个村级样本,调查登记住户4.6万户。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396.0万人,比2022年减少5.17万人,减幅0.22%。

二、城乡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1667.14万人,比2022年增加19.94万人;乡村人口为728.85万人,比2022年减少25.1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9.58%,比2022年提高了0.98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331.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3.82%;16-59岁人口为1518.54万人,占63.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546.38万人,占22.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0.29万人,占15.45%。与2022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12.06万人,比重下降0.47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24.45万人,比重下降0.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1.33万人,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7.34万人,比重上升0.75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7.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51.21%;女性人口1168.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8.79%。性别比为104.97,比2022年上升0.86。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2.0万人,比2022年减少1.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0‰,比2022年下降0.5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2万人,比2022年增加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42‰,比2022年上升0.5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2‰,比2022年下降1.17个千分点。

六、地区分布

年末常住人口(万人)

同比增长(%)

城镇化率(%)

全区

2396.0

-0.22

69.58

呼和浩特市

360.41

1.49

80.72

包头市

276.17

0.78

87.56

呼伦贝尔市

216.63

-1.11

75.76

兴安盟

138.49

-0.80

54.87

通辽市

280.66

-0.99

51.89

赤峰市

396.67

-0.86

55.57

锡林郭勒盟

111.65

-0.25

75.48

乌兰察布市

160.48

-1.61

61.94

鄂尔多斯市

222.03

0.89

79.19

巴彦淖尔市

150.34

-0.94

61.65

乌海市

55.62

-0.71

96.38

阿拉善盟

26.84

-0.22

83.63

注释: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常住人口  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