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践行以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为主要内容的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内政发〔2024〕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3〕1032号)文件要求,自治区统计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方案》开展了“2025年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认定工作按照企业自主申报,旗县、盟市和自治区三级统计机构逐级推选审核,经研究决定,现对拟认定的62家2025年统计诚信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进行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公示期:8月29日至9月4日
举报电话:0471-6611707
附件: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评选认定公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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