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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6-20 09:27:30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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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自治区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具备《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要求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基本条件中关于资历须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的标准要求,“从事与高级统计师或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时间”为相应岗位的聘任时间。转评取得统计师或高级统计师后,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满1年,转系列前后的聘任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申报人员除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所明确的要求外,还须符合评审年度自治区职称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职称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进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及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二)线下提交材料              

1.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按《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附件1)认真准备书面材料,目录单中提示需胶装材料用A4纸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中发表论文、著作及其他证书的原件经主管单位审核无误后退还,提交复印件(包含著作或期刊封面、全目录、封底),复印件必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签字盖章。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与申报级别对应的《2025年度正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2)或《2025年度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资格审核和公示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审核通过后,同步审核书面材料,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

(三)各盟市、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申报人员聘用情况把关,并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

(四)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五)自治区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材料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正高级统计师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高级统计师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二)高级统计师进行材料评审。正高级统计师进行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答辩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7月31日。自治区本级单位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纸质书面材料报送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联系人:崔京英、罗丹

联系电话:0471—6611803、6944594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1号楼329室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统计系列).docx

          2、2025年度正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情况审核表.xlsx

          3、2025年度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情况审核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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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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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自治区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具备《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要求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基本条件中关于资历须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的标准要求,“从事与高级统计师或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时间”为相应岗位的聘任时间。转评取得统计师或高级统计师后,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满1年,转系列前后的聘任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三)申报人员除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所明确的要求外,还须符合评审年度自治区职称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职称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四、申报程序和要求(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进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及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二)线下提交材料              1.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按《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附件1)认真准备书面材料,目录单中提示需胶装材料用A4纸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中发表论文、著作及其他证书的原件经主管单位审核无误后退还,提交复印件(包含著作或期刊封面、全目录、封底),复印件必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签字盖章。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为准。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与申报级别对应的《2025年度正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2)或《2025年度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五、资格审核和公示要求(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审核通过后,同步审核书面材料,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三)各盟市、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申报人员聘用情况把关,并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四)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五)自治区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材料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六、其他事项(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正高级统计师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高级统计师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二)高级统计师进行材料评审。正高级统计师进行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答辩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7月31日。自治区本级单位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纸质书面材料报送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联系人:崔京英、罗丹联系电话:0471—6611803、6944594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1号楼329室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统计系列).docx          2、2025年度正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情况审核表.xlsx          3、2025年度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情况审核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6月18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自治区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具备《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要求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基本条件中关于资历须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的标准要求,“从事与高级统计师或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时间”为相应岗位的聘任时间。转评取得统计师或高级统计师后,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满1年,转系列前后的聘任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申报人员除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所明确的要求外,还须符合评审年度自治区职称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职称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进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及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二)线下提交材料              

1.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按《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附件1)认真准备书面材料,目录单中提示需胶装材料用A4纸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中发表论文、著作及其他证书的原件经主管单位审核无误后退还,提交复印件(包含著作或期刊封面、全目录、封底),复印件必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签字盖章。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与申报级别对应的《2025年度正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2)或《2025年度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资格审核和公示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审核通过后,同步审核书面材料,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

(三)各盟市、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申报人员聘用情况把关,并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

(四)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五)自治区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材料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正高级统计师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高级统计师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二)高级统计师进行材料评审。正高级统计师进行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答辩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7月31日。自治区本级单位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纸质书面材料报送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联系人:崔京英、罗丹

联系电话:0471—6611803、6944594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1号楼329室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统计系列).docx

          2、2025年度正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情况审核表.xlsx

          3、2025年度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情况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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