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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常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8-08 09:46:17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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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反馈问题全整改,反馈意见全落实,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第一时间形成了《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常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奠定抓实巡视整改工作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保障,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整改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日常综合协调等工作,形成了党组统揽、班子成员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主体责任,增强统筹谋划。局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批次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研究审议,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推动统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走在前、作表率。

(四)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分管领域。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实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自《整改方案》印发后,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分管领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为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整改成效。局党组把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解决问题和形成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形成“长久治”的规章制度。聚焦党建工作、统计执法、业务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系统管理监督等方面,深入查找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持续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效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认真围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逐项推进整改落实。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和审计整改4个方面,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按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推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充实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交流研讨、收看新闻报道、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拓宽学习深度和广度。二是局党组发挥引领作用,强化带头领学。整理应知应会知识内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印发给各支部,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制定每月学习计划,供各个支部学习参考。

2.强化政治理论宣传。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统计新闻宣传的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事项,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以及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

3.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印发《关于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的16条举措》,明确提出建立规范性文件专班审核机制。重新修订《自治区统计局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将公文处理工作纳入考核,按季度进行公文错情通报。经常组织学习党内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备案文件错情通报等相关内容。

4.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持续用力。一是配合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专项组、国防动员办公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对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五大任务”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修订完善“五大任务”统计监测实施方案,根据“五大任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撰写了多篇反映全区“五大任务”进展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三是制定了《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的职能。

5.充分发挥统计核心职能作用。一是印发《全区投资领域统计数据实地核查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统计机构数据核查职能职责,以核查促整改,把控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展执法检查。四是联合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局门户网站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栏目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6.全面推动深化改革。一是督促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纠正统计执法权上划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各类统计报表制度,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设定的开网和关网时间做好催报、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以半年为周期核实并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四是举办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班,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7.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一是将意识形态等重要文件的学习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学习事项计划中,对意识形态等重要文件进行常态化学习。二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对下一步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局主要领导和党组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通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四是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五是重新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梳理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账号进行注销、清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在工作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措施》,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局党组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三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将“自治区统计局党组管理权限下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公示和任免等情况”纳入党务公开事项。

2.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问题。一是统筹协调赴基层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定了赴基层开展工作报备流程,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各处室、单位出行安排,避免高频次扎堆赴基层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在全局范围内按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清单事项,尤其是对“突击式征求意见”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立足统计领域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持续优化完善常规统计调查制度。四是适当控制会议次数,同一领域、内容和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能套开的套开、能合开的合开。

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4个制度办法,加强对资产配置、管理、使用、处置及清查等工作的管理。

4.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一是积极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按月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监控,按季度与相关单位开展预算进度研讨。二是按月督促各处室上报“提标、提速、提效”工作进展,并收集整理出此项工作的进展及成效,撰写总结报告报自治区纪委监委。三是开展全局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回头看”清单进行自查,全体党员干部均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问题查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实、开展谈心谈话走形式等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并下达通报。

5.压紧压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统计局在召开局党组会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二是结合自治区统计局实际,派驻组在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上指出了自治区统计局需要重点提升的方面,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推动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强化对自治区统计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一局党组在职责范围内,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各类事项。二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把从严从实要求落实到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切实提升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在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对照“带头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内容,深刻检视查摆,并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的思路和措施”中安排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四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清单,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五是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了各党组成员联系支部的分工和工作职责。

2.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局党组按照选人用人计划,定期研究选人用人工作,召开人事政策解答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答,加强干部对人事政策的了解。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3.全方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通过开展谈心谈话,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抓好全局纪律教育,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二是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并按要求严格执行。对全局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面梳理。

4.加强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一是加强对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各支部按照方案明确的主题和内容开展活动。二是发放新版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各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三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各支部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主体责任,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

   (四)统筹解决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方面

1.持续加大攻坚克难力度。一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工作和建立统计督察检查骨干库的通知》,收集全区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基本信息,积极解决基层统计机构执法人员不足2人问题。二是2024年全面开展统计督察工作,把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纳入统计督察的重要内容和对盟市统计局的年度考核。

2.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经常关注和过问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听取了本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强化室组联动监督。与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监察室组成联合调研督导组,到自治区统计局就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调研督导,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相关难点问题提出监督意见。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废改立”工作,积极主动参加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会,提出派驻机构监督意见,并就制度执行情况强化日常跟进监督,防止发现问题反弹回潮。

下一步工作安排

    自治区统计局将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深入落实。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统计工作职能,将巡视反馈意见落实落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将统计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力推进统计现代化。

   (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转变作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紧盯重点人和重点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和日常监管,深入推进“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建立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不断修订完善党建工作、政务管理等方面考核评价监督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约束权力、管人管事、巩固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

(三)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聚焦强基赋能,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支部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党员的重要作用,以强党性、提素质为重点,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丰富党建活动载体,组织开展有新意、接地气、重实效的主题党日等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四)打造忠诚担当干净的干部队伍,聚焦中心任务,不断优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组织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逐步建立水平高、储备足、发展潜力大的统计业务骨干队伍和后备人才队伍,促进统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五)毫不松懈抓好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聚焦底线思维,不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的工作信念。加大专业数据核查力度,强化数据质量管控责任意识,优化完善并执行好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制度。进一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

(六)持续完善巡视整改体制机制,聚焦长期坚持整改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进一步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把整改成果特别是整改过程中探索积累的有效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制度刚性、提升整改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人:夏晓慧

联系电话:0471-694451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1号楼

电子邮箱:nmzfj@nmgtjj.cn。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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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常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反馈问题全整改,反馈意见全落实,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lt;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gt;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lt;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办法&gt;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第一时间形成了《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常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奠定抓实巡视整改工作思想基础。(二)加强组织保障,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整改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日常综合协调等工作,形成了党组统揽、班子成员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主体责任,增强统筹谋划。局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批次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研究审议,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推动统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走在前、作表率。(四)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分管领域。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实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自《整改方案》印发后,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分管领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为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五)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整改成效。局党组把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解决问题和形成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形成“长久治”的规章制度。聚焦党建工作、统计执法、业务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系统管理监督等方面,深入查找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持续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效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认真围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逐项推进整改落实。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和审计整改4个方面,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按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推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充实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交流研讨、收看新闻报道、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拓宽学习深度和广度。二是局党组发挥引领作用,强化带头领学。整理应知应会知识内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印发给各支部,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制定每月学习计划,供各个支部学习参考。2.强化政治理论宣传。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统计新闻宣传的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事项,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以及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3.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印发《关于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的16条举措》,明确提出建立规范性文件专班审核机制。重新修订《自治区统计局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将公文处理工作纳入考核,按季度进行公文错情通报。经常组织学习党内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备案文件错情通报等相关内容。4.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持续用力。一是配合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专项组、国防动员办公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对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五大任务”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修订完善“五大任务”统计监测实施方案,根据“五大任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撰写了多篇反映全区“五大任务”进展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三是制定了《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的职能。5.充分发挥统计核心职能作用。一是印发《全区投资领域统计数据实地核查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统计机构数据核查职能职责,以核查促整改,把控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展执法检查。四是联合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局门户网站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栏目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6.全面推动深化改革。一是督促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纠正统计执法权上划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各类统计报表制度,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设定的开网和关网时间做好催报、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以半年为周期核实并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四是举办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班,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7.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一是将意识形态等重要文件的学习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学习事项计划中,对意识形态等重要文件进行常态化学习。二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对下一步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局主要领导和党组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通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四是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五是重新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梳理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账号进行注销、清理。(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1.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在工作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措施》,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局党组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三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将“自治区统计局党组管理权限下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公示和任免等情况”纳入党务公开事项。2.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问题。一是统筹协调赴基层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定了赴基层开展工作报备流程,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各处室、单位出行安排,避免高频次扎堆赴基层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在全局范围内按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清单事项,尤其是对“突击式征求意见”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立足统计领域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持续优化完善常规统计调查制度。四是适当控制会议次数,同一领域、内容和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能套开的套开、能合开的合开。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4个制度办法,加强对资产配置、管理、使用、处置及清查等工作的管理。4.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一是积极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按月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监控,按季度与相关单位开展预算进度研讨。二是按月督促各处室上报“提标、提速、提效”工作进展,并收集整理出此项工作的进展及成效,撰写总结报告报自治区纪委监委。三是开展全局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回头看”清单进行自查,全体党员干部均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问题查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实、开展谈心谈话走形式等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并下达通报。5.压紧压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统计局在召开局党组会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二是结合自治区统计局实际,派驻组在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上指出了自治区统计局需要重点提升的方面,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推动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强化对自治区统计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一是局党组在职责范围内,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各类事项。二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把从严从实要求落实到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切实提升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在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对照“带头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内容,深刻检视查摆,并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的思路和措施”中安排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四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清单,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五是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了各党组成员联系支部的分工和工作职责。2.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局党组按照选人用人计划,定期研究选人用人工作,召开人事政策解答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答,加强干部对人事政策的了解。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等的重要依据。3.全方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通过开展谈心谈话,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抓好全局纪律教育,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二是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并按要求严格执行。对全局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面梳理。4.加强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一是加强对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各支部按照方案明确的主题和内容开展活动。二是发放新版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各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三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各支部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主体责任,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   (四)统筹解决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方面1.持续加大攻坚克难力度。一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工作和建立统计督察检查骨干库的通知》,收集全区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基本信息,积极解决基层统计机构执法人员不足2人问题。二是2024年全面开展统计督察工作,把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纳入统计督察的重要内容和对盟市统计局的年度考核。2.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经常关注和过问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听取了本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强化室组联动监督。与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监察室组成联合调研督导组,到自治区统计局就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调研督导,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相关难点问题提出监督意见。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废改立”工作,积极主动参加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会,提出派驻机构监督意见,并就制度执行情况强化日常跟进监督,防止发现问题反弹回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自治区统计局将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深入落实。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统计工作职能,将巡视反馈意见落实落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将统计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力推进统计现代化。   (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转变作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紧盯重点人和重点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和日常监管,深入推进“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建立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不断修订完善党建工作、政务管理等方面考核评价监督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约束权力、管人管事、巩固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三)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聚焦强基赋能,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支部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党员的重要作用,以强党性、提素质为重点,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丰富党建活动载体,组织开展有新意、接地气、重实效的主题党日等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四)打造忠诚担当干净的干部队伍,聚焦中心任务,不断优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组织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逐步建立水平高、储备足、发展潜力大的统计业务骨干队伍和后备人才队伍,促进统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五)毫不松懈抓好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聚焦底线思维,不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的工作信念。加大专业数据核查力度,强化数据质量管控责任意识,优化完善并执行好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制度。进一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六)持续完善巡视整改体制机制,聚焦长期坚持整改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进一步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把整改成果特别是整改过程中探索积累的有效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制度刚性、提升整改实效。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 系 人:夏晓慧联系电话:0471-6944514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1号楼 电子邮箱:nmzfj@nmgtjj.cn。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8月8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反馈问题全整改,反馈意见全落实,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第一时间形成了《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常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奠定抓实巡视整改工作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保障,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整改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日常综合协调等工作,形成了党组统揽、班子成员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主体责任,增强统筹谋划。局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批次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研究审议,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推动统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走在前、作表率。

(四)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分管领域。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实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自《整改方案》印发后,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分管领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为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整改成效。局党组把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解决问题和形成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形成“长久治”的规章制度。聚焦党建工作、统计执法、业务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系统管理监督等方面,深入查找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持续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效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认真围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逐项推进整改落实。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和审计整改4个方面,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按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推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充实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交流研讨、收看新闻报道、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拓宽学习深度和广度。二是局党组发挥引领作用,强化带头领学。整理应知应会知识内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印发给各支部,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制定每月学习计划,供各个支部学习参考。

2.强化政治理论宣传。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统计新闻宣传的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事项,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以及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

3.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印发《关于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的16条举措》,明确提出建立规范性文件专班审核机制。重新修订《自治区统计局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将公文处理工作纳入考核,按季度进行公文错情通报。经常组织学习党内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备案文件错情通报等相关内容。

4.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持续用力。一是配合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专项组、国防动员办公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对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五大任务”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修订完善“五大任务”统计监测实施方案,根据“五大任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撰写了多篇反映全区“五大任务”进展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三是制定了《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的职能。

5.充分发挥统计核心职能作用。一是印发《全区投资领域统计数据实地核查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统计机构数据核查职能职责,以核查促整改,把控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展执法检查。四是联合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局门户网站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栏目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6.全面推动深化改革。一是督促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纠正统计执法权上划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各类统计报表制度,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设定的开网和关网时间做好催报、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以半年为周期核实并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四是举办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班,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7.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一是将意识形态等重要文件的学习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学习事项计划中,对意识形态等重要文件进行常态化学习。二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对下一步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局主要领导和党组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通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四是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五是重新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梳理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账号进行注销、清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在工作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措施》,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局党组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三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将“自治区统计局党组管理权限下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公示和任免等情况”纳入党务公开事项。

2.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问题。一是统筹协调赴基层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定了赴基层开展工作报备流程,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各处室、单位出行安排,避免高频次扎堆赴基层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在全局范围内按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清单事项,尤其是对“突击式征求意见”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立足统计领域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持续优化完善常规统计调查制度。四是适当控制会议次数,同一领域、内容和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能套开的套开、能合开的合开。

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4个制度办法,加强对资产配置、管理、使用、处置及清查等工作的管理。

4.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一是积极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按月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监控,按季度与相关单位开展预算进度研讨。二是按月督促各处室上报“提标、提速、提效”工作进展,并收集整理出此项工作的进展及成效,撰写总结报告报自治区纪委监委。三是开展全局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回头看”清单进行自查,全体党员干部均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问题查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实、开展谈心谈话走形式等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并下达通报。

5.压紧压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统计局在召开局党组会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二是结合自治区统计局实际,派驻组在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上指出了自治区统计局需要重点提升的方面,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推动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强化对自治区统计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一局党组在职责范围内,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各类事项。二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把从严从实要求落实到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切实提升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在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对照“带头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内容,深刻检视查摆,并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的思路和措施”中安排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四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清单,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五是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了各党组成员联系支部的分工和工作职责。

2.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局党组按照选人用人计划,定期研究选人用人工作,召开人事政策解答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答,加强干部对人事政策的了解。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3.全方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通过开展谈心谈话,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抓好全局纪律教育,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二是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并按要求严格执行。对全局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面梳理。

4.加强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一是加强对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各支部按照方案明确的主题和内容开展活动。二是发放新版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各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三是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各支部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主体责任,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

   (四)统筹解决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方面

1.持续加大攻坚克难力度。一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工作和建立统计督察检查骨干库的通知》,收集全区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基本信息,积极解决基层统计机构执法人员不足2人问题。二是2024年全面开展统计督察工作,把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纳入统计督察的重要内容和对盟市统计局的年度考核。

2.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经常关注和过问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听取了本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强化室组联动监督。与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监察室组成联合调研督导组,到自治区统计局就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调研督导,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相关难点问题提出监督意见。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废改立”工作,积极主动参加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会,提出派驻机构监督意见,并就制度执行情况强化日常跟进监督,防止发现问题反弹回潮。

下一步工作安排

    自治区统计局将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深入落实。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统计工作职能,将巡视反馈意见落实落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将统计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力推进统计现代化。

   (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转变作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紧盯重点人和重点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和日常监管,深入推进“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建立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不断修订完善党建工作、政务管理等方面考核评价监督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约束权力、管人管事、巩固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

(三)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聚焦强基赋能,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支部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党员的重要作用,以强党性、提素质为重点,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丰富党建活动载体,组织开展有新意、接地气、重实效的主题党日等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四)打造忠诚担当干净的干部队伍,聚焦中心任务,不断优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组织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逐步建立水平高、储备足、发展潜力大的统计业务骨干队伍和后备人才队伍,促进统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五)毫不松懈抓好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聚焦底线思维,不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的工作信念。加大专业数据核查力度,强化数据质量管控责任意识,优化完善并执行好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制度。进一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

(六)持续完善巡视整改体制机制,聚焦长期坚持整改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进一步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把整改成果特别是整改过程中探索积累的有效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制度刚性、提升整改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人:夏晓慧

联系电话:0471-694451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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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