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研究审议《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思阳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此次新修改《统计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重点内容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强化了统计工作的职能定位,夯实了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法治根基。
会议强调,要全面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主旨要义和核心要求,深刻把握新修改《统计法》作出的各项重要制度安排和实践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贯彻,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全力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要认真执行《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聚焦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群体、注重方式方法、分层分类推进,深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人大、司法厅沟通,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治相关文件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