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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三注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025-01-08 10:12:10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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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迅速响应、积极部署,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注重集中学习全覆盖

自治区统计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主题进行研讨交流,并积极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盟市、全区统计系统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一是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全区12个盟市党委、政府陆续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学习。二是及时订购新修改统计法单行本分发给自治区相关部门,并派人为自治区30余个部门进行统计法治讲座。三是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组织各盟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统计法治工作分管领导、统计法治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二、注重宣传教育同开展

一是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将微信公众号作为网络媒介主要宣传阵地,对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权威解读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各地党政办公楼LED电子显示屏、展板、海报等,在党政机关范围内集中宣传新修改统计法。三是以“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宪法》统计法主题宣传活动,全区各盟市统计机构同步举行集中宣传活动,自治区主会场吸引200余名公众参与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四是丰富宣传形式,印制《以漫释法》宣传手册,以生动的形式讲解统计违法案例,积极推动新修改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

三、注重贯彻落实真到位

一是全区各级统计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要求,积极推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二是加强专业联动,选派统计执法骨干在业务培训会上讲解新修改统计法,做到统计业务、统计法治同学习、同贯彻。三是积极做好统计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配套修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修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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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三注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发布时间:2025-01-08 10:12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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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三注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迅速响应、积极部署,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一、注重集中学习全覆盖自治区统计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主题进行研讨交流,并积极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盟市、全区统计系统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一是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全区12个盟市党委、政府陆续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学习。二是及时订购新修改统计法单行本分发给自治区相关部门,并派人为自治区30余个部门进行统计法治讲座。三是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组织各盟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统计法治工作分管领导、统计法治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二、注重宣传教育同开展一是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将微信公众号作为网络媒介主要宣传阵地,对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权威解读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各地党政办公楼LED电子显示屏、展板、海报等,在党政机关范围内集中宣传新修改统计法。三是以“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宪法》统计法主题宣传活动,全区各盟市统计机构同步举行集中宣传活动,自治区主会场吸引200余名公众参与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四是丰富宣传形式,印制《以漫释法》宣传手册,以生动的形式讲解统计违法案例,积极推动新修改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三、注重贯彻落实真到位一是全区各级统计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要求,积极推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二是加强专业联动,选派统计执法骨干在业务培训会上讲解新修改统计法,做到统计业务、统计法治同学习、同贯彻。三是积极做好统计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配套修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修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迅速响应、积极部署,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注重集中学习全覆盖

自治区统计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主题进行研讨交流,并积极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盟市、全区统计系统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一是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全区12个盟市党委、政府陆续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学习。二是及时订购新修改统计法单行本分发给自治区相关部门,并派人为自治区30余个部门进行统计法治讲座。三是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组织各盟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统计法治工作分管领导、统计法治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二、注重宣传教育同开展

一是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将微信公众号作为网络媒介主要宣传阵地,对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权威解读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各地党政办公楼LED电子显示屏、展板、海报等,在党政机关范围内集中宣传新修改统计法。三是以“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宪法》统计法主题宣传活动,全区各盟市统计机构同步举行集中宣传活动,自治区主会场吸引200余名公众参与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四是丰富宣传形式,印制《以漫释法》宣传手册,以生动的形式讲解统计违法案例,积极推动新修改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

三、注重贯彻落实真到位

一是全区各级统计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要求,积极推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二是加强专业联动,选派统计执法骨干在业务培训会上讲解新修改统计法,做到统计业务、统计法治同学习、同贯彻。三是积极做好统计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配套修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修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