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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2024-12-16 16:22:02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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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目标,以加强普法宣传体制机制建设为手段,通过实现普法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有力推动统计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高位推进“八五”普法。自治区统计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工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局牵头的“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既是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落实普法任务的“第一宣传员”,带头学法守法宣传法,亲自协调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难题,指导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在抓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承担起面向执法对象、面向调查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

推行精准普法和“定制送法”。自治区统计局传统渠道与新媒体融合、执法和普法融合、法律事务与权利义务告知融合等形式,实现统计普法工作的多维转变。一是结合执法实践,深度挖掘易错指标及违法种类,制作典型案例。通过内蒙古统计微讯”公众“以案释法”栏目向社会公众推送典型违法案例,打造内蒙古统计“以案释法”普法品牌。二是为提升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利用执法检查契机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并将“以案释法”栏目二维码“嵌入”法律事务告知书全力推进《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的贯彻落实

聚焦关键节点和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治区统计局每年在统计开放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组织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开展以征文、主流媒体发表统计机构负责人署名文章、现场宣传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各级统计机构普法宣讲纳入专业培训、年报“开班第一课内容邀请高校教授、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辅导讲座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业务与普法贯通融合的宣传格局。

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系统梳理总结“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持续巩固取得的法治宣传教育成探索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度挖掘普法统计执法、数据核查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普法措施,拓展普法平台,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统计观念,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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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发布时间:2024-12-16 16:22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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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目标,以加强普法宣传体制机制建设为手段,通过实现普法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有力推动统计普法工作提质增效。高位推进“八五”普法。自治区统计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工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局牵头的“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既是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落实普法任务的“第一宣传员”,带头学法守法宣传法,亲自协调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难题,指导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在抓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承担起面向执法对象、面向调查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推行精准普法和“定制送法”。自治区统计局将传统渠道与新媒体融合、执法和普法融合、法律事务与权利义务告知融合等形式,实现统计普法工作的多维转变。一是结合执法实践,深度挖掘易错指标及违法种类,制作典型案例。通过“内蒙古统计微讯”公众号“以案释法”栏目向社会公众推送典型违法案例,打造内蒙古统计“以案释法”普法品牌。二是为提升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利用执法检查契机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并将“以案释法”栏目二维码“嵌入”法律事务告知书,全力推进《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的贯彻落实。聚焦关键节点和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自治区统计局每年在统计开放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组织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开展以征文、主流媒体发表统计机构负责人署名文章、现场宣传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各级统计机构将普法宣讲纳入专业培训、年报会“开班第一课”内容,邀请高校教授、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辅导讲座,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业务与普法贯通融合的宣传格局。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系统梳理总结“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持续巩固取得的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探索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度挖掘普法与统计执法、数据核查工作的有机结合点,创新普法措施,拓展普法平台,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统计观念,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目标,以加强普法宣传体制机制建设为手段,通过实现普法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有力推动统计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高位推进“八五”普法。自治区统计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工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局牵头的“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既是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落实普法任务的“第一宣传员”,带头学法守法宣传法,亲自协调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难题,指导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在抓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承担起面向执法对象、面向调查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

推行精准普法和“定制送法”。自治区统计局传统渠道与新媒体融合、执法和普法融合、法律事务与权利义务告知融合等形式,实现统计普法工作的多维转变。一是结合执法实践,深度挖掘易错指标及违法种类,制作典型案例。通过内蒙古统计微讯”公众“以案释法”栏目向社会公众推送典型违法案例,打造内蒙古统计“以案释法”普法品牌。二是为提升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利用执法检查契机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并将“以案释法”栏目二维码“嵌入”法律事务告知书全力推进《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的贯彻落实

聚焦关键节点和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治区统计局每年在统计开放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组织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开展以征文、主流媒体发表统计机构负责人署名文章、现场宣传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各级统计机构普法宣讲纳入专业培训、年报“开班第一课内容邀请高校教授、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辅导讲座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业务与普法贯通融合的宣传格局。

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系统梳理总结“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持续巩固取得的法治宣传教育成探索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度挖掘普法统计执法、数据核查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普法措施,拓展普法平台,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统计观念,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