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和规范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自治区统计局立足全局国有资产实际情况,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构建“制度指导、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不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制度先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2024年,自治区统计局先后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明确归口管理和职责分工,加强对国有资产取得、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配置计划预算管理,将所有国有资产采购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实施标准配置;规定每年定期对国有资产开展全面盘点,及时掌握国有资产使用现状,做到账实、账账、账表相符,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注重日常,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
一是严格把控国有资产配置的“入口关”和处置的“出口关”,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国有资产采购、处置等业务全程线上留痕。二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通过优先在部门内部调剂使用国有资产的模式,提高其使用效益、降低闲置率,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使用价值。三是加强在用国有资产管理,以财务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为基础,结合部门内部OA协同办公系统的国有资产模块管理优势,对国有资产变更,实现财务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实时告知,高效完成账实匹配度。
三、强化结果,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普及、业务培训、清查自查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意识和业务素质,增强国有资产管理、保护的责任感。关注转化管理方式,明确国有资产使用人是资产管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人承担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同时,强化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队伍,加强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是推动习惯“过紧日子”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持续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实现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和处置的良性循环,为保障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