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好的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统计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最新要求,按照国家局鼓励地方先试先行开展性别统计工作的安排,积极奏响“三步曲”探索开展自治区性别统计监测工作。
一、强化组织部署,奏响前期准备“进行曲”
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性别统计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研读政策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性别统计的定义、国际性别统计的发展历史、全国及兄弟省份性别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理清了开展全区性别统计监测的整体思路、主要框架。参考国家《性别统计监测方案(试行)》及兄弟省份现行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情况,建立了《内蒙古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为开展自治区性别统计监测奠定基础。
二、强化部门协作,奏响多点协调“协奏曲”
为更好地推进全区性别统计监测工作,自治区统计局加强与自治区妇儿工委办的沟通联系,就如何做好全区性别统计监测工作多次进行交流。双方以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区性别统计工作为主题,专门组织召开性别统计监测座谈会,围绕性别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包括监测体系基本考虑、构建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交流讨论,明确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体系,推动性别统计监测尽快落地实施。
三、强化工作落实,奏响统计监测“主题曲”
自治区统计局积极推动性别统计监测落地落实,在不断修改完善监测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最终的《内蒙古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按规范流程上报国家局审批后实施,积极收集性别统计监测数据,推动部门信息共享,提高性别统计相关数据普及度和处理效率,撰写性别统计报告,分析全区性别统计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促进全区性别统计工作走深走实,为性别统计监测工作贡献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