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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四聚焦”推动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
2024-06-11 11:55:15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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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内党办发[2022]25号)《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33号)要求,提高全区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自治区统计局“四聚焦”推动相关工作开展,提升工作质效

    聚焦制度建设,完善标准机制。一是依据上述《若干举措》和《管理办法》,制定了《苏木乡镇街道、旗县级、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2024修订版)》。二是出台了《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达到做事有依据、工作有标准、结果有考评的管理目标。三是依据自治区文件要求,各地建立了落实“五领域”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短板

    聚焦业务培训,提升重视程度。一是每年定期开展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培训,对28条建设标准进行逐一讲解,对工作中发现的亮点进行全区推广。二是及时通过微信、电话、工作专网等渠道开展“一对一”指导,解疑答惑。三是借助全区统计工作会、盟市统计局长培训等时机,通报各地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提出具体举措。

    聚焦人员履职,确保责任到人。一是要求各盟市、旗县级统计系统真正把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放在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岗位上,选优配强人员。二是通过日常检查、工作交流、年终考评等方式,促进相关人员尽快熟悉职责任务,了解业务知识,掌握建设标准。三是确保人员到位。目前,全区12盟市、103个旗县级统计局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盯、部署有落实有汇报。

    聚焦沟通协作,促进交流互动。一方面,抓好统计系统纵向协作。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要求系统内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全区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抓好横向协作。自治区统计局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沟通协调,鼓励盟市之间、旗县之间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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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四聚焦”推动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4-06-11 11:55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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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四聚焦”推动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     为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内党办发[2022]2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33号)要求,提高全区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自治区统计局“四聚焦”推动相关工作开展,提升工作质效。    聚焦制度建设,完善标准机制。一是依据上述《若干举措》和《管理办法》,制定了《苏木乡镇街道、旗县级、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2024修订版)》。二是出台了《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达到做事有依据、工作有标准、结果有考评的管理目标。三是依据自治区文件要求,各地建立了落实“五领域”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短板。    聚焦业务培训,提升重视程度。一是每年定期开展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培训,对28条建设标准进行逐一讲解,对工作中发现的亮点进行全区推广。二是及时通过微信、电话、工作专网等渠道开展“一对一”指导,解疑答惑。三是借助全区统计工作会、盟市统计局长培训等时机,通报各地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提出具体举措。    聚焦人员履职,确保责任到人。一是要求各盟市、旗县级统计系统真正把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放在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岗位上,选优配强人员。二是通过日常检查、工作交流、年终考评等方式,促进相关人员尽快熟悉职责任务,了解业务知识,掌握建设标准。三是确保人员到位。目前,全区12盟市、103个旗县级统计局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盯、部署有落实有汇报。    聚焦沟通协作,促进交流互动。一方面,抓好统计系统纵向协作。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要求系统内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全区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抓好横向协作。自治区统计局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沟通协调,鼓励盟市之间、旗县之间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为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内党办发[2022]25号)《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33号)要求,提高全区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自治区统计局“四聚焦”推动相关工作开展,提升工作质效

    聚焦制度建设,完善标准机制。一是依据上述《若干举措》和《管理办法》,制定了《苏木乡镇街道、旗县级、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2024修订版)》。二是出台了《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达到做事有依据、工作有标准、结果有考评的管理目标。三是依据自治区文件要求,各地建立了落实“五领域”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短板

    聚焦业务培训,提升重视程度。一是每年定期开展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培训,对28条建设标准进行逐一讲解,对工作中发现的亮点进行全区推广。二是及时通过微信、电话、工作专网等渠道开展“一对一”指导,解疑答惑。三是借助全区统计工作会、盟市统计局长培训等时机,通报各地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提出具体举措。

    聚焦人员履职,确保责任到人。一是要求各盟市、旗县级统计系统真正把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放在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岗位上,选优配强人员。二是通过日常检查、工作交流、年终考评等方式,促进相关人员尽快熟悉职责任务,了解业务知识,掌握建设标准。三是确保人员到位。目前,全区12盟市、103个旗县级统计局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盯、部署有落实有汇报。

    聚焦沟通协作,促进交流互动。一方面,抓好统计系统纵向协作。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要求系统内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全区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抓好横向协作。自治区统计局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沟通协调,鼓励盟市之间、旗县之间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