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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24-04-01 15:16:02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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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审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纪检工作要点》《中共内蒙古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党组书记、局长曹思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次全会精神,切实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各项要求体现到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和日常工作中,全面抓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将带头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督促机关纪委履行好职责;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各处室、单位要将六大纪律相关内容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三会一课”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常学常悟。同时,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常态化教育和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日常监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要加大监督力度。机关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围绕政治监督的四项内容搞好重点监督,同时通过谈心谈话随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党员存在的负面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执纪问责工作,坚持执纪必严、失职必究,以问责制度化、常态化,促进职责监督到位、纪律执行到位。

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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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01 15:16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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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月27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审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纪检工作要点》《中共内蒙古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党组书记、局长曹思阳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各项要求体现到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和日常工作中,全面抓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会议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将带头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并督促机关纪委履行好职责;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严格执行纪律。各处室、单位要将六大纪律相关内容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三会一课”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常学常悟。同时,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常态化教育和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日常监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要加大监督力度。机关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围绕政治监督的四项内容搞好重点监督,同时通过谈心谈话随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党员存在的负面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执纪问责工作,坚持执纪必严、失职必究,以问责制度化、常态化,促进职责监督到位、纪律执行到位。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327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审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2024年纪检工作要点》《中共内蒙古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党组书记、局长曹思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次全会精神,切实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各项要求体现到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和日常工作中,全面抓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将带头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督促机关纪委履行好职责;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各处室、单位要将六大纪律相关内容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三会一课”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常学常悟。同时,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常态化教育和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日常监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要加大监督力度。机关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围绕政治监督的四项内容搞好重点监督,同时通过谈心谈话随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党员存在的负面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执纪问责工作,坚持执纪必严、失职必究,以问责制度化、常态化,促进职责监督到位、纪律执行到位。

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