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339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298个,增长10.0%。其中,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947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51个,增长19.0%,保持快速增长态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4064个,较上年同期增加533个,增长15.1%,拉动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增长4.1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最大;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2117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32个,增长12.3%;规模以上工业单位415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85个,增长7.4%;有资质的建筑业单位1462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51个,增长11.5%;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1591个,较上年同期减少54个,下降3.3%。
注释:[1]“四上”单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