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实行有效期管理。审批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有效期一般为3年。如果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时间少于3年,从其规定。有效期以批准执行的日期为起始时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在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内容的,应当重新申请审批。超过有效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