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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监督意见》并研究落实举措
2022-02-22 10:41: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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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通辽市政府召开2022年第2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实施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统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近期,中央印发了《监督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这是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统计监督,深入学习《监督意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准确把握《监督意见》总体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锚定“国之大者”,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纪法衔接,深化改革创新。

会议要求,市政府每年要定期听取统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问题,为统计监督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扎实开展好市级统计督察“回头看”工作,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持续提升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效能,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凝聚统计监督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各级统计机构要强化宣传引导,扛起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主体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学习,将《监督意见》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起来,系统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让依法治统、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人心。要提升工作水平,将学习落实《监督意见》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真实准确客观地监测评价经济运行状况,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撰稿人: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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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监督意见》并研究落实举措

发布时间:2022-02-22 10:4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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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监督意见》并研究落实举措,
  2月17日,通辽市政府召开2022年第2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实施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统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近期,中央印发了《监督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这是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统计监督,深入学习《监督意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准确把握《监督意见》总体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锚定“国之大者”,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纪法衔接,深化改革创新。
  会议要求,市政府每年要定期听取统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问题,为统计监督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扎实开展好市级统计督察“回头看”工作,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持续提升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效能,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凝聚统计监督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各级统计机构要强化宣传引导,扛起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主体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学习,将《监督意见》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起来,系统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让依法治统、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人心。要提升工作水平,将学习落实《监督意见》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真实准确客观地监测评价经济运行状况,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撰稿人:陈亮
   
  

2月17日,通辽市政府召开2022年第2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实施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统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近期,中央印发了《监督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这是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统计监督,深入学习《监督意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准确把握《监督意见》总体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锚定“国之大者”,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纪法衔接,深化改革创新。

会议要求,市政府每年要定期听取统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问题,为统计监督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扎实开展好市级统计督察“回头看”工作,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持续提升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效能,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凝聚统计监督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各级统计机构要强化宣传引导,扛起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主体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学习,将《监督意见》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起来,系统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让依法治统、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人心。要提升工作水平,将学习落实《监督意见》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真实准确客观地监测评价经济运行状况,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撰稿人: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