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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2021-12-13 18:45:0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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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崔健


统计监督是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责。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前所未有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统计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员干部要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中,着力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呼伦贝尔市统计局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文件,深刻领会中央重要文件体现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呼伦贝尔市委和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深刻认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重要意义,并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

加强统计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监督效能。统计监督是监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监测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监督统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数据质量控制情况;加强对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监督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情况,防范和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强统计监督,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和呼伦贝尔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移送统计发现问题线索和反馈办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统计部门常态化开展统计督察等形式监督,提升了统计监督效力。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要充分运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用好统计督察利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体制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统计与有效监督是有机统一的,统计监督必须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依法统计也必须依赖于统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与有效保障。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始终秉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理念,在统计工作和执法实践中积极推进落实。首先,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积极推进乡镇(苏木)办事处“八有八化”建设,积极落实旗市区、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做好统计部门、部门统计和企业单位统计工作,加强各级统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夯实基础,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其次,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采取“双随机”执法、数据质量核查等方式,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实现旗市区、行业、规上企业三年全覆盖。连续打出执法处罚、以案释法、通报曝光、联合惩戒等组合拳,建立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一是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检查对象发放宣传册,同时通过告知书等文书告知相关法律条款和责任义务及违法责任;在数据核查、基层调研时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法,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二是抓住重要时点节点集中宣传。统计开放日、宪法纪念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向调查对象发放法治宣传品。三是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在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信息网等新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多样化的宣传途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做统计法纪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纪意识。

“十四五”期间,全市统计系统要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现代化改革,以高质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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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21-12-13 18:4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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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崔健
  统计监督是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责。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前所未有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统计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员干部要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中,着力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呼伦贝尔市统计局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文件,深刻领会中央重要文件体现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呼伦贝尔市委和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深刻认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重要意义,并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
  加强统计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监督效能。统计监督是监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监测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监督统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数据质量控制情况;加强对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监督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情况,防范和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强统计监督,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和呼伦贝尔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移送统计发现问题线索和反馈办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统计部门常态化开展统计督察等形式监督,提升了统计监督效力。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要充分运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用好统计督察利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体制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统计与有效监督是有机统一的,统计监督必须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依法统计也必须依赖于统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与有效保障。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始终秉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理念,在统计工作和执法实践中积极推进落实。首先,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积极推进乡镇(苏木)办事处“八有八化”建设,积极落实旗市区、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做好统计部门、部门统计和企业单位统计工作,加强各级统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夯实基础,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其次,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采取“双随机”执法、数据质量核查等方式,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实现旗市区、行业、规上企业三年全覆盖。连续打出执法处罚、以案释法、通报曝光、联合惩戒等组合拳,建立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一是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检查对象发放宣传册,同时通过告知书等文书告知相关法律条款和责任义务及违法责任;在数据核查、基层调研时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法,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二是抓住重要时点节点集中宣传。统计开放日、宪法纪念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向调查对象发放法治宣传品。三是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在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信息网等新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多样化的宣传途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做统计法纪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纪意识。
  “十四五”期间,全市统计系统要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现代化改革,以高质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
   
  

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崔健


统计监督是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责。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前所未有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统计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员干部要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中,着力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呼伦贝尔市统计局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文件,深刻领会中央重要文件体现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呼伦贝尔市委和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深刻认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重要意义,并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

加强统计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监督效能。统计监督是监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监测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监督统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数据质量控制情况;加强对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监督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情况,防范和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强统计监督,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和呼伦贝尔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移送统计发现问题线索和反馈办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统计部门常态化开展统计督察等形式监督,提升了统计监督效力。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要充分运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用好统计督察利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体制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统计与有效监督是有机统一的,统计监督必须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依法统计也必须依赖于统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与有效保障。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始终秉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理念,在统计工作和执法实践中积极推进落实。首先,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积极推进乡镇(苏木)办事处“八有八化”建设,积极落实旗市区、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做好统计部门、部门统计和企业单位统计工作,加强各级统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夯实基础,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其次,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采取“双随机”执法、数据质量核查等方式,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实现旗市区、行业、规上企业三年全覆盖。连续打出执法处罚、以案释法、通报曝光、联合惩戒等组合拳,建立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一是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检查对象发放宣传册,同时通过告知书等文书告知相关法律条款和责任义务及违法责任;在数据核查、基层调研时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法,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二是抓住重要时点节点集中宣传。统计开放日、宪法纪念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向调查对象发放法治宣传品。三是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在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信息网等新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多样化的宣传途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做统计法纪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纪意识。

“十四五”期间,全市统计系统要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现代化改革,以高质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