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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强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谱写新时代锡盟统计事业新篇章
2021-12-13 10:19:3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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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李志强

统计是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时代,统计部门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我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明确了10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其中5项直接涉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承担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处理、移送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明确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包庇纵容责任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从重从轻处分处理情节的认定标准。2018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明确提出国家统计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2021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依法治统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法治宣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统计法纪意识。一是强化党政领导普法学法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力保障。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准确认识,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的发生,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强化统计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是提高数据质量的基本要求。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统计,统计从业人员要以《意见》《办法》精神为遵循,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细化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措施,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强化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核心基础。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调查对象的准确填报,统计调查对象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要切实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使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

三、充分发挥统计执法作用,开拓统计监督新格局

统计法明确了统计的基本任务,赋予了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推进依法统计,核心就是要让统计法律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要始终坚持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治关键。一是要进一步拓宽违法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统计调查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检举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二是要加快推进全盟执法监督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培育一批既懂业务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掌握执法技巧的新型统计执法监督队伍。三是要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全面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四、保障数据真实准确,为全盟经济发展做好统计服务

    及时掌握全盟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特征、新问题,运用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坚持应统尽统。有序推进全盟统计定报工作,持续加强统计改革创新,对接产业部门梳理重点企业名单,做好企业核查纳统,提升统计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水平。二是持续固本强基。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难点,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分解各项指标任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以强化统计执法为抓手,坚持把统计业务培训与法治培训相结合,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全过程,加大对统计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监督力度,加快构建密切协同、高效运转的统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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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强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谱写新时代锡盟统计事业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1-12-13 10: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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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强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谱写新时代锡盟统计事业新篇章,
  锡盟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李志强
   
  统计是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时代,统计部门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我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明确了10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其中5项直接涉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承担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处理、移送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明确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包庇纵容责任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从重从轻处分处理情节的认定标准。2018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明确提出国家统计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2021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依法治统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法治宣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统计法纪意识。一是强化党政领导普法学法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力保障。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准确认识,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的发生,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强化统计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是提高数据质量的基本要求。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统计,统计从业人员要以《意见》《办法》精神为遵循,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细化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措施,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强化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核心基础。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调查对象的准确填报,统计调查对象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要切实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使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
  三、充分发挥统计执法作用,开拓统计监督新格局
  统计法明确了统计的基本任务,赋予了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推进依法统计,核心就是要让统计法律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要始终坚持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治关键。一是要进一步拓宽违法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统计调查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检举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二是要加快推进全盟执法监督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培育一批既懂业务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掌握执法技巧的新型统计执法监督队伍。三是要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全面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四、保障数据真实准确,为全盟经济发展做好统计服务
      及时掌握全盟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特征、新问题,运用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坚持应统尽统。有序推进全盟统计定报工作,持续加强统计改革创新,对接产业部门梳理重点企业名单,做好企业核查纳统,提升统计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水平。二是持续固本强基。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难点,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分解各项指标任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以强化统计执法为抓手,坚持把统计业务培训与法治培训相结合,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全过程,加大对统计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监督力度,加快构建密切协同、高效运转的统计体系。
  

锡盟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李志强

统计是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时代,统计部门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我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明确了10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其中5项直接涉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承担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处理、移送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明确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包庇纵容责任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从重从轻处分处理情节的认定标准。2018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明确提出国家统计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2021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依法治统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法治宣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统计法纪意识。一是强化党政领导普法学法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力保障。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准确认识,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的发生,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强化统计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是提高数据质量的基本要求。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统计,统计从业人员要以《意见》《办法》精神为遵循,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细化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措施,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强化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核心基础。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调查对象的准确填报,统计调查对象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要切实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使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

三、充分发挥统计执法作用,开拓统计监督新格局

统计法明确了统计的基本任务,赋予了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推进依法统计,核心就是要让统计法律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要始终坚持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治关键。一是要进一步拓宽违法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统计调查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检举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二是要加快推进全盟执法监督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培育一批既懂业务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掌握执法技巧的新型统计执法监督队伍。三是要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全面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四、保障数据真实准确,为全盟经济发展做好统计服务

    及时掌握全盟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特征、新问题,运用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坚持应统尽统。有序推进全盟统计定报工作,持续加强统计改革创新,对接产业部门梳理重点企业名单,做好企业核查纳统,提升统计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水平。二是持续固本强基。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难点,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分解各项指标任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以强化统计执法为抓手,坚持把统计业务培训与法治培训相结合,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全过程,加大对统计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监督力度,加快构建密切协同、高效运转的统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