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代又一代的包头人民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全市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实现了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失业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劳动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一、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就业是民生之本。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始终把解决就业作为主要目标,针对不同时期适时调整就业政策,促进全市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市就业人员从1952年的14.94万人,扩大到2018年161.27万人,就业规模扩大了9.8倍。城镇就业增长迅速,2018年末,城镇就业人员达133.1万人,而1952年城镇就业人员仅为1.08万人。
以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时期。四十年来,包头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积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使全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1978年-2018年的40年间,包头市全社会就业人员增加了近100万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包头市委、市政府主动作为,努力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诸多困难,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针政策的同时,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全市就业人员稳步增加。
二、就业结构优化升级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包头市从实际出发,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发挥自身禀赋优势,历经各种风险挑战,经济总量持续扩张,综合实力从弱到强,三次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就业结构明显改善。
(一)城镇就业比例迅速上升
新中国成立初期,包头市基本上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阶段,农业占据主导,城镇就业比例很低。1952年,全市城镇就业人员仅有1.08万人,仅占全市就业人员的7.2%,绝大部分劳动者在乡村务农。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同时国家为支援内蒙古经济建设,有组织、有计划的将部分工业企业整体迁入,吸引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到1965年,全市城镇就业人员已达21.8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员比重上升到49.5%。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就业人员比例不断攀升,到2018年,全市城镇就业人员已达133.1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82.5%。
(二)就业结构变化显著
新中国成立初期,包头市二、三产业十分落后。1952年,全市就业人员的92.8% 从事第一产业,二、三产业就业人员仅占2.3%和4.9%。随着包钢、一机、二机等大型工业企业的成立,促进了全市第二产业就业人员的迅速增加。1978年末,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下降到36.6%,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上升到44%,第三产业就业比重达到19.4%。
改革开放以后,包头市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确定了“调优第一产业,调强第二产业,调大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大力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轻工业、商业、餐饮、服务业,以及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金融保险等行业。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实现了国民经济跨越式的发展,结束了商品短缺的局面,人民生活迅速改善,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也逐步完善。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升级,就业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第三产业就业规模逐年扩大。到2000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达到50.25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45.5%,首次超过一产、二产就业人员,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
党的十八大以后,包头市围绕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积极挖掘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潜力,电商、微商等新型线上就业形态一夜间爆红,新商业模式成为第三产业发展的领头雁。2018年,包头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的比重已达到55.8%,较1978年提高33.6个百分点;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达到61.1%,较1978年提高4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已成为未来就业的主要方向。
(三)非公经济的就业比例大幅提升
新中国成立初期,包头市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私营经济几乎没有。到1952年,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仅为0.01万人左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到1978年,全市69.78万就业人员中仅有个体从业人员0.05万,其余都在国有和集体单位中就业,个体就业人员比例不到0.07%。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并存的经济制度的确立和1980年“三结合”就业方针的实施,就业理念和就业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成为重要的就业方式,大量劳动力转移到非公经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各类型非公经济类型从无到有,就业人员稳步增加。到2018年,包头市私营经济从业人员52万,占全部就业人员32.1%;个体经济从业人员54万,占全部就业人员33.4%。
三、劳动保障制度日趋完善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公布,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在随后的近30年的时间,中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缓慢,面对着许多复杂多变的问题。到1979年,随着全国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事业开始全面改革。
改革开放后,包头市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政府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加快了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社会保障事业迎来了飞速发展的春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政策。到2018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2.4万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6.9万人,离退休人员为37.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7.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79.5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20.8万人。
2018年,全市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2.3万人、49.2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分别为2.5亿元、1.6亿元;基金支出分别为1.42亿元、0.9亿元。逐步做好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和规范,特别是二孩政策以来,积极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到49.08万人。
社会保障事业繁荣发展,为包头市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失业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市城镇失业人员较多,失业率较高。为了迅速扭转城镇劳动力普遍失业的问题,政府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采取了多种稳定就业、减少失业的措施。随着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全市建立了“统包统配”的就业管理体制。这种就业管理体制对于解决全市就业问题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到后期弊端不断显现,用人单位无法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合适人选,劳动者也不能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改革迫在眉睫。到1980年,全市城镇失业人员达2.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高到5.25%。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就业管理体制进行了相应的配套改革,就业形式、就业渠道、就业门类灵活了起来。就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对于解决全市城镇失业问题起到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到1986年,全市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88%。2000年后,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国有企业下岗人员逐步增加,城镇登记失业率也较高,从2001-200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均超过4%,最高年份200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67%。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包头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新驱动、创业引领为工作主线,扎实做好以大学生、农牧民和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积极扩大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基本维持在3.8%-3.9%之间。到2018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86%,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147人。
70年风雨历程,70年春华秋实!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包头市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劳动就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包头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人民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改革发展事业新局面,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