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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召开部门座谈会研究协同开展普查工作
2024-03-13 15:00:0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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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同推进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金融铁路部门座谈会。

会上,有关部门交流了本单位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普查范围、组织方式、数据填报、普查年度核算等内容进行了交流。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一是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登记工作要求,作为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沟通,做好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和资源共享,协同配合做好调查名录的比对核实,确保普查数据不重不漏;三是结合区内地方金融机构的特性和监管实际,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统计制度建设,做好重点金融业常态化调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内蒙古证监局、呼和浩特铁路局普查业务负责人及骨干,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内设组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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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召开部门座谈会研究协同开展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13 15: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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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召开部门座谈会研究协同开展普查工作, 为协同推进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金融铁路部门座谈会。会上,有关部门交流了本单位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普查范围、组织方式、数据填报、普查年度核算等内容进行了交流。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一是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登记工作要求,作为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沟通,做好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和资源共享,协同配合做好调查名录的比对核实,确保普查数据不重不漏;三是结合区内地方金融机构的特性和监管实际,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统计制度建设,做好重点金融业常态化调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内蒙古证监局、呼和浩特铁路局普查业务负责人及骨干,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内设组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为协同推进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金融铁路部门座谈会。

会上,有关部门交流了本单位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普查范围、组织方式、数据填报、普查年度核算等内容进行了交流。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一是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登记工作要求,作为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沟通,做好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和资源共享,协同配合做好调查名录的比对核实,确保普查数据不重不漏;三是结合区内地方金融机构的特性和监管实际,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统计制度建设,做好重点金融业常态化调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内蒙古证监局、呼和浩特铁路局普查业务负责人及骨干,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内设组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