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自治区统计局围绕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nm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5924)。
一、总体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贯彻落实局党组“马上办、勇创新、争一流”工作作风的排头兵,聚焦统计数据公开和解读主责主业,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数据服务能力为主线,结合形势任务,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广度、延展政务公开深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调度,丰富公开内容,强化解读回应,全局政务公开质效显著提升。
(一)高位推动,坚持责任到人
自治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管理体制。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并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逐项研究指标任务及落实情况,梳理形成督办和提醒事项清单。按照扁平管理、分头落实、适时监测、跟进督查的工作流程,构建政务公开工作“起步快跑、全程领跑”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有效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此外,成立政务公开工作专班,对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任务进行分解,逐项梳理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方式等内容,明确责任到处室和个人。对照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按照政务公开、网站管理责任分工,逐一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同步跟进督查督办工作,按照月度监测、季度考核的要求,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按标准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网站管理水平。
(二)多点发力,坚持统筹联动
积极围绕领导关注、社会热点、重大事件节点等做好分析研究及数据解读工作并及时公开公布最新统计数据,在门户网站和“内蒙古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开展系列报道,向公众宣传统计法、统计改革、统计数据、统计重点工作等内容,使用图解、漫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分析解读统计数据,展现统计成果,实现了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的良性互动,“内蒙古统计微讯”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省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排行榜中连续两年第一。
坚持按季度召开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各专业负责人按月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数据发布与解读,年均为40余个部门提供150余批次数据,涉及300余张统计表单数据,满足群众需求、服务党政决策能力逐渐增强。
(三)强化服务,坚持中心大局
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聚焦“五大任务”落实,撰写“十三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25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就报告26篇并分别编印成书,撰写“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系列宣传报道11篇,均被自治区政府《要情特刊》全文采用,推出《内蒙古经济运行报告》《沿黄九省(区)主要经济指标手册》等10余个统计产品,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及时准确判断经济运行走势和重要变化,反映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监测分析服务。此外,灵活开展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调研,坚持统计信息分析月度通报评比机制,建立健全政策共享台账,“两办”信息采用稳居年度第一名。
(四)紧贴需求,坚持服务群众
自治区统计局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方式,优化办理流程,精准对接申请需求,及时、有效、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强化数据解读,密切关注网民留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与咨询。此外,统计涉外调查项目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大幅提高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效率,减少基层统计工作时间成本。
为全面提升统计数据应用水平,基于统计数据分类存储、开发应用、分析研究及开放共享建设统计综合数据平台。平台包含统计指标9000多个,用户可通过快速查询和高级查询查找所需数据,可在查询页面上对数据进行在线计算、筛选、统计、交叉制表和作图,并下载查询结果。内蒙古统计综合数据平台与“内蒙古数据”APP同步上线,把统计数据装进手机、让统计服务随身而行,为公众提供随时随地可查询的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9 |
0 |
0 |
0 |
0 |
0 |
4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0 |
1 |
0 |
1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0 |
0 |
0 |
0 |
0 |
0 |
5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监测报告》提出七点问题,我局均已整改。一是针对政策文件中未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按主题分类展示的问题,目前已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栏目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统计”主题进行分类展示。二是针对处罚强制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未公开程序等问题,已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栏目及时公开了相关程序内容。三是针对渠道规范中信息公开指南未列明依申请具体的收费标准问题,已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为免费事项,不进行收费。四是针对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较少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等方式开展解读;较少采用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展现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问题,我局制定了2023年工作计划,将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等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五是政策问答库中较少以视频、图解等形式解答咨询事项的问题,针对我局每年出台政策性文件较少的实际,我们已建立了由办公室会同执法监督局、科研宣教中心等处室单位合作共建的工作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多以视频、图解等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六是针对蒙古文新媒体应用中未开通政务新媒体问题,我局在2021年已开通了“内蒙古统计(蒙古语版)”抖音用户,并定期更新内容,目前累计更新作品46个。七是针对网站未转载“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汇报 部署充分释放政策效能加快扩大有效需求”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问题,已在首页“头条”栏目中及时增添转载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要求持续抓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等》内容,在今后将实时进行动态更新和转载,确保政务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50件,均为免费办理,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