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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30 18:34:00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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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自治区统计局围绕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5924,电子邮箱:nmgtjj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让公开透明成为常态,加大政策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数据解读发布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宏观决策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1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计划规划信息1条。现行统计制度全部主动公开,现行统计标准及时更新。

2020年,主动公开2个政策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公布了相应的解读文件,解读文件与所解读政策文件进行了双向链接。

2020年共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解读信息122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数量在全区各部门中分别位列第6位、第3位、第2位。

2020年,主动公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07、0422、0508号3个提案的答复及第0508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新闻网、新华融媒体等区内外主要媒体参加。会上,自治区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2019年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1次,2020年季度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3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1次)。

2020年,“内蒙古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共发文688篇,总阅读量超过80万次,单篇阅读量超过十万,在全国59个省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中,综合影响力位居年榜第一名。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1件,经局内部运转办理,告知9件,部分告知3件,要求申请人补正2件,非告知17件。依申请公开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规范推进自治区统计局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着力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数据解读、公众参与、门户网站和内蒙古统计微讯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我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五大领域十二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压实责任,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打好坚实基础,助力统计服务效能提升。

(四)平台建设

2020年,为使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更加合理,按照实际工作要求对栏目设置进行了整合优化,在门户网站接入内蒙古统计综合数据平台,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充分满足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对各专项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年每月开展一次信息排查,利用技术扫描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常态监测和纠错机制,对门户网站不规范表述、链接有效性、有害信息进行筛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高效运行。

2020年,内蒙古统计APP正式上线运行,上线了“内蒙古数据”APP,全方位提供全区及盟市“一体化”掌上数据服务。

为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及政府网站影响力,自治区统计局搭建了蒙古文政务网站,目前,蒙古文政务网站信息由专人审核后及时上传,已达到与官方网站同步。

(五)监督保障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分别于2021年1月14日、1月30日先后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1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6

22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重点业务信息公开不全面,征集调查开展次数较少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共承办3件政协提案,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均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答复栏目公开,并主动公开政协第0508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执法人才库、执法检查单位库、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证信息、执法检查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下设“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子栏目,对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进行公示

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发布公告对《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了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依据最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我局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所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效情况进行了标注,相关栏目会随着新的法律规章的出台及时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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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18:34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自治区统计局围绕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5924,电子邮箱:nmgtjj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让公开透明成为常态,加大政策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数据解读发布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宏观决策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1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计划规划信息1条。现行统计制度全部主动公开,现行统计标准及时更新。
  2020年,主动公开2个政策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公布了相应的解读文件,解读文件与所解读政策文件进行了双向链接。
  2020年共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解读信息122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数量在全区各部门中分别位列第6位、第3位、第2位。
  2020年,主动公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07、0422、0508号3个提案的答复及第0508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新闻网、新华融媒体等区内外主要媒体参加。会上,自治区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2019年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1次,2020年季度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3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1次)。
  2020年,“内蒙古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共发文688篇,总阅读量超过80万次,单篇阅读量超过十万,在全国59个省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中,综合影响力位居年榜第一名。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1件,经局内部运转办理,告知9件,部分告知3件,要求申请人补正2件,非告知17件。依申请公开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规范推进自治区统计局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着力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数据解读、公众参与、门户网站和内蒙古统计微讯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我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五大领域十二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压实责任,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打好坚实基础,助力统计服务效能提升。
  (四)平台建设
  2020年,为使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更加合理,按照实际工作要求对栏目设置进行了整合优化,在门户网站接入内蒙古统计综合数据平台,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充分满足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对各专项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年每月开展一次信息排查,利用技术扫描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常态监测和纠错机制,对门户网站不规范表述、链接有效性、有害信息进行筛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高效运行。
  2020年,内蒙古统计APP正式上线运行,上线了“内蒙古数据”APP,全方位提供全区及盟市“一体化”掌上数据服务。
  为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及政府网站影响力,自治区统计局搭建了蒙古文政务网站,目前,蒙古文政务网站信息由专人审核后及时上传,已达到与官方网站同步。
  (五)监督保障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分别于2021年1月14日、1月30日先后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1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6
  22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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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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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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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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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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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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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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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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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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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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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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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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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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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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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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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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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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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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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七)总计
  3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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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重点业务信息公开不全面,征集调查开展次数较少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共承办3件政协提案,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均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答复栏目公开,并主动公开政协第0508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执法人才库、执法检查单位库、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证信息、执法检查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下设“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子栏目,对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进行公示。
  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发布公告对《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了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依据最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我局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所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效情况进行了标注,相关栏目会随着新的法律规章的出台及时进行更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自治区统计局围绕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5924,电子邮箱:nmgtjj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让公开透明成为常态,加大政策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数据解读发布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宏观决策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1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计划规划信息1条。现行统计制度全部主动公开,现行统计标准及时更新。

2020年,主动公开2个政策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公布了相应的解读文件,解读文件与所解读政策文件进行了双向链接。

2020年共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解读信息122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数量在全区各部门中分别位列第6位、第3位、第2位。

2020年,主动公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07、0422、0508号3个提案的答复及第0508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新闻网、新华融媒体等区内外主要媒体参加。会上,自治区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2019年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1次,2020年季度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3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1次)。

2020年,“内蒙古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共发文688篇,总阅读量超过80万次,单篇阅读量超过十万,在全国59个省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中,综合影响力位居年榜第一名。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1件,经局内部运转办理,告知9件,部分告知3件,要求申请人补正2件,非告知17件。依申请公开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规范推进自治区统计局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着力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数据解读、公众参与、门户网站和内蒙古统计微讯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我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五大领域十二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压实责任,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打好坚实基础,助力统计服务效能提升。

(四)平台建设

2020年,为使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更加合理,按照实际工作要求对栏目设置进行了整合优化,在门户网站接入内蒙古统计综合数据平台,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充分满足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对各专项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年每月开展一次信息排查,利用技术扫描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常态监测和纠错机制,对门户网站不规范表述、链接有效性、有害信息进行筛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高效运行。

2020年,内蒙古统计APP正式上线运行,上线了“内蒙古数据”APP,全方位提供全区及盟市“一体化”掌上数据服务。

为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及政府网站影响力,自治区统计局搭建了蒙古文政务网站,目前,蒙古文政务网站信息由专人审核后及时上传,已达到与官方网站同步。

(五)监督保障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分别于2021年1月14日、1月30日先后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1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6

22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重点业务信息公开不全面,征集调查开展次数较少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2020年,自治区统计局共承办3件政协提案,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均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答复栏目公开,并主动公开政协第0508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执法人才库、执法检查单位库、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证信息、执法检查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下设“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子栏目,对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进行公示

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发布公告对《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了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依据最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我局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所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效情况进行了标注,相关栏目会随着新的法律规章的出台及时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