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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2-27 14:59:00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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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处室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工作要点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17年,全区统计系统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一次、二次全会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加快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中心,以提高统计优质服务为抓手,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

一、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精神,坚定信心、奋力开拓,坚定不移把统计改革发展引向深入。充分认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是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根本保障,通过夯实责任、完善考核、健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变革统计生产方式等改革举措,破解长期制约统计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大力推动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要把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作为2017年各项工作的“重头戏”,切实履行好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职责,精心谋划,全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持续推动制度方法改革创新。一是持续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完善核算统计。努力提升核算数据综合协调性,深入研究地区生产总值年报生产法和支出法制度,做好2016年自然资源实物量变动表编制工作总结和成果编印,不断完善改进《编制方案》。巩固投资统计。加强财务支出法和形象进度法两种方法的投资数据分析和比对,扎实做好建筑业统计和商品房销售统计工作。夯实工业统计。做好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统计考核工作。深化能源统计。协同推进并完成全区绿色发展评价考核任务,要继续抓好自治区及分盟市“十三五”能耗“双控”、碳排放及水资源管理“双控”等指标的监控和保障工作。优化贸易统计。加强对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监测力度,提高对消费品市场的分析预判水平。认真做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抽样调查工作。强化社科统计。在做好全区文化产业定期统计调查的同时,加大对科技研发、企业创新统计中涉及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等多专业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催报、数据收集审核汇总难等问题。改进劳动力和劳动工资统计。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切实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不断完善指标设置和电话核查制度,确保就业与工资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地区实际情况。夯实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基础,抓好企业入库和数据质量,切实增强行业代表性,积极开展服务业生产指数试算工作,为GDP核算提供重要补充。继续拓展服务业统计数据收集渠道,研究如何利用部门行政记录、行业数据、大数据和各专业数据,提高服务业统计工作效率。二是全力推进统计监测评价。紧扣“五大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经济转型升级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新型城镇化进程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以及《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监测》和差异化的《内蒙古盟市全面建成小康监测指标体系》等制度。全面启动《内蒙古亮丽70周年》编辑和全区三分之一旗县(市、区)县级新型城镇化监测试点及“十三五”自治区、盟市年度监测工作,全方位反映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和转型升级、结构优化的最新实践。紧扣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脉络,聚焦供给侧管理的新形势、新需求,加大对产能过剩、企业质效、房地产、金融风险、重点投资项目等全区重大战略部署的统计监测。加快完善工业“提质增效”统计指标体系,全力推进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完成好全区煤炭、钢铁化解产能统计任务。建立完善“三新”统计监测,积极拓展“三新”统计范围,包括加强对“幸福产业”的统计,进一步健全企业研发、企业创新等新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并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为“双创”提供统计服务。继续发挥社情民意调查的沟通桥梁作用,保持访问员队伍相对稳定,加大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搞好方法研究和培训工作。要强化对盟市民调工作的指导,建立调查项目备案制度,确保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突出抓好三项工作。突出做好“三农普”。要扎实开展现场登记,做到“应普尽普”。做好风险防控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守红线、不碰底线,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科学评估普查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普查成果作用,认真细致做好普查成果发布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发布普查公报,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深度开发利用普查资料,为自治区“三农三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突出“数库”兼“智库”。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盟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全面深度开发挖掘好统计部门掌握的宏观经济数据、结构数据、产业数据以及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做到不仅关注经济增长,更要关注民生改善和生态环保,不仅关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更要关注运行质量和效益,真正把经济形势、产业发展说清楚,把结构优化、动能转换、风险隐患说清楚。当好“数库”,办好“智库”。突出“三化”并进。推进信息发布常态化。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尽可能多地发布统计数据。对于新生产的数据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民隐私和商业秘密,努力做到应发尽发。推进信息服务便利化。要积极采用现代资讯平台发布统计数据,管好用好统计微博、微信平台,定期加载进度数据。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积极变化和亮点,讲清数据背后的逻辑关系和发展趋势,增强社会各界推动改革发展的信心。要不断丰富数据公布的内容和形式,增加质量、效益、结构、收入、分配和新业态、新模式等数据发布,加快构建文字、表格、图形、视频漫画等多样化统计产品体系,向社会公众提供内容详实、形式多样、易懂好用的统计产品。推进统计公开化。加大对统计指标涵义标准口径诠释力度,更加全面地公开制度方法和数据生产过程,更加广泛地普及统计知识,打造公开透明“阳光统计”。

四、着力推进四大建设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统计四级网络建设,将新增等未接入统计专网的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纳入统计专网。要全力抓好名录库更新、乡镇维护、PDA现场采集和第三次农牧业普查数据处理等工作。继续构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业务培训,加大信息安全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客户端管理,制定有效的安全策略,提高统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质量。二是推进统计队伍建设。全区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统计教育培训规划》等文件精神,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技术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下功夫抓好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经济、业务、大数据等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加大对各级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青年领军人才示范和引领作用。以建设岗位知识规范为切入点,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基层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向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一级延伸,实现重心下倾、力量下沉、保障下移,努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全面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同时要继续深化“五证合一”改革,加快建立部门单位信息数据库,满足“五证合一”及未来法人库的数据管理需求。进一步深化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互利共享的信息交换工作机制。四是推进法治建设。转变统计执法理念,强化统计执法权威性,通过严肃查处重大统计造假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构建强大威慑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的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社会氛围。加快建立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配备和充实专职统计执法人员。继续推进统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全面提升我区统计法治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统执法检查制度》《统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办法》和《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着力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立体化法治统计体系。

五、全力打造全区统计优质服务年。将统计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张建民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和讲话精神,切实发挥好统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力提高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水平。一是要“换脑筋、转观念”。牢固树立“要我服务变我要服务”的工作理念,并将其作为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广大统计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进取意识和创新意识,在优化统计服务中实现统计职能的升华,在强化统计服务中实现统计工作的与时俱进,在不断改革统计服务中展示统计的真实价值。二是要“观大局、谋全局”。坚持把大局至上作为搞好统计服务的第一工作导向,切实站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站在决策者的角度,自觉把统计工作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战略布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尤其是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谋思路、想办法、出主意。三是要“跟得紧、跟得上”。在搞好社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和统计报表分析的同时,贴近领导决策,瞄准社会需求,以超前的思维谋划统计,以睿智的视野解读数据,以务实的作风服务发展。四是要“提效率、上水平”。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各级统计部门必须在提高效率、提升水平上下功夫。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走出机关接地气,深入基层搞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解读数据,透过数据看本质。广泛收集和掌握各类信息,多角度、多维度、全方位加强统计分析研究,真正实现统计向“数库”“智库”并重转变。

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等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党组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统计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各级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做表率,推动形成良好党内生活氛围。要切实加强统计系统党内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严格执行党纪党规。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巡视组、审计组反馈意见要求,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统计部门党组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责任意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四风”整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最根本的是政治责任,统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统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真正做到党建工作有人想、有人抓、有人管、全覆盖、见实效,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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