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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3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第一批次)结项公告

    2023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经综合评审专家鉴定,同意...

    2024-04-15 朗读

    2023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第一批次)结项公告, 2023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经综合评审专家鉴定,同意结项7个研究课题,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第一批次)结项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4月11日  附件:  2023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第一批次)结项名单  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所在单位结项时间结项情况TJXHKT202302钱贵霞涵盖“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村共同富裕”的综合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内蒙古大学2024年4月合格TJXHKT202303韩英内蒙古投资效率与产业结构优化研究内蒙古大学2024年4月合格TJXHKT202304段翀内蒙古宏观经济风险识别与预警研究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4月合格TJXHKT202306王君科技创新、环境规制与绿色 全要素生产率关系的研究 ——以内蒙古为例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4月合格TJXHKT202307薛阳数字经济对内蒙古全要素生产率激励效应与作用机制研究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4月合格TJXHKT202309海小辉内蒙古城市空巢老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研究——基于呼和浩特市的调研数据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4月合格TJXHKT202310王峰能源与战略资源基地固定源碳排放监测及统计体系研发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4月合格 

  • 关于开展2024年度统计科研课题申请工作的公告

    2024年度内蒙古统计科研课题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

    2024-04-11 朗读

    关于开展2024年度统计科研课题申请工作的公告, 2024年度内蒙古统计科研课题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4月30日。  二、课题类别2024年度内蒙古统计科研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三、课题经费立项的重点课题,单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一般类课题单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自选课题不予经费资助。四、申请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在申请通知发布之日前,作为课题负责人有未结项的内蒙古统计科研课题不得申请新的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类课题研究方向需按照《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选择。申报单位申报的选题可与《指南》一致,也可以是《指南》某一选题的深化或细化,或根据项目组研究专长申请拟定《指南》以外的选题。一般而言,申报的选题需要明确研究地域范围,不能以单个区县、单个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或案例分析对象。五、申请方式申请课题需认真填写《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于4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宣教中心。同时请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mgtjxh@163.com,邮件命名“内蒙古统计科研+申请人姓名”。请课题申请人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材料一致。  六、联系方式联 系 人:路美玲联系电话:0471-694567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统计科研宣教中心 邮政编码:010055 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指.doc          2.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doc          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课题申请书.doc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研宣教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学会                                      2024年4月11日         

  • 自治区统计局统计云系统联网直报试点单位告知书

    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各联网直报单位:首先,感谢贵单位长期以...

    2024-04-11 朗读

    自治区统计局统计云系统联网直报试点单位告知书, 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各联网直报单位:首先,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云建设工程实施总体安排,根据《统计云管理平台和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安排》要求,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将于2024年8月份上线试运行。同时依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统计局决定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开展统计云系统联网直报综合试点工作。2024年4—6月,请贵单位通过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https://tjy.stats.gov.cn)报送相关报表数据。在此,特将有关工作事宜说明如下:一、执行制度:《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和《“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二、填报数据:综合试点分4月中下旬和5月中下旬两个时间段开展:4月中下旬,贵单位需要在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系统中填报2024年3月份的月报数据、2024年1季度的季报数据和2023年上半年的半年报数据。5月中下旬,贵单位仅需在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系统中填报2024年4月份数据,季报、半年报不再填报。届时,各级统计机构将为贵单位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也希望贵单位能够对该系统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各级统计机构!我们衷心希望各联网直报单位全力支持这一试点工作,并诚挚感谢贵单位的关注与配合!附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调查对象操作手册.pdf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4年4月11日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人...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024-03-13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内统办字〔2024〕18号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做好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要求,结合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统计培训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范围和对象培训对象为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二、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一)公需科目学习要求1.培训学时和内容2024年统计专业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共30学时,内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公需科目实行网络培训,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证书。2.培训时间和培训平台开网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截止时间到2024年12月31日;未完成2023年、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或者内蒙古人才培训网(zj.nmgrcpx.com)进行学习,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二)专业科目学习要求1.培训内容、学时和时间专业科目包括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内容。学员根据各自从事的统计专业,自行选择课程进行网络在线学习,共60学时。专业科目网络在线学习全年开放。2.培训平台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中国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网(http://www.statsedu.com),在快速报名入口选择“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进行注册登录,或者到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官网“内蒙古统计教育培训网”窗口注册登录。  选修课不作考试要求,必修课考试通过后,学员自行打印合格证书。网络技术服务免费咨询电话:0731-89922182。三、年度继续教育审验工作自治区统计科研宣教中心是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的区直单位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学员培训档案的登记、审验和管理工作。参加2024年职称评审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需修够学时数,且公需和专业科目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培训档案及审验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审验卡,审验卡打印时间截止到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时间。四、其他事项(一)评审学时要求。凡参加高、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公需和专业科目学习,其中2024年完成90学时的学习;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近一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90学时。(二)减免学时要求。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网站首页悬挂通知链接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联 系 人:塔米尔    联系电话:0471-6610051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4年3月11日 

  • 关于征集2024年度统计科研项目选题指南的通知

    各盟市统计局,自治区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机关各处室局、...

    2024-03-12 朗读

    关于征集2024年度统计科研项目选题指南的通知, 各盟市统计局,自治区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为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统计重点工作开展统计科研,进一步增强科研选题的针对性,提高科研题目的科学性,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统计科研项目选题指南。请各单位根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供选题建议,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将选定题目发送至邮箱nmgtjxh@163.com。联系人:路美玲联系电话:0471-6945672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3月12日 

  • 2021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第二批次)结项公告

    2021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经综合评审专家鉴定,同意...

    2024-03-12 朗读

    2021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第二批次)结项公告, 2021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经综合评审专家鉴定,同意结项3个研究课题,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第二批次)结项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3月11日 2021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第二批次)结项名单 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所在单位结项时间结项情况TJXHKT202107聂  霞多维度下内蒙古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基于全要素生产率的分析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3月合格TJXHKT202113刘  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内蒙古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应分析中共包头市委党校2024年3月合格TJXHKT202115额尔敦格日乐内蒙古县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4年3月合格 

  • 关于开展”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通知.pdf信息填报表.doc

    2024-02-29 朗读

    关于开展”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通知.pdf信息填报表.doc

  • 2023-12-2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各盟市、旗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经济普查...

    2023-12-12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求,从2023年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下发的模板,制定了普查登记告知书(见附件),请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自行印刷后,并通过有效方式送达普查对象。各地区不再单独制定本地区告知书。二、告知的对象为本辖区内需要进行普查登记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三、请各地区根据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安排告知工作的具体时间。附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书(面向一套表单位).pdf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书(面向非一套表单位).pdf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书(面向个体经营户).pdf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 关于2023年全区正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

    2023-11-27 朗读

    关于2023年全区正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要求,经2023年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苏才晓等6人通过正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现将通过人员公示如下:苏才晓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张  丽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张艳君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侯明学 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郝亚男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李志平 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等形式对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向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或机关纪委进行反映,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受理电话: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0471-6944518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0471-6610085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邮政编码:010055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