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要求,按照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安排,通过专家评估、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拟聘用以下7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等形式对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向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或机关纪委进行反映,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0471-6944518
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0471-6944907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邮政编码:010055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