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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2021-05-01 09:08:00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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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汪洋同志在内蒙古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近期各项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就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近期重点统计监测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坚持一流标准,发扬严实作风,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安排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任务、有目标”,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把握节奏,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持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以“关键少数”带动引领“绝大多数”。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统计工作相结合,有效转化学习成果。要结合“最强党支部”创建,抓好“日常监督、服务指导、跟踪问效”机制,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走、往实里走。

会议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防止出现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问题,要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相关问题。

会议要求,要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钱、制度管物、制度管数”。要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整治“四风”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具体行动上来。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政考察团在上海市、江苏省学习考察工作精神及自治区推进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精神。要求要继续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学习先进省份的优秀经验,着重打造“精细化”管理和“绣花式”工作。要及时掌握各类项目进展情况,重点监测“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情况,确保“及时纳统、准确监测”,切实发挥统计监测职能。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关于听取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汇报精神,传达了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数字敏感度,做到数出有据、心中有数。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依托统计信息化建设平台,在各项经济指标的预警预判能力上得到突破。要紧盯重点及早谋划部署,加强合作交流,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会议还传达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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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5-0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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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4月30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汪洋同志在内蒙古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近期各项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就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近期重点统计监测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坚持一流标准,发扬严实作风,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安排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任务、有目标”,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把握节奏,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持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以“关键少数”带动引领“绝大多数”。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统计工作相结合,有效转化学习成果。要结合“最强党支部”创建,抓好“日常监督、服务指导、跟踪问效”机制,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走、往实里走。
  会议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防止出现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问题,要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相关问题。
  会议要求,要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钱、制度管物、制度管数”。要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整治“四风”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具体行动上来。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政考察团在上海市、江苏省学习考察工作精神及自治区推进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精神。要求要继续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学习先进省份的优秀经验,着重打造“精细化”管理和“绣花式”工作。要及时掌握各类项目进展情况,重点监测“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情况,确保“及时纳统、准确监测”,切实发挥统计监测职能。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关于听取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汇报精神,传达了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数字敏感度,做到数出有据、心中有数。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依托统计信息化建设平台,在各项经济指标的预警预判能力上得到突破。要紧盯重点及早谋划部署,加强合作交流,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会议还传达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4月30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汪洋同志在内蒙古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近期各项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就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近期重点统计监测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坚持一流标准,发扬严实作风,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安排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任务、有目标”,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把握节奏,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持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以“关键少数”带动引领“绝大多数”。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统计工作相结合,有效转化学习成果。要结合“最强党支部”创建,抓好“日常监督、服务指导、跟踪问效”机制,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走、往实里走。

会议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防止出现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问题,要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相关问题。

会议要求,要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钱、制度管物、制度管数”。要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整治“四风”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具体行动上来。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政考察团在上海市、江苏省学习考察工作精神及自治区推进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精神。要求要继续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学习先进省份的优秀经验,着重打造“精细化”管理和“绣花式”工作。要及时掌握各类项目进展情况,重点监测“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情况,确保“及时纳统、准确监测”,切实发挥统计监测职能。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关于听取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汇报精神,传达了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数字敏感度,做到数出有据、心中有数。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依托统计信息化建设平台,在各项经济指标的预警预判能力上得到突破。要紧盯重点及早谋划部署,加强合作交流,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会议还传达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