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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2021-06-09 20:39:3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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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区近期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研读《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学细悟,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自治区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四史”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学习成效转化,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作为推动统计督察整改、重点工作落实的动力。

会议强调,要结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相关要求,继续强化统计分析研究与监测的“深度”,为上半年经济形势研判做好准备,持续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的预警预判能力。要加大对“七人普”数据分析解读和开发利用的力度,加强对“科技兴蒙”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研判和深度分析,为研究全区人口发展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会议要求,要谋划好2021年后半篇统计文章,切实增强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任务和时限要求,高质高效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要做好新入职人员保密培训和岗前培训,把严守保密纪律融入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统计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审议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统计工作、部门统计工作、工业园区统计工作、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就做好疫情防控和端午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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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6-09 20:3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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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6月9日,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区近期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研读《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学细悟,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自治区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四史”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学习成效转化,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作为推动统计督察整改、重点工作落实的动力。
  会议强调,要结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相关要求,继续强化统计分析研究与监测的“深度”,为上半年经济形势研判做好准备,持续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的预警预判能力。要加大对“七人普”数据分析解读和开发利用的力度,加强对“科技兴蒙”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研判和深度分析,为研究全区人口发展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会议要求,要谋划好2021年后半篇统计文章,切实增强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任务和时限要求,高质高效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要做好新入职人员保密培训和岗前培训,把严守保密纪律融入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统计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审议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统计工作、部门统计工作、工业园区统计工作、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就做好疫情防控和端午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6月9日,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区近期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研读《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学细悟,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自治区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四史”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学习成效转化,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作为推动统计督察整改、重点工作落实的动力。

会议强调,要结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相关要求,继续强化统计分析研究与监测的“深度”,为上半年经济形势研判做好准备,持续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的预警预判能力。要加大对“七人普”数据分析解读和开发利用的力度,加强对“科技兴蒙”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研判和深度分析,为研究全区人口发展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会议要求,要谋划好2021年后半篇统计文章,切实增强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任务和时限要求,高质高效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要做好新入职人员保密培训和岗前培训,把严守保密纪律融入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统计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审议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统计工作、部门统计工作、工业园区统计工作、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就做好疫情防控和端午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