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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半数以上家庭只有同一代人
2022-11-24 16:37:2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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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功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内蒙古有家庭户948.4万户,比2010年增加了127.85万户,增长15.58%,同时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家庭代际关系日趋简单。

一、全区家庭结构现状及发展变化特点

(一)一代户家庭快速增长

2020年全区一代户家庭534.22万户,占家庭户总数的56.33%,意味着半数以上家庭户的家庭成员是同一代人,一代户家庭一跃成为全区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

2010年-2020年全区一代户家庭增加227.63万户,增长74.25%,年均增长5.71%,一代户家庭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上升了18.97个百分点。

(二)二代户家庭减少

2020年全区二代户家庭355.13万户,占全区家庭户的37.44%。

2010年-2020年全区二代户家庭减少76.11万户,减少17.65%,年均减少1.92%,二代户家庭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下降15.11个百分点,二代户家庭从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转变为次要的家庭结构类型。

(三)三代户及以上家庭持续减少

2020年全区三代户及以上家庭59.05万户,占全区家庭户的6.23%。

2010年-2020年全区三代户及以上家庭减少23.67万户,减少28.62%,年均减少3.31%,三代户及以上家庭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下降3.86个百分点,多代人住在一起的家庭持续减少。

二、全区家庭结构变化的原因

(一)家庭少子化

20世纪80年代起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内蒙古人口再生产发生历史性转变,人口出生率由1982年的21.2‰下降到2020年8.3‰,家庭平均生育子女的数量减少,家庭出现了少子化趋势,是一代户增加、二代户减少,家庭模式发生变的原因之一。

(二)家庭空巢化

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还有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地方生活,代际居住分离已然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全区单身老人户和空巢家庭比重进一步上升,还有丁克家庭增多,也是传统家庭结构发生改变、家庭代际关系趋于简单的原因。

(三)独居人口快速增长

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条件不断改善,晚婚甚至不婚人数增加,一人户家庭数量成倍增长,不断上升。2020年全区独居人口达220.97万人,独居人口快速增长加剧了内蒙古家庭模式改变

三、建议与对策

(一)打造生育友好社会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自治区实际情况,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行“一揽子”政策,支持家庭照料婴幼儿的需求,同时也让家长可以履行工作职责,让父母在育儿和就业间达到一种平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愿意生的适龄人群“生得起”“养得好”。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夯实养老服务供给保障。立足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夯实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提高整体性和协调性。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扶持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

(三)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快速发展,社会治理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数字社会的作用日益明显,已成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全区应逐步建立依托大数据和门磁、红外监测等技术,实现对独居人口,特别是独居老年人口的实时监测系统,记录分析独居人口进出家门的数据,一旦出现与其日常出行规律阈值不符情况,便自动提醒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及时核实情况,降低独居家庭的潜在风险,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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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半数以上家庭只有同一代人

发布时间:2022-11-24 16: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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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半数以上家庭只有同一代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功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内蒙古有家庭户948.4万户,比2010年增加了127.85万户,增长15.58%,同时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家庭代际关系日趋简单。
  一、全区家庭结构现状及发展变化特点
  (一)一代户家庭快速增长
  2020年全区一代户家庭534.22万户,占家庭户总数的56.33%,意味着半数以上家庭户的家庭成员是同一代人,一代户家庭一跃成为全区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
  2010年-2020年全区一代户家庭增加227.63万户,增长74.25%,年均增长5.71%,一代户家庭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上升了18.97个百分点。
  (二)二代户家庭减少
  2020年全区二代户家庭355.13万户,占全区家庭户的37.44%。
  2010年-2020年全区二代户家庭减少76.11万户,减少17.65%,年均减少1.92%,二代户家庭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下降15.11个百分点,二代户家庭从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转变为次要的家庭结构类型。
  (三)三代户及以上家庭持续减少
  2020年全区三代户及以上家庭59.05万户,占全区家庭户的6.23%。
  2010年-2020年全区三代户及以上家庭减少23.67万户,减少28.62%,年均减少3.31%,三代户及以上家庭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下降3.86个百分点,多代人住在一起的家庭持续减少。
  二、全区家庭结构变化的原因
  (一)家庭少子化
  自20世纪80年代起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内蒙古人口再生产发生历史性转变,人口出生率由1982年的21.2‰下降到2020年8.3‰,家庭平均生育子女的数量减少,家庭出现了少子化趋势,是一代户增加、二代户减少,家庭模式发生转变的原因之一。
  (二)家庭空巢化
  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还有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地方生活,代际居住分离已然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全区单身老人户和空巢家庭比重进一步上升,还有丁克家庭增多,也是传统家庭结构发生改变、家庭代际关系趋于简单的原因。
  (三)独居人口快速增长
  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条件不断改善,晚婚甚至不婚人数增加,一人户家庭数量成倍增长,比重不断上升。2020年全区独居人口达220.97万人,独居人口快速增长加剧了内蒙古家庭模式改变。
  三、建议与对策
  (一)打造生育友好社会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自治区实际情况,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行“一揽子”政策,支持家庭照料婴幼儿的需求,同时也让家长可以履行工作职责,让父母在育儿和就业间达到一种平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愿意生的适龄人群“生得起”“养得好”。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夯实养老服务供给保障。立足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夯实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提高整体性和协调性。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扶持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
  (三)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快速发展,社会治理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数字社会的作用日益明显,已成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全区应逐步建立依托大数据和门磁、红外监测等技术,实现对独居人口,特别是独居老年人口的实时监测系统,记录分析独居人口进出家门的数据,一旦出现与其日常出行规律阈值不符情况,便自动提醒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及时核实情况,降低独居家庭的潜在风险,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功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内蒙古有家庭户948.4万户,比2010年增加了127.85万户,增长15.58%,同时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家庭代际关系日趋简单。

一、全区家庭结构现状及发展变化特点

(一)一代户家庭快速增长

2020年全区一代户家庭534.22万户,占家庭户总数的56.33%,意味着半数以上家庭户的家庭成员是同一代人,一代户家庭一跃成为全区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

2010年-2020年全区一代户家庭增加227.63万户,增长74.25%,年均增长5.71%,一代户家庭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上升了18.97个百分点。

(二)二代户家庭减少

2020年全区二代户家庭355.13万户,占全区家庭户的37.44%。

2010年-2020年全区二代户家庭减少76.11万户,减少17.65%,年均减少1.92%,二代户家庭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下降15.11个百分点,二代户家庭从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转变为次要的家庭结构类型。

(三)三代户及以上家庭持续减少

2020年全区三代户及以上家庭59.05万户,占全区家庭户的6.23%。

2010年-2020年全区三代户及以上家庭减少23.67万户,减少28.62%,年均减少3.31%,三代户及以上家庭占全区家庭户的比重下降3.86个百分点,多代人住在一起的家庭持续减少。

二、全区家庭结构变化的原因

(一)家庭少子化

20世纪80年代起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内蒙古人口再生产发生历史性转变,人口出生率由1982年的21.2‰下降到2020年8.3‰,家庭平均生育子女的数量减少,家庭出现了少子化趋势,是一代户增加、二代户减少,家庭模式发生变的原因之一。

(二)家庭空巢化

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还有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地方生活,代际居住分离已然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全区单身老人户和空巢家庭比重进一步上升,还有丁克家庭增多,也是传统家庭结构发生改变、家庭代际关系趋于简单的原因。

(三)独居人口快速增长

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条件不断改善,晚婚甚至不婚人数增加,一人户家庭数量成倍增长,不断上升。2020年全区独居人口达220.97万人,独居人口快速增长加剧了内蒙古家庭模式改变

三、建议与对策

(一)打造生育友好社会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自治区实际情况,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行“一揽子”政策,支持家庭照料婴幼儿的需求,同时也让家长可以履行工作职责,让父母在育儿和就业间达到一种平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愿意生的适龄人群“生得起”“养得好”。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夯实养老服务供给保障。立足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夯实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提高整体性和协调性。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扶持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

(三)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快速发展,社会治理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数字社会的作用日益明显,已成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全区应逐步建立依托大数据和门磁、红外监测等技术,实现对独居人口,特别是独居老年人口的实时监测系统,记录分析独居人口进出家门的数据,一旦出现与其日常出行规律阈值不符情况,便自动提醒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及时核实情况,降低独居家庭的潜在风险,提升民生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