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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基础不断巩固 四方面问题仍需关注
2022-09-26 15:34: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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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内蒙古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475.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全区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随着内蒙古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需求更加迫切,养老服务、养老事业发展备受关注。2021年,全区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民生保障,老有所养基础不断巩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一)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列入自治区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为推动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养老服务群体扩大,投入稳步增加。一是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持续扩充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截至2021年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区总人数的67.3%。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23.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7.2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91.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7.0万人。二是投入不断扩大。自治区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惠及全区2021年底前退休的319万人。聚焦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自治区持续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

(三)四项工程推动养老服务提升质效。全区各地深入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提升、机构养老提质增效、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养老产业促进四项工程,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质效。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建有各类养老机构726所,总床位数8.6万多张;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601所,入住老年人6.4万人。争取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项目资金2.07亿元,支持养老服务项目7个。呼和浩特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经验做法入选全国优秀案例,1家养老服务企业被评为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和林格尔县等4个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全面启动。

(四)积极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2021年,全区各地以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各地逐步建立形式多样、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服务,积极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2021年,全区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73个,已投入运营15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359个,已投入运营295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当前,全区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少部分有慢病、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行动不便、需要照料的老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集中居住,由养老机构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等多方面的养老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子女的负担。但由于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和对养老机构设施、卫生条件、养老费用等方面的顾虑,尤其是送老人到养老院是推卸子女的赡养责任的思想还存在,甚至有一些老年人也片面地认为入住养老机构是不光彩的事情,导致目前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截至2021年底,全区各类养老机构入住率仅为50%左右,养老机构入住率仍处低位。

(二)养老机构运营成本较高。目前,全区养老机构普遍运营成本较高,加之入住率普遍不高,资金短缺困难仍然普遍存在。运营成本高,资金周转难,对养老机构改善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提出挑战,养老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三)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养老机构人员力量不足,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截至2021年底,全区各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49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73人,占比仅为40.1%。老年护理需要特殊的护理知识,涵盖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多方面的内容,工作要求高,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部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且从未接受过专业的培训,专业技能欠缺,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有限。

(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占比约3.2%。其中,城市占比2.5%,乡镇占比3.2%,农村占比3.5%。农村牧区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而我区养老服务机构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城镇社区,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机构因区位和人口集中度不足限制,还未完全推开。农村牧区60岁以上老人中,生活来源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老人占比高达23.5%较低的收入来源和较高的入住成本致使这部分老人无法选择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农村牧区存在的养老问题更应引起重视。

三、对策建议

(一)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应重点提高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一方面,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养老服务机构等在社区(乡镇)设立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另一方面,可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等创新方式,让老年人不出社区(乡镇)即能享受服务。

(二)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切实落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用水、用电和税收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为养老服务机构“减负”。同时,大力发展并持续优化城市中心城区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一是与区内外相关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合作,培养引进养老服务业相关专业人员,提升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支持区内各类技术学校、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三是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政策扶持,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努力营造一个既尊敬老人,又尊重养老服务工作者劳动的氛围,使更多高素质的人才能够投身于养老服务工作。

(四)强化政策保障,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要“兜底”。要重点关注农村牧区居民养老难的问题,完善农村养老保险金制度改革,提高农牧民基础缴费比例,积极引导农牧民参保积极性,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缩小城乡养老保障和服务差距。同时,持续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农村牧区新型养老社区,打造多村合并,集中养老新格局,建设一批质量高、服务好的农村牧区集体养老服务机构,从而有效缓解农村牧区养老难题,打通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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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基础不断巩固 四方面问题仍需关注

发布时间:2022-09-26 15:3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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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基础不断巩固 四方面问题仍需关注,
  根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内蒙古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475.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全区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随着内蒙古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需求更加迫切,养老服务、养老事业发展备受关注。2021年,全区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民生保障,老有所养基础不断巩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一)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列入自治区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为推动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养老服务群体扩大,投入稳步增加。一是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持续扩充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截至2021年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区总人数的67.3%。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23.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7.2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91.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7.0万人。二是投入不断扩大。自治区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惠及全区2021年底前退休的319万人。聚焦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自治区持续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
  (三)四项工程推动养老服务提升质效。全区各地深入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提升、机构养老提质增效、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养老产业促进四项工程,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质效。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建有各类养老机构726所,总床位数8.6万多张;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601所,入住老年人6.4万人。争取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项目资金2.07亿元,支持养老服务项目7个。呼和浩特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经验做法入选全国优秀案例,1家养老服务企业被评为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和林格尔县等4个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全面启动。
  (四)积极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2021年,全区各地以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各地逐步建立形式多样、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服务,积极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2021年,全区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73个,已投入运营15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359个,已投入运营295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当前,全区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少部分有慢病、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行动不便、需要照料的老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集中居住,由养老机构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等多方面的养老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子女的负担。但由于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和对养老机构设施、卫生条件、养老费用等方面的顾虑,尤其是送老人到养老院是推卸子女的赡养责任的思想还存在,甚至有一些老年人也片面地认为入住养老机构是不光彩的事情,导致目前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截至2021年底,全区各类养老机构入住率仅为50%左右,养老机构入住率仍处低位。
  (二)养老机构运营成本较高。目前,全区养老机构普遍运营成本较高,加之入住率普遍不高,资金短缺困难仍然普遍存在。运营成本高,资金周转难,对养老机构改善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提出挑战,养老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三)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养老机构人员力量不足,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截至2021年底,全区各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49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73人,占比仅为40.1%。老年护理需要特殊的护理知识,涵盖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多方面的内容,工作要求高,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部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且从未接受过专业的培训,专业技能欠缺,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有限。
  (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占比约3.2%。其中,城市占比2.5%,乡镇占比3.2%,农村占比3.5%。农村牧区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而我区养老服务机构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城镇社区,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机构因区位和人口集中度不足限制,还未完全推开。农村牧区60岁以上老人中,生活来源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老人占比高达23.5%,较低的收入来源和较高的入住成本致使这部分老人无法选择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农村牧区存在的养老问题更应引起重视。
  三、对策建议
  (一)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应重点提高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一方面,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养老服务机构等在社区(乡镇)设立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另一方面,可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等创新方式,让老年人不出社区(乡镇)即能享受服务。
  (二)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切实落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用水、用电和税收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为养老服务机构“减负”。同时,大力发展并持续优化城市中心城区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一是与区内外相关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合作,培养引进养老服务业相关专业人员,提升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支持区内各类技术学校、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三是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政策扶持,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努力营造一个既尊敬老人,又尊重养老服务工作者劳动的氛围,使更多高素质的人才能够投身于养老服务工作。
  (四)强化政策保障,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要“兜底”。要重点关注农村牧区居民养老难的问题,完善农村养老保险金制度改革,提高农牧民基础缴费比例,积极引导农牧民参保积极性,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缩小城乡养老保障和服务差距。同时,持续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农村牧区新型养老社区,打造多村合并,集中养老新格局,建设一批质量高、服务好的农村牧区集体养老服务机构,从而有效缓解农村牧区养老难题,打通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根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内蒙古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475.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全区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随着内蒙古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需求更加迫切,养老服务、养老事业发展备受关注。2021年,全区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民生保障,老有所养基础不断巩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一)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列入自治区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为推动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养老服务群体扩大,投入稳步增加。一是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持续扩充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截至2021年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区总人数的67.3%。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23.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7.2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91.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7.0万人。二是投入不断扩大。自治区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惠及全区2021年底前退休的319万人。聚焦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自治区持续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

(三)四项工程推动养老服务提升质效。全区各地深入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提升、机构养老提质增效、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养老产业促进四项工程,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质效。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建有各类养老机构726所,总床位数8.6万多张;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601所,入住老年人6.4万人。争取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项目资金2.07亿元,支持养老服务项目7个。呼和浩特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经验做法入选全国优秀案例,1家养老服务企业被评为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和林格尔县等4个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全面启动。

(四)积极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2021年,全区各地以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各地逐步建立形式多样、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服务,积极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2021年,全区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73个,已投入运营15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359个,已投入运营295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当前,全区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少部分有慢病、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行动不便、需要照料的老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集中居住,由养老机构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等多方面的养老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子女的负担。但由于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和对养老机构设施、卫生条件、养老费用等方面的顾虑,尤其是送老人到养老院是推卸子女的赡养责任的思想还存在,甚至有一些老年人也片面地认为入住养老机构是不光彩的事情,导致目前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截至2021年底,全区各类养老机构入住率仅为50%左右,养老机构入住率仍处低位。

(二)养老机构运营成本较高。目前,全区养老机构普遍运营成本较高,加之入住率普遍不高,资金短缺困难仍然普遍存在。运营成本高,资金周转难,对养老机构改善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提出挑战,养老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三)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养老机构人员力量不足,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截至2021年底,全区各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49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73人,占比仅为40.1%。老年护理需要特殊的护理知识,涵盖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多方面的内容,工作要求高,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部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且从未接受过专业的培训,专业技能欠缺,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有限。

(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占比约3.2%。其中,城市占比2.5%,乡镇占比3.2%,农村占比3.5%。农村牧区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而我区养老服务机构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城镇社区,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机构因区位和人口集中度不足限制,还未完全推开。农村牧区60岁以上老人中,生活来源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老人占比高达23.5%较低的收入来源和较高的入住成本致使这部分老人无法选择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农村牧区存在的养老问题更应引起重视。

三、对策建议

(一)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应重点提高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一方面,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养老服务机构等在社区(乡镇)设立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另一方面,可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等创新方式,让老年人不出社区(乡镇)即能享受服务。

(二)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切实落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用水、用电和税收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为养老服务机构“减负”。同时,大力发展并持续优化城市中心城区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一是与区内外相关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合作,培养引进养老服务业相关专业人员,提升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支持区内各类技术学校、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三是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政策扶持,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努力营造一个既尊敬老人,又尊重养老服务工作者劳动的氛围,使更多高素质的人才能够投身于养老服务工作。

(四)强化政策保障,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要“兜底”。要重点关注农村牧区居民养老难的问题,完善农村养老保险金制度改革,提高农牧民基础缴费比例,积极引导农牧民参保积极性,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缩小城乡养老保障和服务差距。同时,持续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农村牧区新型养老社区,打造多村合并,集中养老新格局,建设一批质量高、服务好的农村牧区集体养老服务机构,从而有效缓解农村牧区养老难题,打通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