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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但问题不容忽视
2021-06-04 17:46: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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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内蒙古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努力促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多措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水平,全区文化产业保持稳步发展态势。

一、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单位数、增加值均保持快速增长

2019年,全区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0873个,比2013年增加11477个,增长1.2倍。其中,规模以上法人单位171个,与2013年持平;规模以下法人单位20702个,比2013年增加11477个,增长1.2倍。

1: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

2019年,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达383.1亿元,比2013年增长1.1倍[1],年均增长13.2%;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23%[2],比2013年提高0.63个百分点。

2: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


(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文化服务业占比最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区文化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三大产业总量占比趋于合理,文化服务业已成为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2019年,全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分别为865个、2425个和17583个,分别比2013年增长51.2%、74.3%和136.6%;三大产业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1.1%、22.9%和56.1%;增加值分别完成26.7亿元、58.0亿元和298.4亿元,占比分别为7.0%、15.1%和77.9%。

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分产业类型营业收入、增加值及占比

  


(三)行业类别齐全,结构逐步优化

2019年,我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已覆盖了文化产业全部9个行业大类。从营业收入看,2019年,9个行业大类中除内容创作生产业和文化投资运营业略有下降外,其他七个行业均为正增长,其中:文化传播渠道业和创意设计服务业营业收入较高,分别为57.6亿元和50.0亿元,分别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24.1%和20.9%,成为推动发展的主力军。

4: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分行业营业收入


(四)核心领域带动性强,主导地位显著

文化产业按领域分为核心领域和相关领域[3],我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文化传播渠道等核心领域。2019年,全区文化核心领域共有法人单位14241个,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68.2%;营业收入159.0亿元,占比66.4%;增加值306.7亿元,占比80.1%。文化相关领域共有法人单位6632个,占比31.8%;营业收入80.5亿元,占比33.6%;增加值76.3亿元,占比19.9%。

5: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分领域增加值及占比情况


(五)中部地区引领明显,沿黄盟市潜力较大

分地区看,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 2018年[4]中部地区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1476个,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50.1%,实现营业收入167.5亿元,占比达到75.3%;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2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0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引领作用明显。沿黄七盟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比重达到59.8%,实现营业收入占比达到80.6%,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19%,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02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二、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平稳,法人单位数保持较

快增长,但与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总量小、规模以上单位少、企业实力弱、地区发展不平衡等方面。

(一)占GDP比重偏低,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虽然保持了年均13%以上的增速,但仍低于同时期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仍然偏小,占GDP比重偏低,与全国水平差距逐年扩大(数据详见图6)。与发达省份江苏相比,差距更加明显;与同为西部省份的宁夏相比,我区占比始终低于宁夏。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2.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31个百分点。

6:2015—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全国、江苏、宁夏比对情况


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波动较大,2019年比2013年下降30.8%。

7: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


(二)规模以上单位实力不强,营收占比波动较大

2013年到2019年,我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不增反降。2019年为171个(比最多时的2016年减少95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数比重不足1%,远低于全国2.9%的水平,规模以上单位数在全国排名近几年一直徘徊在25—27名。

表1:2013—2019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产业

法人单位数比对情况表

年份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文化法人单位数比重(%)

全国

4.5

4.6

4.3

4.2

4.3

2.9

2.9

内蒙古

1.8

2.0

1.9

1.9

1.7

0.8

0.8

与全国水平差距(百分点)

2.7

2.6

2.4

2.4

2.6

2.1

2.1

在全国位次

25

25

26

25

26

27

27

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普遍实力较弱,尤其缺乏效益好、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型文化制造业企业。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占全部法人单位营收比重波动较大,从2014年以来,占比始终不足50%,远低于全国平均70%以上的发展水平。2019年占比为4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1个百分点。

8:2013—2019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占比情况

(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地区间发展差异明显

2018年,中部地区单位数、营业收入分别占全区的50.1%和75.3%;西部地区单位数和营业收入仅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9.6%和5.4%。

三、对加快发展全区文化产业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支持力度,壮大市场主体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开展年度评选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重点小微文化企业工作,加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支持力度,促进规模以下文化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开展规模以上企业壮大提升工程,形成一批区域性龙头骨干企业。鼓励经营不善的规模以下文化企业以多种形式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对具备一定条件、潜力的规模以下企业实行重点监测、定点扶持,达到条件后及时升规入统;三是创新民营文化企业扶持方式方法,改“输血”为“造血”,在各类文创园、文化企业孵化园管理中引入竞争式扶持政策,以竞争促活力,以竞争带发展。

(二)积极引导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企业

一是要加大传统文化制造业引导力度,促进传统文化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特色文化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传统工业企业转型到文化制造业,充分利用自治区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和传统制造业优势,力争培育多个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三是着力引进环保、绿色、有潜力的以互联网为主的文化新业态企业[5],提升传统民族文化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引领和带动全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的融合,打造独具特色的全季全域旅游项目

一是为旅游赋予文化内涵,要拓宽思路,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各盟市独特的地域文化,为传统的草原旅游赋予更加深厚的文化内涵,加大对各地区特色旅游品牌宣传力度;二是增加草原旅游文化项目,在“看草、吃肉、喝酒、唱歌” 传统草原旅游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项目,巩固和创新“鄂尔多斯婚礼”“千古马颂”等实景演出项目,并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阿拉善盟等以旅游业为主的盟市打造一至两个实景演出精品项目,以民族文化充实演出内涵,以精彩演出宣传民族文化;三是加强区域合作力度,大力发展冰雪旅游项目,努力发掘“黄河几字湾”文化旅游资源,着力打造独具北疆特色、自东向西、由春到冬的全季全域文化旅游项目,把自治区建成一个“人人向往的天堂草原”文化旅游大区。

(四)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一是要制定更加优惠、灵活的文化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人才服务体系,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引导和扶持文化10强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引进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二是加大本土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自治区高校建立相关学院和专业,为自治区培养一批文化产业专业人才;三是加强民族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建立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机制,支持高校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利用高校科研优势,使自治区传统民族文化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3.地区分组

中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4个市;东部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5个盟市;西部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3个盟市;沿黄七盟市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7个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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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但问题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21-06-04 17:4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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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但问题不容忽视,
  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内蒙古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努力促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多措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水平,全区文化产业保持稳步发展态势。
  一、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单位数、增加值均保持快速增长
  2019年,全区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0873个,比2013年增加11477个,增长1.2倍。其中,规模以上法人单位171个,与2013年持平;规模以下法人单位20702个,比2013年增加11477个,增长1.2倍。
  图1: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
   
  2019年,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达383.1亿元,比2013年增长1.1倍[1],年均增长13.2%;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23%[2],比2013年提高0.63个百分点。
  图2: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
   
  (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文化服务业占比最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区文化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三大产业总量占比趋于合理,文化服务业已成为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2019年,全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分别为865个、2425个和17583个,分别比2013年增长51.2%、74.3%和136.6%;三大产业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1.1%、22.9%和56.1%;增加值分别完成26.7亿元、58.0亿元和298.4亿元,占比分别为7.0%、15.1%和77.9%。
   
   
  图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分产业类型营业收入、增加值及占比
   
    
  (三)行业类别齐全,结构逐步优化
  2019年,我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已覆盖了文化产业全部9个行业大类。从营业收入看,2019年,9个行业大类中除内容创作生产业和文化投资运营业略有下降外,其他七个行业均为正增长,其中:文化传播渠道业和创意设计服务业营业收入较高,分别为57.6亿元和50.0亿元,分别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24.1%和20.9%,成为推动发展的主力军。
   
  图4: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分行业营业收入
   
  (四)核心领域带动性强,主导地位显著
  文化产业按领域分为核心领域和相关领域[3],我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文化传播渠道等核心领域。2019年,全区文化核心领域共有法人单位14241个,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68.2%;营业收入159.0亿元,占比66.4%;增加值306.7亿元,占比80.1%。文化相关领域共有法人单位6632个,占比31.8%;营业收入80.5亿元,占比33.6%;增加值76.3亿元,占比19.9%。
   
  图5: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分领域增加值及占比情况
   
  (五)中部地区引领明显,沿黄盟市潜力较大
  分地区看,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 2018年[4]中部地区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1476个,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50.1%,实现营业收入167.5亿元,占比达到75.3%;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2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0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引领作用明显。沿黄七盟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比重达到59.8%,实现营业收入占比达到80.6%,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19%,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02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二、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平稳,法人单位数保持较
  快增长,但与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总量小、规模以上单位少、企业实力弱、地区发展不平衡等方面。
  (一)占GDP比重偏低,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虽然保持了年均13%以上的增速,但仍低于同时期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仍然偏小,占GDP比重偏低,与全国水平差距逐年扩大(数据详见图6)。与发达省份江苏相比,差距更加明显;与同为西部省份的宁夏相比,我区占比始终低于宁夏。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2.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31个百分点。
  图6:2015—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全国、江苏、宁夏比对情况
   
  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波动较大,2019年比2013年下降30.8%。
  图7: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
   
  (二)规模以上单位实力不强,营收占比波动较大
  2013年到2019年,我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不增反降。2019年为171个(比最多时的2016年减少95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数比重不足1%,远低于全国2.9%的水平,规模以上单位数在全国排名近几年一直徘徊在25—27名。
  表1:2013—2019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产业
  法人单位数比对情况表
  年份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文化法人单位数比重(%)
  全国
  4.5
  4.6
  4.3
  4.2
  4.3
  2.9
  2.9
  内蒙古
  1.8
  2.0
  1.9
  1.9
  1.7
  0.8
  0.8
  与全国水平差距(百分点)
  2.7
  2.6
  2.4
  2.4
  2.6
  2.1
  2.1
  在全国位次
  25
  25
  26
  25
  26
  27
  27
  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普遍实力较弱,尤其缺乏效益好、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型文化制造业企业。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占全部法人单位营收比重波动较大,从2014年以来,占比始终不足50%,远低于全国平均70%以上的发展水平。2019年占比为4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1个百分点。
  图8:2013—2019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占比情况
   
  (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地区间发展差异明显
  2018年,中部地区单位数、营业收入分别占全区的50.1%和75.3%;西部地区单位数和营业收入仅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9.6%和5.4%。
  三、对加快发展全区文化产业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支持力度,壮大市场主体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开展年度评选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重点小微文化企业工作,加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支持力度,促进规模以下文化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开展规模以上企业壮大提升工程,形成一批区域性龙头骨干企业。鼓励经营不善的规模以下文化企业以多种形式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对具备一定条件、潜力的规模以下企业实行重点监测、定点扶持,达到条件后及时升规入统;三是创新民营文化企业扶持方式方法,改“输血”为“造血”,在各类文创园、文化企业孵化园管理中引入竞争式扶持政策,以竞争促活力,以竞争带发展。
  (二)积极引导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企业
  一是要加大传统文化制造业引导力度,促进传统文化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特色文化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传统工业企业转型到文化制造业,充分利用自治区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和传统制造业优势,力争培育多个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三是着力引进环保、绿色、有潜力的以互联网为主的文化新业态企业[5],提升传统民族文化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引领和带动全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的融合,打造独具特色的全季全域旅游项目
  一是为旅游赋予文化内涵,要拓宽思路,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各盟市独特的地域文化,为传统的草原旅游赋予更加深厚的文化内涵,加大对各地区特色旅游品牌宣传力度;二是增加草原旅游文化项目,在“看草、吃肉、喝酒、唱歌” 传统草原旅游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项目,巩固和创新“鄂尔多斯婚礼”“千古马颂”等实景演出项目,并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阿拉善盟等以旅游业为主的盟市打造一至两个实景演出精品项目,以民族文化充实演出内涵,以精彩演出宣传民族文化;三是加强区域合作力度,大力发展冰雪旅游项目,努力发掘“黄河几字湾”文化旅游资源,着力打造独具北疆特色、自东向西、由春到冬的全季全域文化旅游项目,把自治区建成一个“人人向往的天堂草原”文化旅游大区。
  (四)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一是要制定更加优惠、灵活的文化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人才服务体系,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引导和扶持文化10强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引进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二是加大本土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自治区高校建立相关学院和专业,为自治区培养一批文化产业专业人才;三是加强民族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建立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机制,支持高校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利用高校科研优势,使自治区传统民族文化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
  营业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3.地区分组
  中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4个市;东部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5个盟市;西部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3个盟市;沿黄七盟市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7个盟市。
  

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内蒙古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努力促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多措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水平,全区文化产业保持稳步发展态势。

一、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单位数、增加值均保持快速增长

2019年,全区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0873个,比2013年增加11477个,增长1.2倍。其中,规模以上法人单位171个,与2013年持平;规模以下法人单位20702个,比2013年增加11477个,增长1.2倍。

1: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

2019年,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达383.1亿元,比2013年增长1.1倍[1],年均增长13.2%;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23%[2],比2013年提高0.63个百分点。

2: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


(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文化服务业占比最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区文化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三大产业总量占比趋于合理,文化服务业已成为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2019年,全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分别为865个、2425个和17583个,分别比2013年增长51.2%、74.3%和136.6%;三大产业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1.1%、22.9%和56.1%;增加值分别完成26.7亿元、58.0亿元和298.4亿元,占比分别为7.0%、15.1%和77.9%。

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分产业类型营业收入、增加值及占比

  


(三)行业类别齐全,结构逐步优化

2019年,我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已覆盖了文化产业全部9个行业大类。从营业收入看,2019年,9个行业大类中除内容创作生产业和文化投资运营业略有下降外,其他七个行业均为正增长,其中:文化传播渠道业和创意设计服务业营业收入较高,分别为57.6亿元和50.0亿元,分别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24.1%和20.9%,成为推动发展的主力军。

4: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分行业营业收入


(四)核心领域带动性强,主导地位显著

文化产业按领域分为核心领域和相关领域[3],我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文化传播渠道等核心领域。2019年,全区文化核心领域共有法人单位14241个,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68.2%;营业收入159.0亿元,占比66.4%;增加值306.7亿元,占比80.1%。文化相关领域共有法人单位6632个,占比31.8%;营业收入80.5亿元,占比33.6%;增加值76.3亿元,占比19.9%。

5: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分领域增加值及占比情况


(五)中部地区引领明显,沿黄盟市潜力较大

分地区看,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 2018年[4]中部地区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1476个,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50.1%,实现营业收入167.5亿元,占比达到75.3%;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2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0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引领作用明显。沿黄七盟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比重达到59.8%,实现营业收入占比达到80.6%,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19%,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02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二、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平稳,法人单位数保持较

快增长,但与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总量小、规模以上单位少、企业实力弱、地区发展不平衡等方面。

(一)占GDP比重偏低,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虽然保持了年均13%以上的增速,但仍低于同时期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仍然偏小,占GDP比重偏低,与全国水平差距逐年扩大(数据详见图6)。与发达省份江苏相比,差距更加明显;与同为西部省份的宁夏相比,我区占比始终低于宁夏。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2.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31个百分点。

6:2015—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全国、江苏、宁夏比对情况


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波动较大,2019年比2013年下降30.8%。

7:2013—2019年内蒙古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


(二)规模以上单位实力不强,营收占比波动较大

2013年到2019年,我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不增反降。2019年为171个(比最多时的2016年减少95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数比重不足1%,远低于全国2.9%的水平,规模以上单位数在全国排名近几年一直徘徊在25—27名。

表1:2013—2019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产业

法人单位数比对情况表

年份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文化法人单位数比重(%)

全国

4.5

4.6

4.3

4.2

4.3

2.9

2.9

内蒙古

1.8

2.0

1.9

1.9

1.7

0.8

0.8

与全国水平差距(百分点)

2.7

2.6

2.4

2.4

2.6

2.1

2.1

在全国位次

25

25

26

25

26

27

27

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普遍实力较弱,尤其缺乏效益好、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型文化制造业企业。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占全部法人单位营收比重波动较大,从2014年以来,占比始终不足50%,远低于全国平均70%以上的发展水平。2019年占比为4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1个百分点。

8:2013—2019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占比情况

(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地区间发展差异明显

2018年,中部地区单位数、营业收入分别占全区的50.1%和75.3%;西部地区单位数和营业收入仅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9.6%和5.4%。

三、对加快发展全区文化产业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支持力度,壮大市场主体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开展年度评选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重点小微文化企业工作,加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支持力度,促进规模以下文化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开展规模以上企业壮大提升工程,形成一批区域性龙头骨干企业。鼓励经营不善的规模以下文化企业以多种形式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对具备一定条件、潜力的规模以下企业实行重点监测、定点扶持,达到条件后及时升规入统;三是创新民营文化企业扶持方式方法,改“输血”为“造血”,在各类文创园、文化企业孵化园管理中引入竞争式扶持政策,以竞争促活力,以竞争带发展。

(二)积极引导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企业

一是要加大传统文化制造业引导力度,促进传统文化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特色文化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传统工业企业转型到文化制造业,充分利用自治区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和传统制造业优势,力争培育多个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三是着力引进环保、绿色、有潜力的以互联网为主的文化新业态企业[5],提升传统民族文化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引领和带动全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的融合,打造独具特色的全季全域旅游项目

一是为旅游赋予文化内涵,要拓宽思路,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各盟市独特的地域文化,为传统的草原旅游赋予更加深厚的文化内涵,加大对各地区特色旅游品牌宣传力度;二是增加草原旅游文化项目,在“看草、吃肉、喝酒、唱歌” 传统草原旅游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项目,巩固和创新“鄂尔多斯婚礼”“千古马颂”等实景演出项目,并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阿拉善盟等以旅游业为主的盟市打造一至两个实景演出精品项目,以民族文化充实演出内涵,以精彩演出宣传民族文化;三是加强区域合作力度,大力发展冰雪旅游项目,努力发掘“黄河几字湾”文化旅游资源,着力打造独具北疆特色、自东向西、由春到冬的全季全域文化旅游项目,把自治区建成一个“人人向往的天堂草原”文化旅游大区。

(四)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一是要制定更加优惠、灵活的文化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人才服务体系,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引导和扶持文化10强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引进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二是加大本土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自治区高校建立相关学院和专业,为自治区培养一批文化产业专业人才;三是加强民族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建立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机制,支持高校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利用高校科研优势,使自治区传统民族文化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3.地区分组

中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4个市;东部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5个盟市;西部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3个盟市;沿黄七盟市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7个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