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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终期统计监测报告
2021-06-04 17:23:3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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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事业是一项涉及民族发展大计的基础事业和社会工程。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国家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关键。为了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儿童事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26日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儿童纲要》),《儿童纲要》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以及为实现目标所需要采取的措施与行动。《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儿童发展工作,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各项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关心儿童、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儿童纲要》主要目标进展顺利。

2021年是《儿童纲要》的终期评估年,为了全面、准确地分析十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儿童事业发展的状况,客观评价实施《儿童纲要》的效果,我们收集、整理和分析了2010—2020年的统计监测数据,据此形成了内蒙古儿童发展纲要终期统计监测报告,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对策。

报告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儿童事业发展的外部条件;

第二部分:《儿童纲要》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第三部分:分领域《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实施情况。

第四部分:纲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儿童事业发展的外部条件

自治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近年来,内蒙古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增长态势,儿童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359.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0.2%。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1.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8.2亿元,比上年增长3.30%。

(二)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20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1353元,比2010年增长1.34倍;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67元,比2010年增长2倍。经济的增长和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为我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经济保障。

(三)社会事业投入基本平稳。随着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自治区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2020年自治区财政性教育经费778.37亿元,比2010年增加421.27亿元,年均增长8.1 %;卫生健康经费为375.05亿元,比2010年增加239.95亿元,年均增长10.7%;妇幼保健经费6.04亿元,比2010年增加3.56亿元,年均增长9.3%;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为10.45亿元,比2010年增加1.19亿元,年均增长1.2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为10.51亿元,比2010年减少1.57亿元。

(四)人口结构保持稳定。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为2404.92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减少65.72万人,减少2.66%;全区常住人口中,女性人口为1177.39万人,占48.96%。2019年[1]全年出生人口20.9万人,出生率为8.2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7‰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5.92。

二、《儿童纲要》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儿童纲要》十年以来,我区各项儿童事业进展顺利,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儿童纲要》各项主要目标进展顺利。根据《儿童纲要》所确定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五个领域的43项具体指标(不含其中项)中,达到纲要目标要求的有38项,占88.37%;3项未达标,占6.97%;有2项无法判断,占4.65%。(详见附表2)

《儿童纲要》终期统计监测结果表明,经过十年的努力,内蒙古儿童事业的五个领域均取得显著成绩,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儿童整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儿童生存环境、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儿童优先”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三、分领域《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实施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大软硬件投入,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妇儿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儿童与健康所涉指标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1.儿童死亡率保持低位。2020年,全区婴儿死亡率为3.56‰,比2010年下降8.75个千分点,其中城市3.39‰,农村3.76‰,分别2010年下降8.299.00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9‰,比2010年下降10.62个千分点,其中城市3.89农村4.73‰,分别比2010年下降9.9210.92个千分点。上述2项指标均已经提前达到《儿童纲要》中分别控制在11‰和13‰以下的目标。

图一:

2010—2020年全区婴儿死亡率情况


2.儿童计划免疫基本达标。十年来,自治区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免疫相关工作规定,疾控、医疗、社区、家庭形成联动机制,计划免疫工作成效显著,各类疫苗接种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从2015年至今,全区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数一直为零,达到了《儿童纲要》目标要求。2020年,全区儿童卡介苗、乙肝继续保持较高接种率,均能达到97%以上。但部分计划免疫的疫苗受市场波动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脊髓灰质炎、百白破、含麻疹成分疫苗、流脑、乙脑和甲肝疫苗数据产生波动,分别为94.75%、94.19%、90.57%、87.5%、84.96%和93.23%。虽然2020年部分疫苗的接种率低于《儿童纲要》目标要求,从《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看,全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3.儿童生存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自治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儿童生存质量不断提高。2020年,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为96.8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6.24%,分别比2010年提高76.81和81.12个百分点;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为0.93/万,比2010年下降15.30/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4.72%,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4.29%,分别比2010年提高14.20和8.46个百分点。以上5项指标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4.儿童营养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区积极宣传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经过多年努力,儿童营养方面的5项指标都已达标。2020年,全区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79.41%,比2010年提高0.07个百分点;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3.42%,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为0.72%,分别低于纲要目标0.58和4.28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为5.1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26%,低于纲要目标6.886.74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教育事业是百年大计,《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始终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持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符合自治区特点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推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力地推动了《儿童纲要》中各项教育目标的实施。

1.城乡学前教育同步发展。十年来,自治区始终将学前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2020年,全区有城市公办幼儿园36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354所,分别比2010年增1.42倍1.68倍2019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4.4%,比2010年提高38.68个百分点;在园幼儿数61.10万人,其中女童为29.20万人,占在园幼儿数的47.79%,占比接近一半的水平。城乡公办幼儿园数和学前三年毛入园率3项指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2.义务阶段教育健康发展。自治区通过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发展,义务阶段教育得到健康发展,全区适龄儿童均能享受到义务阶段教育。2020年,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58%;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从2014年开始一直保持100%的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72%,比2010年提高23.38个百分点,但还低于《儿童纲要》目标值5.28个百分点,没有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图二:

2010—2020年全区义务阶段入学率情况


3.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自治区不断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的资助政策,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全区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了义务教育。为使一些残疾不太严重的儿童能够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发展特殊教育的同时,也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为1.30万人,比2010年增加0.92万人,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4.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持续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全区适龄人口受教育年限,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同步发展。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63%,比2010年提高4.90个百分点,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17.50万人,比2010年下降47.71%,没有达到《儿童纲要》中“保持”的目标要求。

5.民族教育保持平稳发展。自治区始终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教育保持平稳发展。2020年,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分别为31.33%、30.51%、31.77%和27.31%,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达到了《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三)儿童与福利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以来,自治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不断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加强整合儿童福利机构力量,推动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全区拥有儿童福利机构17个,比2010年增加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62个,比2010年增加29个,2011—2020年共救助流浪儿童为3725人次。儿童福利机构数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数已达《儿童纲要》目标要求。2011—2020年,全区孤儿家庭收养人数累计达到1851人,年均收养185人。全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180个;全年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达到5615人,比2010年增长6.42倍;全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达到3437人,比2010年增长3.54倍。在上述指标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图三:

2010—2020年全区流浪儿童救助人次数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不断改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成长的环境,为全区儿童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自然和社会环境。

1.城乡自然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82.00%,比2010年提高21.20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7.38%,比2010年提高26.87个百分点。随着自然生活环境的日益改善,我区生活在乡村和城市的儿童更加健康的成长。

2.家庭教育和儿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2020年,全区有家长学校8866个,全年家长学校培训206.37万人次,分别比2010年增长1.37倍和0.83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的城市社区数2118个,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的行政村数8371个,分别比2010年增长1.78倍和5.04倍;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2361个,比2010年增长4.242020年,全区共有社区服务中心(站)2376个,比2010年增长1.06倍;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617人,比2010年增加609人,增长76.12倍。上述七个指标除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个数以外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3.儿童文化产品和活动场所日益丰富。科技馆和博物馆的免费开放,使得“两馆”参观人数尤其是未成年人数逐年增加,广大少年儿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2020年,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人次为121.62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30.83倍;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162.02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4.04倍。《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全区儿童文化产品也得到极大丰富,2020年,全区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为173.23万册,比2010年增长9.24倍;全区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0896小时,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23092小时,电视动画节目播出时间17489小时。2020,儿童图书出版物137.03万册,比2010年增长44.24%;儿童音像制品4.5万盒,比2011年增长3.5万盒。上述8个指标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自治区持续加大人口政策宣传力度,男女平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女婴生存权得到进一步保障,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趋于正常水平,2019年为105.92,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1.严厉打击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其人身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不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儿童权益中的实际问题。十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97起,解救被拐卖儿童100人,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2.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2011—2020年,全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共有14751人,平均每年有1475人得到法律援助,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3.坚持做好未成年人普法工作。自治区持续推进法制宣传进校园、建设法治校园等活动,加大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活动,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持续下降,并通过建设少年法庭,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更好更快地回归社会。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1.76%,比2010年下降5.12个百分点;少年法庭数65个,比2010年增加8个,上述2个指标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四、《儿童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我区儿童事业发展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受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儿童事业的发展仍存在短板,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一)两项死亡率城乡差异明显

十年来,虽然自治区加大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力度,但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城乡差异依然明显。2020年,农村婴儿死亡率高于城市0.37个千分点;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高于城市0.84个千分点;而且农村的两项死亡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下降明显,职业教育上升空间有限

职业教育是我国学历教育以外的一个有力补充,可以培养出既有学历又有技能的复合型技术人才,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较高,但仍有许多家长认识不到位,不希望孩子接受职业教育,因此近年来,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下降明显,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学历水平上升空间有限。

(三)儿童之家利用率不高,作用发挥有限

2020年,全区共有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2361个,但距《儿童纲要》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且现有儿童之家运行情况参差不齐,部分儿童之家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运行经费没有保障,部分社区儿童之家没有开展“四点半课堂”服务,儿童之家利用率不高,制约了儿童之家作用的发挥。

五、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妇幼机构的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业培训,实现基层妇幼机构软硬件双提升,切实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水平;二是要提升基层孕产妇、婴幼儿系统保健工作,加大相关婴幼儿保健宣传,提高基层婴幼儿保健水平;三是要加大对防治出生缺陷工作经费投入,增加具有产前诊断资质妇幼保健机构,提高出生缺陷识别和产前诊断能力。

(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学历上升空间。一是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增强学校对于开设专业的前瞻性,紧扣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二是多措并举,提高职业教育学历上升空间,与普通高等学校合作,开设本科职业教育,使参加职业教育的学生能够拥有到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机会。

(三)进一步提高儿童之家使用率。建立以城乡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持续推进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好“四点半课堂”工作,使放学较早的学生充分利用社区儿童之家,安全度过两个小时的“管理真空”时段,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四)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要加大对流动留守儿童和特殊困难儿童的政策支持力度,让这些孩子能够充分享受义务教育权利;三是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合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避免因贫困、因病等原因导致失学辍学现象发生。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1年64

附表1:2010-2020年内蒙古人口经济状况表.xls

附表2:《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定量指标数据表.xlsx


附注:

[1]由于暂无2020年末人口数,此报告中部分人口数据使用2019年末数据,并进行达标判断,所有2019年数据均已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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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4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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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事业是一项涉及民族发展大计的基础事业和社会工程。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国家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关键。为了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儿童事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26日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儿童纲要》),《儿童纲要》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以及为实现目标所需要采取的措施与行动。《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儿童发展工作,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各项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关心儿童、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儿童纲要》主要目标进展顺利。
  2021年是《儿童纲要》的终期评估年,为了全面、准确地分析十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儿童事业发展的状况,客观评价实施《儿童纲要》的效果,我们收集、整理和分析了2010—2020年的统计监测数据,据此形成了内蒙古儿童发展纲要终期统计监测报告,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对策。
  报告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儿童事业发展的外部条件;
  第二部分:《儿童纲要》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第三部分:分领域《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实施情况。
  第四部分:纲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儿童事业发展的外部条件
  近年来,自治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近年来,内蒙古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增长态势,儿童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359.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0.2%。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1.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8.2亿元,比上年增长3.30%。
  (二)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20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1353元,比2010年增长1.34倍;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67元,比2010年增长2倍。经济的增长和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为我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经济保障。
  (三)社会事业投入基本平稳。随着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自治区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2020年自治区财政性教育经费778.37亿元,比2010年增加421.27亿元,年均增长8.1 %;卫生健康经费为375.05亿元,比2010年增加239.95亿元,年均增长10.7%;妇幼保健经费6.04亿元,比2010年增加3.56亿元,年均增长9.3%;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为10.45亿元,比2010年增加1.19亿元,年均增长1.2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为10.51亿元,比2010年减少1.57亿元。
  (四)人口结构保持稳定。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为2404.92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减少65.72万人,减少2.66%;全区常住人口中,女性人口为1177.39万人,占48.96%。2019年[1]全年出生人口20.9万人,出生率为8.2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7‰,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5.92。
  二、《儿童纲要》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儿童纲要》十年以来,我区各项儿童事业进展顺利,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儿童纲要》各项主要目标进展顺利。根据《儿童纲要》所确定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五个领域的43项具体指标(不含其中项)中,达到纲要目标要求的有38项,占88.37%;有3项未达标,占6.97%;有2项无法判断,占4.65%。(详见附表2)
  《儿童纲要》终期统计监测结果表明,经过十年的努力,内蒙古儿童事业的五个领域均取得显著成绩,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儿童整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儿童生存环境、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儿童优先”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三、分领域《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实施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大软硬件投入,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妇儿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儿童与健康所涉指标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1.儿童死亡率保持低位。2020年,全区婴儿死亡率为3.56‰,比2010年下降8.75个千分点,其中:城市3.39‰,农村3.76‰,分别比2010年下降8.29和9.00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9‰,比2010年下降10.62个千分点,其中:城市为3.89‰,农村为4.73‰,分别比2010年下降9.92和10.92个千分点。上述2项指标均已经提前达到《儿童纲要》中分别控制在11‰和13‰以下的目标。
  图一:
  2010—2020年全区婴儿死亡率情况
   
  2.儿童计划免疫基本达标。十年来,自治区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免疫相关工作规定,疾控、医疗、社区、家庭形成联动机制,计划免疫工作成效显著,各类疫苗接种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从2015年至今,全区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数一直为零,达到了《儿童纲要》目标要求。2020年,全区儿童卡介苗、乙肝继续保持较高接种率,均能达到97%以上。但部分计划免疫的疫苗受市场波动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脊髓灰质炎、百白破、含麻疹成分疫苗、流脑、乙脑和甲肝疫苗数据产生波动,分别为94.75%、94.19%、90.57%、87.5%、84.96%和93.23%。虽然2020年部分疫苗的接种率低于《儿童纲要》目标要求,从《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看,全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3.儿童生存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自治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儿童生存质量不断提高。2020年,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为96.8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6.24%,分别比2010年提高76.81和81.12个百分点;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为0.93/万,比2010年下降15.30/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4.72%,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4.29%,分别比2010年提高14.20和8.46个百分点。以上5项指标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4. 儿童营养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区积极宣传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经过多年努力,儿童营养方面的5项指标都已达标。2020年,全区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79.41%,比2010年提高0.07个百分点;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3.42%,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为0.72%,分别低于纲要目标0.58和4.28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为5.1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26%,低于纲要目标6.88和6.74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教育事业是百年大计,《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始终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持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符合自治区特点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推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力地推动了《儿童纲要》中各项教育目标的实施。
  1.城乡学前教育同步发展。十年来,自治区始终将学前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2020年,全区有城市公办幼儿园36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354所,分别比2010年增长1.42倍和1.68倍;2019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4.4%,比2010年提高38.68个百分点;在园幼儿数61.10万人,其中女童为29.20万人,占在园幼儿数的47.79%,占比接近一半的水平。城乡公办幼儿园数和学前三年毛入园率3项指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2.义务阶段教育健康发展。自治区通过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发展,义务阶段教育得到健康发展,全区适龄儿童均能享受到义务阶段教育。2020年,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58%;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从2014年开始一直保持100%的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72%,比2010年提高23.38个百分点,但还低于《儿童纲要》目标值5.28个百分点,没有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图二:
  2010—2020年全区义务阶段入学率情况
   
  3.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自治区不断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的资助政策,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全区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了义务教育。为使一些残疾不太严重的儿童能够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发展特殊教育的同时,也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为1.30万人,比2010年增加0.92万人,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4.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持续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全区适龄人口受教育年限,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同步发展。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63%,比2010年提高4.90个百分点,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17.50万人,比2010年下降47.71%,没有达到《儿童纲要》中“保持”的目标要求。
  5.民族教育保持平稳发展。自治区始终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教育保持平稳发展。2020年,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分别为31.33%、30.51%、31.77%和27.31%,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达到了《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三)儿童与福利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以来,自治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不断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加强整合儿童福利机构力量,推动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全区拥有儿童福利机构17个,比2010年增加3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62个,比2010年增加29个,2011—2020年共救助流浪儿童为3725人次。儿童福利机构数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数已达《儿童纲要》目标要求。2011—2020年,全区孤儿家庭收养人数累计达到1851人,年均收养185人。全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180个;全年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达到5615人,比2010年增长6.42倍;全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达到3437人,比2010年增长3.54倍。在上述指标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图三:
  2010—2020年全区流浪儿童救助人次数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不断改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成长的环境,为全区儿童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自然和社会环境。
  1.城乡自然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82.00%,比2010年提高21.20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7.38%,比2010年提高26.87个百分点。随着自然生活环境的日益改善,我区生活在乡村和城市的儿童更加健康的成长。
  2.家庭教育和儿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2020年,全区有家长学校8866个,全年家长学校培训206.37万人次,分别比2010年增长1.37倍和0.83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的城市社区数2118个,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的行政村数8371个,分别比2010年增长1.78倍和5.04倍;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2361个,比2010年增长4.24倍。2020年,全区共有社区服务中心(站)2376个,比2010年增长1.06倍;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617人,比2010年增加609人,增长76.12倍。上述七个指标除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个数以外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3.儿童文化产品和活动场所日益丰富。科技馆和博物馆的免费开放,使得“两馆”参观人数尤其是未成年人数逐年增加,广大少年儿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2020年,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人次为121.62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30.83倍;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162.02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4.04倍。《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全区儿童文化产品也得到极大丰富,2020年,全区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为173.23万册,比2010年增长9.24倍;全区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0896小时,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23092小时,电视动画节目播出时间17489小时。2020年,儿童图书出版物137.03万册,比2010年增长44.24%;儿童音像制品4.5万盒,比2011年增长3.5万盒。上述8个指标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自治区持续加大人口政策宣传力度,男女平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女婴生存权得到进一步保障,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趋于正常水平,2019年为105.92,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1. 严厉打击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其人身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不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儿童权益中的实际问题。十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97起,解救被拐卖儿童100人,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2.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2011—2020年,全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共有14751人,平均每年有1475人得到法律援助,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3.坚持做好未成年人普法工作。自治区持续推进法制宣传进校园、建设法治校园等活动,加大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活动,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持续下降,并通过建设少年法庭,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更好更快地回归社会。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1.76%,比2010年下降5.12个百分点;少年法庭数65个,比2010年增加8个,上述2个指标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四、《儿童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我区儿童事业发展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受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儿童事业的发展仍存在短板,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一)两项死亡率城乡差异明显
  十年来,虽然自治区加大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力度,但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城乡差异依然明显。2020年,农村婴儿死亡率高于城市0.37个千分点;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高于城市0.84个千分点;而且农村的两项死亡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下降明显,职业教育上升空间有限
  职业教育是我国学历教育以外的一个有力补充,可以培养出既有学历又有技能的复合型技术人才,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较高,但仍有许多家长认识不到位,不希望孩子接受职业教育,因此近年来,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下降明显,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学历水平上升空间有限。
  (三)儿童之家利用率不高,作用发挥有限
  2020年,全区共有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2361个,但距《儿童纲要》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且现有儿童之家运行情况参差不齐,部分儿童之家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运行经费没有保障,部分社区儿童之家没有开展“四点半课堂”服务,儿童之家利用率不高,制约了儿童之家作用的发挥。
  五、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妇幼机构的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业培训,实现基层妇幼机构软硬件双提升,切实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水平;二是要提升基层孕产妇、婴幼儿系统保健工作,加大相关婴幼儿保健宣传,提高基层婴幼儿保健水平;三是要加大对防治出生缺陷工作经费投入,增加具有产前诊断资质妇幼保健机构,提高出生缺陷识别和产前诊断能力。
  (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学历上升空间。一是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增强学校对于开设专业的前瞻性,紧扣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二是多措并举,提高职业教育学历上升空间,与普通高等学校合作,开设本科职业教育,使参加职业教育的学生能够拥有到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机会。
  (三)进一步提高儿童之家使用率。建立以城乡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持续推进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好“四点半课堂”工作,使放学较早的学生充分利用社区儿童之家,安全度过两个小时的“管理真空”时段,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四)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要加大对流动留守儿童和特殊困难儿童的政策支持力度,让这些孩子能够充分享受义务教育权利;三是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合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避免因贫困、因病等原因导致失学辍学现象发生。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1年6月4日
   
  附表1:2010-2020年内蒙古人口经济状况表.xls
  附表2:《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定量指标数据表.xlsx
  附注:
  [1] 由于暂无2020年末人口数,此报告中部分人口数据使用2019年末数据,并进行达标判断,所有2019年数据均已标明。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事业是一项涉及民族发展大计的基础事业和社会工程。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国家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关键。为了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儿童事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26日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儿童纲要》),《儿童纲要》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以及为实现目标所需要采取的措施与行动。《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儿童发展工作,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各项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关心儿童、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儿童纲要》主要目标进展顺利。

2021年是《儿童纲要》的终期评估年,为了全面、准确地分析十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儿童事业发展的状况,客观评价实施《儿童纲要》的效果,我们收集、整理和分析了2010—2020年的统计监测数据,据此形成了内蒙古儿童发展纲要终期统计监测报告,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对策。

报告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儿童事业发展的外部条件;

第二部分:《儿童纲要》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第三部分:分领域《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实施情况。

第四部分:纲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儿童事业发展的外部条件

自治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近年来,内蒙古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增长态势,儿童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359.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0.2%。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1.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8.2亿元,比上年增长3.30%。

(二)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20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1353元,比2010年增长1.34倍;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67元,比2010年增长2倍。经济的增长和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为我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经济保障。

(三)社会事业投入基本平稳。随着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自治区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2020年自治区财政性教育经费778.37亿元,比2010年增加421.27亿元,年均增长8.1 %;卫生健康经费为375.05亿元,比2010年增加239.95亿元,年均增长10.7%;妇幼保健经费6.04亿元,比2010年增加3.56亿元,年均增长9.3%;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为10.45亿元,比2010年增加1.19亿元,年均增长1.2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为10.51亿元,比2010年减少1.57亿元。

(四)人口结构保持稳定。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为2404.92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减少65.72万人,减少2.66%;全区常住人口中,女性人口为1177.39万人,占48.96%。2019年[1]全年出生人口20.9万人,出生率为8.2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7‰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5.92。

二、《儿童纲要》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儿童纲要》十年以来,我区各项儿童事业进展顺利,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儿童纲要》各项主要目标进展顺利。根据《儿童纲要》所确定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五个领域的43项具体指标(不含其中项)中,达到纲要目标要求的有38项,占88.37%;3项未达标,占6.97%;有2项无法判断,占4.65%。(详见附表2)

《儿童纲要》终期统计监测结果表明,经过十年的努力,内蒙古儿童事业的五个领域均取得显著成绩,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儿童整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儿童生存环境、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儿童优先”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三、分领域《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实施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大软硬件投入,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妇儿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儿童与健康所涉指标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1.儿童死亡率保持低位。2020年,全区婴儿死亡率为3.56‰,比2010年下降8.75个千分点,其中城市3.39‰,农村3.76‰,分别2010年下降8.299.00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9‰,比2010年下降10.62个千分点,其中城市3.89农村4.73‰,分别比2010年下降9.9210.92个千分点。上述2项指标均已经提前达到《儿童纲要》中分别控制在11‰和13‰以下的目标。

图一:

2010—2020年全区婴儿死亡率情况


2.儿童计划免疫基本达标。十年来,自治区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免疫相关工作规定,疾控、医疗、社区、家庭形成联动机制,计划免疫工作成效显著,各类疫苗接种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从2015年至今,全区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数一直为零,达到了《儿童纲要》目标要求。2020年,全区儿童卡介苗、乙肝继续保持较高接种率,均能达到97%以上。但部分计划免疫的疫苗受市场波动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脊髓灰质炎、百白破、含麻疹成分疫苗、流脑、乙脑和甲肝疫苗数据产生波动,分别为94.75%、94.19%、90.57%、87.5%、84.96%和93.23%。虽然2020年部分疫苗的接种率低于《儿童纲要》目标要求,从《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看,全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3.儿童生存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自治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儿童生存质量不断提高。2020年,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为96.8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6.24%,分别比2010年提高76.81和81.12个百分点;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为0.93/万,比2010年下降15.30/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4.72%,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4.29%,分别比2010年提高14.20和8.46个百分点。以上5项指标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4.儿童营养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区积极宣传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经过多年努力,儿童营养方面的5项指标都已达标。2020年,全区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79.41%,比2010年提高0.07个百分点;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3.42%,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为0.72%,分别低于纲要目标0.58和4.28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为5.1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26%,低于纲要目标6.886.74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教育事业是百年大计,《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始终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持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符合自治区特点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推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力地推动了《儿童纲要》中各项教育目标的实施。

1.城乡学前教育同步发展。十年来,自治区始终将学前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2020年,全区有城市公办幼儿园36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354所,分别比2010年增1.42倍1.68倍2019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4.4%,比2010年提高38.68个百分点;在园幼儿数61.10万人,其中女童为29.20万人,占在园幼儿数的47.79%,占比接近一半的水平。城乡公办幼儿园数和学前三年毛入园率3项指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2.义务阶段教育健康发展。自治区通过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发展,义务阶段教育得到健康发展,全区适龄儿童均能享受到义务阶段教育。2020年,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58%;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从2014年开始一直保持100%的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72%,比2010年提高23.38个百分点,但还低于《儿童纲要》目标值5.28个百分点,没有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图二:

2010—2020年全区义务阶段入学率情况


3.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自治区不断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的资助政策,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全区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了义务教育。为使一些残疾不太严重的儿童能够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发展特殊教育的同时,也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为1.30万人,比2010年增加0.92万人,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4.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持续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全区适龄人口受教育年限,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同步发展。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63%,比2010年提高4.90个百分点,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17.50万人,比2010年下降47.71%,没有达到《儿童纲要》中“保持”的目标要求。

5.民族教育保持平稳发展。自治区始终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教育保持平稳发展。2020年,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分别为31.33%、30.51%、31.77%和27.31%,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达到了《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三)儿童与福利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以来,自治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不断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加强整合儿童福利机构力量,推动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全区拥有儿童福利机构17个,比2010年增加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62个,比2010年增加29个,2011—2020年共救助流浪儿童为3725人次。儿童福利机构数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数已达《儿童纲要》目标要求。2011—2020年,全区孤儿家庭收养人数累计达到1851人,年均收养185人。全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180个;全年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达到5615人,比2010年增长6.42倍;全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达到3437人,比2010年增长3.54倍。在上述指标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图三:

2010—2020年全区流浪儿童救助人次数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不断改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成长的环境,为全区儿童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自然和社会环境。

1.城乡自然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82.00%,比2010年提高21.20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7.38%,比2010年提高26.87个百分点。随着自然生活环境的日益改善,我区生活在乡村和城市的儿童更加健康的成长。

2.家庭教育和儿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2020年,全区有家长学校8866个,全年家长学校培训206.37万人次,分别比2010年增长1.37倍和0.83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的城市社区数2118个,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的行政村数8371个,分别比2010年增长1.78倍和5.04倍;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2361个,比2010年增长4.242020年,全区共有社区服务中心(站)2376个,比2010年增长1.06倍;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617人,比2010年增加609人,增长76.12倍。上述七个指标除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个数以外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3.儿童文化产品和活动场所日益丰富。科技馆和博物馆的免费开放,使得“两馆”参观人数尤其是未成年人数逐年增加,广大少年儿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2020年,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人次为121.62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30.83倍;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162.02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4.04倍。《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全区儿童文化产品也得到极大丰富,2020年,全区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为173.23万册,比2010年增长9.24倍;全区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0896小时,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23092小时,电视动画节目播出时间17489小时。2020,儿童图书出版物137.03万册,比2010年增长44.24%;儿童音像制品4.5万盒,比2011年增长3.5万盒。上述8个指标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自治区持续加大人口政策宣传力度,男女平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女婴生存权得到进一步保障,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趋于正常水平,2019年为105.92,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1.严厉打击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其人身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自治区不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儿童权益中的实际问题。十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97起,解救被拐卖儿童100人,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2.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2011—2020年,全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共有14751人,平均每年有1475人得到法律援助,已经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3.坚持做好未成年人普法工作。自治区持续推进法制宣传进校园、建设法治校园等活动,加大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活动,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持续下降,并通过建设少年法庭,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更好更快地回归社会。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1.76%,比2010年下降5.12个百分点;少年法庭数65个,比2010年增加8个,上述2个指标均已达到《儿童纲要》目标要求。

四、《儿童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儿童纲要》实施十年来,我区儿童事业发展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受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儿童事业的发展仍存在短板,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一)两项死亡率城乡差异明显

十年来,虽然自治区加大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力度,但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城乡差异依然明显。2020年,农村婴儿死亡率高于城市0.37个千分点;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高于城市0.84个千分点;而且农村的两项死亡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下降明显,职业教育上升空间有限

职业教育是我国学历教育以外的一个有力补充,可以培养出既有学历又有技能的复合型技术人才,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较高,但仍有许多家长认识不到位,不希望孩子接受职业教育,因此近年来,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下降明显,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学历水平上升空间有限。

(三)儿童之家利用率不高,作用发挥有限

2020年,全区共有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2361个,但距《儿童纲要》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且现有儿童之家运行情况参差不齐,部分儿童之家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运行经费没有保障,部分社区儿童之家没有开展“四点半课堂”服务,儿童之家利用率不高,制约了儿童之家作用的发挥。

五、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妇幼机构的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业培训,实现基层妇幼机构软硬件双提升,切实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水平;二是要提升基层孕产妇、婴幼儿系统保健工作,加大相关婴幼儿保健宣传,提高基层婴幼儿保健水平;三是要加大对防治出生缺陷工作经费投入,增加具有产前诊断资质妇幼保健机构,提高出生缺陷识别和产前诊断能力。

(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学历上升空间。一是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增强学校对于开设专业的前瞻性,紧扣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二是多措并举,提高职业教育学历上升空间,与普通高等学校合作,开设本科职业教育,使参加职业教育的学生能够拥有到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机会。

(三)进一步提高儿童之家使用率。建立以城乡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持续推进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好“四点半课堂”工作,使放学较早的学生充分利用社区儿童之家,安全度过两个小时的“管理真空”时段,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四)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要加大对流动留守儿童和特殊困难儿童的政策支持力度,让这些孩子能够充分享受义务教育权利;三是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合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避免因贫困、因病等原因导致失学辍学现象发生。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1年64

附表1:2010-2020年内蒙古人口经济状况表.xls

附表2:《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定量指标数据表.xlsx


附注:

[1]由于暂无2020年末人口数,此报告中部分人口数据使用2019年末数据,并进行达标判断,所有2019年数据均已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