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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能源统计(21)
2019-10-08 00:00:00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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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能源消费总量如何统计?在哪发布?

 

  答: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洗煤、焦炭、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产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们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获得的,并作为商品能源使用的部分。

 

  能源消费总量是通过能源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即编制能源平衡表的方法取得。在核算过程中,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消费不能重复计算。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计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损失量

 

  在全国及各地区按年度编制能源平衡表后,于次年末发布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

 

  问:怎样查找能源统计指标数据?

 

  答:国家统计局定期发布能源统计相关数据,一是月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上的工业生产和能源生产新闻稿(具体日期参考当年的《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国家统计数据库和《中国景气月报》等;二是年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中国经济普查年鉴》等。

 

  问:如何获取环境统计数据?

 

  答:获取渠道包括:《中国统计年鉴》中“资源环境”章节;《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国家数据库”;国家统计局网站“专题数据”中“环境统计数据”。

 

  问:分行业能源使用如何定义?

 

  答:某一行业的能源消费统计口径指该行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耗。以建筑业为例,建造房屋时起重机使用的电、挖掘机消耗的柴油等,属于建筑业能源消费。而建筑工地上使用的混凝土及金属材料等,它们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费不应计入建筑业,应归于混凝土及金属材料所属的工业部门。

 

  问:煤炭可供量的统计口径是什么?

 

  答:煤炭可供量指本地区实际的可供消费的煤炭数量。对于国家来说,煤炭可供量=煤炭产量+进口量-出口量+年初年末库存差额。

 

  问:原油加工量怎么定义?

 

  答:《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原油加工量”的解释为:指直接进入蒸馏装置及二次加工装置加工的原油量。该指标是衡量炼化企业生产规模、能力的一项基础指标,也是炼化企业计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因此,原油加工量作为一个特殊的指标在产品产量中统计。

 

  问:石油中间消费和石油终端消费量各指什么?

 

  答:“石油平衡表”中的“中间消费”主要指用于发电、供热、制气和炼油损失量的消费。石油终端消费量指各类油品未经过加工转换的直接消费量。除了中间消费和损失量外,其他用于消费的各类油品都计入终端消费。

 

  问:年鉴和水资源公报中的废水排放数据有何不同?

 

  答:二者统计口径不同。《中国统计年鉴》中发布的废水排放情况来自环保部,水资源公报数据来自水利部。

 

  环保部统计的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两部分,工业废水排放量为工业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独立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浊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水利部统计的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废污水排放量依据用水户的用水量以及消耗和漏损情况平衡推算。

 

  问:“能源消费总量”、“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和“综合能源消费量”有何区别?

 

  答: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一般情况下,行业、企业范围内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称作能源消费量。所以,能源消费总量是针对地域能源消费而言的。综合能源消费量针对企业范围能源消费而言的。

 

  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以一次能源形式体现的全部能源消费量,它等同于能源消费总量。

 

  10 问:单位GDP能耗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简称单位GDP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费的能源。当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单位为万元时,即为万元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计算公式为:

 

  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公式中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

 

  11 问:为什么 “分地区煤炭消费量”中各省的总和超过全国的数据?

 

  答:我国能源消费同GDP一样实行分级核算,地区之间存在重复等因素,而国家核算时会剔除重复等因素,所以会出现地区合计数大于国家数的现象。

 

  12 问:中国终端能源消费的行业划分方法与国际通行准则(IEA)有什么差别?如何调整到国际可比的口径?

 

  答:中国终端能源消费的行业划分方法与国际通行准则(IEA)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双方统计的行业划分原则不同。我国的行业划分是按独立法人企业进行划分的。而国际上比如IEA,是根据能源的最终用途来进行划分的。

 

  目前,统计部门没有将中国的能源消费调整到IEA口径的数据。

 

  13 问:近几年我国终端用能统计的口径是否发生过变动,有无官方解释?

 

  答:中国终端能源消费的统计原则是对独立法人企业进行统计,由企业上报所消费的能源品种,采用的统计方法没有进行过大的变动。

 

  我国能源统计的一些原则方法可以参考《能源统计工作手册》(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4 问:煤炭消费量是否包括用于火力发电的煤炭量?

 

  答:煤炭消费量既包括终端消费量,也包括用于加工转换其他能源的消费量,如火力发电用煤等。

 

  15 问: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统计中,是否已考虑能源进口和出口的影响?

 

  答: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中,考虑了能源进口和出口的影响。

 

  16 问:在统计能源消费量时,一次能源消费中是否已包括了用于生产二次能源的消耗?

 

  答:在不同类型能源消费量的统计中,一次能源品种的消费中已经包括了用于加工转换投入(生产二次能源)的消费量。例如:原油消费量中包括了用于生产汽油、煤油、柴油所消费的原油量。

 

  17 问:《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石油”数据与“原油”数据有何区别?

 

  答:《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石油”数据包括原油及原油经过加工炼制产出的各种产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炼厂干气、溶剂油、润滑油、石脑油、石油沥青及其它石油制品等。

 

  18 问:各地区能源平衡表中“境内”和“境外”的耗电量是如何划分的?

 

  答:地区中所指的“境内”和“境外”实际是指“地区内”和“地区外”。

 

  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各地区能源平衡表”中,各地区用电量是指某地区范围内的电力消费量。

 

  19 问:能源平衡表中“境内”和“境外”针对地区和国家层面分别代表什么?

 

  答:在能源平衡表中,均列有“境内轮船和飞机在境外的加油量”和“境外轮船和飞机在境内的加油量”指标 

 

  境内轮船和飞机在境外的加油量是指我国大陆地区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加油量。

 

  境外轮船和飞机在境内的加油量是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在我国大陆地区的加油量。

 

  20 问: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每年都发生变化吗?在哪儿可以查到?

 

  答: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一般不会发生变化,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可查到。但在实际统计中,是按实测的热值计算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这一系数每年是有变化的,当得不到按实测的热值计算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时,可采用参考系数。

 

  21 问:能源平衡表中的能源消费量是否仅指终端能源消费量?与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数据如何对应?

 

  答:终端能源消费量又称最终消费,是指各行业和居民生活直接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的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直接消费的方式只有三个,一是用作燃料,二是用作动力,三是用作原材料。

 

  能源平衡表中的能源消费量既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也包括用于加工转换其他能源的消费量和能源损失量。

 

  平衡表中各能源品种消费量折标后相加,扣除重复后得到能源消费总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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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能源统计(21)

发布时间:2019-10-08 00:00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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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能源统计(21),
  1 问:能源消费总量如何统计?在哪发布?
   
  答: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洗煤、焦炭、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产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们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获得的,并作为商品能源使用的部分。
   
  能源消费总量是通过能源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即编制能源平衡表的方法取得。在核算过程中,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消费不能重复计算。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计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损失量
   
  在全国及各地区按年度编制能源平衡表后,于次年末发布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
   
  2 问:怎样查找能源统计指标数据?
   
  答:国家统计局定期发布能源统计相关数据,一是月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上的工业生产和能源生产新闻稿(具体日期参考当年的《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国家统计数据库和《中国景气月报》等;二是年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中国经济普查年鉴》等。
   
  3 问:如何获取环境统计数据?
   
  答:获取渠道包括:《中国统计年鉴》中“资源环境”章节;《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国家数据库”;国家统计局网站“专题数据”中“环境统计数据”。
   
  4 问:分行业能源使用如何定义?
   
  答:某一行业的能源消费统计口径指该行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耗。以建筑业为例,建造房屋时起重机使用的电、挖掘机消耗的柴油等,属于建筑业能源消费。而建筑工地上使用的混凝土及金属材料等,它们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费不应计入建筑业,应归于混凝土及金属材料所属的工业部门。
   
  5 问:煤炭可供量的统计口径是什么?
   
  答:煤炭可供量指本地区实际的可供消费的煤炭数量。对于国家来说,煤炭可供量=煤炭产量+进口量-出口量+年初年末库存差额。
   
  6 问:原油加工量怎么定义?
   
  答:《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原油加工量”的解释为:指直接进入蒸馏装置及二次加工装置加工的原油量。该指标是衡量炼化企业生产规模、能力的一项基础指标,也是炼化企业计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因此,原油加工量作为一个特殊的指标在产品产量中统计。
   
  7 问:石油中间消费和石油终端消费量各指什么?
   
  答:“石油平衡表”中的“中间消费”主要指用于发电、供热、制气和炼油损失量的消费。石油终端消费量指各类油品未经过加工转换的直接消费量。除了中间消费和损失量外,其他用于消费的各类油品都计入终端消费。
   
  8 问:年鉴和水资源公报中的废水排放数据有何不同?
   
  答:二者统计口径不同。《中国统计年鉴》中发布的废水排放情况来自环保部,水资源公报数据来自水利部。
   
  环保部统计的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两部分,工业废水排放量为工业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独立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浊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水利部统计的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废污水排放量依据用水户的用水量以及消耗和漏损情况平衡推算。
   
  9 问:“能源消费总量”、“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和“综合能源消费量”有何区别?
   
  答: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一般情况下,行业、企业范围内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称作能源消费量。所以,能源消费总量是针对地域能源消费而言的。综合能源消费量针对企业范围能源消费而言的。
   
  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以一次能源形式体现的全部能源消费量,它等同于能源消费总量。
   
  10 问:单位GDP能耗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简称单位GDP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费的能源。当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单位为万元时,即为万元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计算公式为:
   
  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公式中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
   
  11 问:为什么 “分地区煤炭消费量”中各省的总和超过全国的数据?
   
  答:我国能源消费同GDP一样实行分级核算,地区之间存在重复等因素,而国家核算时会剔除重复等因素,所以会出现地区合计数大于国家数的现象。
   
  12 问:中国终端能源消费的行业划分方法与国际通行准则(IEA)有什么差别?如何调整到国际可比的口径?
   
  答:中国终端能源消费的行业划分方法与国际通行准则(IEA)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双方统计的行业划分原则不同。我国的行业划分是按独立法人企业进行划分的。而国际上比如IEA,是根据能源的最终用途来进行划分的。
   
  目前,统计部门没有将中国的能源消费调整到IEA口径的数据。
   
  13 问:近几年我国终端用能统计的口径是否发生过变动,有无官方解释?
   
  答:中国终端能源消费的统计原则是对独立法人企业进行统计,由企业上报所消费的能源品种,采用的统计方法没有进行过大的变动。
   
  我国能源统计的一些原则方法可以参考《能源统计工作手册》(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4 问:煤炭消费量是否包括用于火力发电的煤炭量?
   
  答:煤炭消费量既包括终端消费量,也包括用于加工转换其他能源的消费量,如火力发电用煤等。
   
  15 问: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统计中,是否已考虑能源进口和出口的影响?
   
  答: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中,考虑了能源进口和出口的影响。
   
  16 问:在统计能源消费量时,一次能源消费中是否已包括了用于生产二次能源的消耗?
   
  答:在不同类型能源消费量的统计中,一次能源品种的消费中已经包括了用于加工转换投入(生产二次能源)的消费量。例如:原油消费量中包括了用于生产汽油、煤油、柴油所消费的原油量。
   
  17 问:《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石油”数据与“原油”数据有何区别?
   
  答:《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石油”数据包括原油及原油经过加工炼制产出的各种产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炼厂干气、溶剂油、润滑油、石脑油、石油沥青及其它石油制品等。
   
  18 问:各地区能源平衡表中“境内”和“境外”的耗电量是如何划分的?
   
  答:地区中所指的“境内”和“境外”实际是指“地区内”和“地区外”。
   
  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各地区能源平衡表”中,各地区用电量是指某地区范围内的电力消费量。
   
  19 问:能源平衡表中“境内”和“境外”针对地区和国家层面分别代表什么?
   
  答:在能源平衡表中,均列有“境内轮船和飞机在境外的加油量”和“境外轮船和飞机在境内的加油量”指标 。
   
  境内轮船和飞机在境外的加油量是指我国大陆地区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加油量。
   
  境外轮船和飞机在境内的加油量是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在我国大陆地区的加油量。
   
  20 问: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每年都发生变化吗?在哪儿可以查到?
   
  答: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一般不会发生变化,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可查到。但在实际统计中,是按实测的热值计算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这一系数每年是有变化的,当得不到按实测的热值计算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时,可采用参考系数。
   
  21 问:能源平衡表中的能源消费量是否仅指终端能源消费量?与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数据如何对应?
   
  答:终端能源消费量又称最终消费,是指各行业和居民生活直接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的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直接消费的方式只有三个,一是用作燃料,二是用作动力,三是用作原材料。
   
  能源平衡表中的能源消费量既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也包括用于加工转换其他能源的消费量和能源损失量。
   
  平衡表中各能源品种消费量折标后相加,扣除重复后得到能源消费总量数据。
  

 问:能源消费总量如何统计?在哪发布?

 

  答: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洗煤、焦炭、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产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们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获得的,并作为商品能源使用的部分。

 

  能源消费总量是通过能源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即编制能源平衡表的方法取得。在核算过程中,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消费不能重复计算。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计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损失量

 

  在全国及各地区按年度编制能源平衡表后,于次年末发布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

 

  问:怎样查找能源统计指标数据?

 

  答:国家统计局定期发布能源统计相关数据,一是月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上的工业生产和能源生产新闻稿(具体日期参考当年的《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国家统计数据库和《中国景气月报》等;二是年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中国经济普查年鉴》等。

 

  问:如何获取环境统计数据?

 

  答:获取渠道包括:《中国统计年鉴》中“资源环境”章节;《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国家数据库”;国家统计局网站“专题数据”中“环境统计数据”。

 

  问:分行业能源使用如何定义?

 

  答:某一行业的能源消费统计口径指该行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耗。以建筑业为例,建造房屋时起重机使用的电、挖掘机消耗的柴油等,属于建筑业能源消费。而建筑工地上使用的混凝土及金属材料等,它们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费不应计入建筑业,应归于混凝土及金属材料所属的工业部门。

 

  问:煤炭可供量的统计口径是什么?

 

  答:煤炭可供量指本地区实际的可供消费的煤炭数量。对于国家来说,煤炭可供量=煤炭产量+进口量-出口量+年初年末库存差额。

 

  问:原油加工量怎么定义?

 

  答:《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原油加工量”的解释为:指直接进入蒸馏装置及二次加工装置加工的原油量。该指标是衡量炼化企业生产规模、能力的一项基础指标,也是炼化企业计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因此,原油加工量作为一个特殊的指标在产品产量中统计。

 

  问:石油中间消费和石油终端消费量各指什么?

 

  答:“石油平衡表”中的“中间消费”主要指用于发电、供热、制气和炼油损失量的消费。石油终端消费量指各类油品未经过加工转换的直接消费量。除了中间消费和损失量外,其他用于消费的各类油品都计入终端消费。

 

  问:年鉴和水资源公报中的废水排放数据有何不同?

 

  答:二者统计口径不同。《中国统计年鉴》中发布的废水排放情况来自环保部,水资源公报数据来自水利部。

 

  环保部统计的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两部分,工业废水排放量为工业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独立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浊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水利部统计的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废污水排放量依据用水户的用水量以及消耗和漏损情况平衡推算。

 

  问:“能源消费总量”、“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和“综合能源消费量”有何区别?

 

  答: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一般情况下,行业、企业范围内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称作能源消费量。所以,能源消费总量是针对地域能源消费而言的。综合能源消费量针对企业范围能源消费而言的。

 

  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以一次能源形式体现的全部能源消费量,它等同于能源消费总量。

 

  10 问:单位GDP能耗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简称单位GDP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费的能源。当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单位为万元时,即为万元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计算公式为:

 

  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公式中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

 

  11 问:为什么 “分地区煤炭消费量”中各省的总和超过全国的数据?

 

  答:我国能源消费同GDP一样实行分级核算,地区之间存在重复等因素,而国家核算时会剔除重复等因素,所以会出现地区合计数大于国家数的现象。

 

  12 问:中国终端能源消费的行业划分方法与国际通行准则(IEA)有什么差别?如何调整到国际可比的口径?

 

  答:中国终端能源消费的行业划分方法与国际通行准则(IEA)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双方统计的行业划分原则不同。我国的行业划分是按独立法人企业进行划分的。而国际上比如IEA,是根据能源的最终用途来进行划分的。

 

  目前,统计部门没有将中国的能源消费调整到IEA口径的数据。

 

  13 问:近几年我国终端用能统计的口径是否发生过变动,有无官方解释?

 

  答:中国终端能源消费的统计原则是对独立法人企业进行统计,由企业上报所消费的能源品种,采用的统计方法没有进行过大的变动。

 

  我国能源统计的一些原则方法可以参考《能源统计工作手册》(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4 问:煤炭消费量是否包括用于火力发电的煤炭量?

 

  答:煤炭消费量既包括终端消费量,也包括用于加工转换其他能源的消费量,如火力发电用煤等。

 

  15 问: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统计中,是否已考虑能源进口和出口的影响?

 

  答: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中,考虑了能源进口和出口的影响。

 

  16 问:在统计能源消费量时,一次能源消费中是否已包括了用于生产二次能源的消耗?

 

  答:在不同类型能源消费量的统计中,一次能源品种的消费中已经包括了用于加工转换投入(生产二次能源)的消费量。例如:原油消费量中包括了用于生产汽油、煤油、柴油所消费的原油量。

 

  17 问:《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石油”数据与“原油”数据有何区别?

 

  答:《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石油”数据包括原油及原油经过加工炼制产出的各种产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炼厂干气、溶剂油、润滑油、石脑油、石油沥青及其它石油制品等。

 

  18 问:各地区能源平衡表中“境内”和“境外”的耗电量是如何划分的?

 

  答:地区中所指的“境内”和“境外”实际是指“地区内”和“地区外”。

 

  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各地区能源平衡表”中,各地区用电量是指某地区范围内的电力消费量。

 

  19 问:能源平衡表中“境内”和“境外”针对地区和国家层面分别代表什么?

 

  答:在能源平衡表中,均列有“境内轮船和飞机在境外的加油量”和“境外轮船和飞机在境内的加油量”指标 

 

  境内轮船和飞机在境外的加油量是指我国大陆地区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加油量。

 

  境外轮船和飞机在境内的加油量是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在我国大陆地区的加油量。

 

  20 问: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每年都发生变化吗?在哪儿可以查到?

 

  答: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一般不会发生变化,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可查到。但在实际统计中,是按实测的热值计算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这一系数每年是有变化的,当得不到按实测的热值计算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时,可采用参考系数。

 

  21 问:能源平衡表中的能源消费量是否仅指终端能源消费量?与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数据如何对应?

 

  答:终端能源消费量又称最终消费,是指各行业和居民生活直接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的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直接消费的方式只有三个,一是用作燃料,二是用作动力,三是用作原材料。

 

  能源平衡表中的能源消费量既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也包括用于加工转换其他能源的消费量和能源损失量。

 

  平衡表中各能源品种消费量折标后相加,扣除重复后得到能源消费总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