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工作安排,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通知》。